地勘監理要做什麼?
勘察階段必須要監理嗎
不需要的
一般是先勘察,再設計,然後才是監理。
地質勘查需要監理麼?
不需要,監理公司承接的業務有土建、市政、油氣、管道、裝飾等。地質勘查有專門的勘察單位,不需要建立
我是個監理新人現在甲方委託要記錄地勘的工作怎麼做?
監理大綱是監理招標時用的。
監理規劃是進場後第一次會議前交甲方,告之甲方,你的監理如何做的。
監理細則是監理內部文件,是實際指導監理項目組內部監理人員如何具體實施現場監理工作的,一般是用交到甲方的。
監理規劃在GB50319規範的4.1條中有說明:監理規劃應在簽訂委託監理合同及收到設計文件後開始編制,完成後必須經監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准,並應在召開第一次工地會議前報送建設單位。
而監理細則則沒有相應的要求。
監理應該做什麼
你給500分也不夠給你說明白的。
首先要確定自己的角色,是什麼專業就什麼專業,不要越位,不要空缺。
二、收集關於自己專業方面的圖集,規範,標準等資料,沒事就翻看。
三、到了工作崗位以後首先要熟悉現場環境,施耽圖紙,施工合同等相關資料。必要的數據要非常明確。做到如領導或甲方問起的時候能夠馬上答覆。
四、從基礎開始,仔細閱讀圖紙,技術標準,驗槽的時候要複合地勘報告。
原材料進場與送檢貫穿於整個工程始終,必須得要進行見證取樣。
五、做好相關記錄,加強事前控制。事後諸葛亮的事情最好別做,如果做了自己領導和施工單位都會產生反感。
六、安全工作不能只是掛在口頭,重點要落實。這項工作一般沒有人敢怠慢,翻臉讓他們整改也不會說出什麼。
七、工程質量方面也要加強事前控制,巡視監督。發現問題要立即進行處理。新工地給他們幾次顏色看看,拿出自己的工作作風,一定要強硬,但也不能得理不饒人。
八、裝修方面材料複雜,各種型號鱗次櫛比。要加強與報驗單的核實工作,擠掉裡面的水分,如壁厚,材質,品牌等等。
九、加強施工資料的簽收。不要拖拉,不能籤的堅決不籤並給出明確理由。免得讓施工單位誤以為你要有什麼非分之想。更不要事後填補,自己的監理資料和施工單位的資料都要同樣重視。
十、由於時間所限能力有限不能把監理行業所有的重點一一列舉,但重要的一點就是平時的積累,工作的態度。這個很重要。
看你的問題能夠知道你是剛剛加入這行的學生或者別的菜鳥,但這些不要緊,低下自己高貴的頭顱去虛心請教學習吧。
工程地質勘察監理規程有哪些內容
瞭解本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查明控制和影響線路方案及重大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從實際出發,緊密結合工程地質勘察開展監理工作。工程地質勘察監理應遵循“守法、誠實、公正、科學”的準則。
勘探監理中心是什麼單位
看下他們的營業執照就知道了
房建的地勘項目需要找監理單位旁站監督麼 10分
勘察設計階段在國內暫時沒監理單位會做,項目管理公司可以;如果不想支付項目管理費用可以自己去監督或聘請岩土工程師幫忙。
岩土地質工程勘察需要工程監理麼?
普通的工勘不用監理,大型項目需要
誰幫我解釋一下:設計、地勘、監理、施工的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條件?搖號是公開招標嗎?
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法律法規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
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必須進行招標
(一)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三)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前款所列項目的具體範圍和規模標準由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
(國家計委令2000年第3號)
第二條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基礎設施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 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等能源項目;
(二) 鐵路、公路、管道、水運、航空以及其他交通運輸業等交通運輸項目;
(三) 郵政、電信樞紐、通信、信息網絡等郵電通訊項目;
(四) 防洪、灌溉、排澇、引供水、灘塗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樞紐等水利項目;
(五) 道路、橋樑、地鐵和輕軌交通、汙水排放及處理、垃圾處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車場城市設施項目;
(六) 生態環境保護項目;
(七) 其他基礎設施項目。
第三條 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公用事業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市政工程項目;
(二) 科技、教育、文化等項目;
(三 )體育、旅遊等項目;
(四) 衛生、社會、福利等項目 ;
(五) 商品住宅包括經濟適用住房;
(六) 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第四條 使用國有資金投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使用各級財政預算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納入財政管理的各種政府專項建設基金的項目;
(三)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自有資金,並且國有資產投資者實際擁有控制權的項目;
第五條 國家融資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 使用國家發行債券所籌資金的項目;
(二)使用國家對外借款或者擔保所籌資金的項目;
(三) 使用國家政策性貸款的項目;
(四)國家授權投資主體融資的項目;
(五) 國家特許的融資項目。
第六條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資金的項目的範圍包括;
(一) 使用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貸款資金的項目;
(二) 使用外國政府及其機構貸款資金的項目;
(三)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援助資金的項目。
第七條 本規定第二條至第六條規定範圍內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採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一) 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 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四) 單項合同估算價低於第(一)、(二)、(三)項規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
以上的。
第八條 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採用特定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或者其建築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經項目主管部門批准,可以不進行招標。
《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招標投標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民航總局、廣電總
局令2003年第2號,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工程建設項目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