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偶是什麼修辭手法?

General 更新 2024-11-12

對偶修辭手法與對仗修辭手法有什麼不同?

你好! 對偶與對仗是兩個概念,是兩種語言形式,二者有相同之處,但也有不同之處。 對偶,是一種修辭格。它是成對使用的兩個文句,這兩個文句字數相等,結構、詞性大體相同,意思相關。這種對稱的語言方式,形成表達形式上的整齊和諧和內容上的相互映襯,具有獨特的藝術效果。 對仗,是指詩詞創作和對聯寫作時運用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和手段。它要求詩詞聯句在對偶基礎上,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的詞語必須“詞性一致,平仄相對”,併力避上下句同一結構位置上重複使用同一詞語。格律詩詞的對仗使語言音韻和諧,增強了節奏感和音樂美,達到表現形式上的高度完美。因而格律詩詞的對仗要求也就甚為嚴格,符合上述原則的詩詞聯句便是對仗的;否則就是不對仗或對仗不工穩。 例如: (1)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范仲淹《岳陽樓記》) ——只對偶,不對仗。 (2)春天繁花開遍峽谷,秋天果實壓滿山腰。(碧野《天山景物記》) ——只對偶,不對仗。 (3)慘象,已使我目不忍視;流言,尤使我耳不忍聞。(魯迅《紀念劉和珍君》) ——只對偶,不對仗。 (4)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魯迅《自嘲》) ——既對偶,又對仗。 (5)紅雨隨心翻作浪,青山著意化為橋。(毛澤東《七律二首 送瘟神》) ——既對偶,又對仗。 (6)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毛澤東《改造我們的學習》) ——既對偶,又對仗。

對偶修辭方法的特徵

對偶的特徵:1、字數相等

2、結構形式相同

3、意義對稱

定義:對偶就是用字數相等,結構形式相同,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來表達兩個對稱或相近意思的一種修辭手法.

對偶的主要方式有正對、反對、串對,“蕩胸生層雲,決眥入歸鳥”屬於正對,“蕩胸”對“決眥”,“生”對“入”,“層雲”對“歸鳥”。

參考資料:川ttp:/...8.html

“對偶”這個修辭手法什麼意思?急+++-------

一種修辭手法,其主要方式有

1、正對。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補、相襯的對偶形式。

例如: a.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對。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對的對偶形式。

例如: b.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

3、串對(流水對)。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條件等關係的對偶形式。

例如: c.才飲長江水,又食武昌魚。

4、例如:春冬之時,則素湍綠潭,迴清倒影。絕巘多生怪柏,懸泉瀑布,飛漱其間。清榮峻茂,良多趣味。

根據上下句的形式又可以把對偶分為嚴式對偶和寬式對偶,嚴式對偶要求上下兩句字數相等,詞性相對、結構相同、平厭相對、不重複用字。如例句曲。寬式對偶對嚴式對偶五條要求只要有一部分達到就可以,不很嚴格,如例句c。

對偶和對仗是兩種極為相象的語言形式。所謂“相象”,是說它們相同之處較多而不同之點較少,所以區別起來就較為困難,甚至連一些工具書對這兩個概念都解釋龔含糊其辭,不甚了了。如《辭海》“對仗”條下注釋曰:“指詩文詞句的對偶。”陝西教育出版社的《古文自學辭典》則解釋“對偶”為“修辭方法一種,……詩歌中叫‘對仗’。”如此以“對偶”注“對仗”,用“對仗”釋“對偶”的輾轉解說,造成了概念的混淆,其結果是使人誤以為“對偶”與“對仗”是一回事,是一個概念的兩種稱謂。那麼,究竟什麼是“對偶”?什麼是“對仗”?二者有什麼區別呢?

1、對仗的基本特點是“對立”,對偶的基本特點是“對稱”。

2、對偶主要是從結構開工上說的,它要求結構相稱,字數相等;對比是從意義上說的,它要求意義相反或相近,而不管結構形式如何。

3、對偶裡的“反對”(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就意義說是對比,就形式說是對偶,這是修辭手法的兼類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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