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的職責是什麼?
黨員職責內容是什麼
黨員職責是開展“凝聚力工程”的一個有效途徑,是新時期加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徑和方法。支部將通過黨員責任區工作,通過黨員的努力達到“瞭解人、關心人、理解人、凝聚人、發展人”的目的,密切黨群關係,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
黨員職責內容有如下職責:
1、做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動黨的路線、方針、政供和學校的任務得以順利貫徹,發揮好學校和群眾之間的橋樑紐帶作用。
2、保證自身按時完成學校各項任務的同時,協助責任區落實好教育教學和學校各項工作。
3、主動了解責任區的好人好事,針對責任區內教職工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開展談心、家訪等活動,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
4、主動積極在責任區內做入黨積極分子的聯繫、教育等工作。
5、積極關心責任區青年教師的思想情況、工作情況,指導青年教師在政治思想和教育教學業務方面健康成長。
6、以自己的模範行為影響引導教職工提高教育教學水平,提高工作效率,遵紀守法,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7、努力把所在責任區建成一個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協作的集體,積極營造和諧向上的氛圍。
我想問一下黨員的職責是什麼
為人民服務
共產黨員的義務是什麼?
黨員八項義務: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川,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7)密切聯繫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黨員的責任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黨的十五大通過的黨章第四條對黨員的權利作了如下具體規定: (1)參加黨的有關會議,閱讀黨的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 (2)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 (3)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4)在黨的會議上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向黨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違法亂紀的事實,要求處分違法亂紀的黨員,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5)行使表決權、選舉權、有被選舉權。 (6)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7)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並要求有關組織給以負責的答覆。黨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都無權剝奪黨員的上述權利。 黨員的義務 共產黨員的義務是黨章規定的對黨組織和黨的事業應盡的責任。黨員義務只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的黨章來規定,不能由任何黨的組織或黨的領導人隨意提出。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黨章第三條,對黨員義務作了8條具體規定: (1)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2)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3)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5)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6)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7)密切聯繫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8)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黨員的這些義務,是每個黨員對黨應盡的責任,是黨員標準的具體化。每個黨員都必須認真地履行自己的義務,努力做一個合格的共產黨員
黨員幹事的具體職責是什麼?
黨政部門。。。為人民服務,有幾個做得到,和領導搞好關係,什麼都好;
中國共產黨的職能是什麼
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努力符合生產力發展的規律,體現不斷推動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的要求,尤其要體現推動先進生產力發展的要求,通過發展生產力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 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努力體現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的要求,促進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提供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 我們黨要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黨的理論、路線、綱領、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必須堅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歸宿,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社會不斷髮展進步的基礎上,使人民群眾不斷獲得切實的經濟、政治、文化利益。(
黨員大會的黨員大會的含義與職能
支部黨員大會又稱支部大會,是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是黨支部的最高領導機關,黨員大會在黨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在支部大會閉會期間,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的支部委員會負責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黨員大會的職能:1、定期聽取、討論和審查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2、討論並決定黨支部的重大問題。如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討論和制定貫徹執行的計劃和措施。3、討論、審批新黨員的發展和預備黨員的轉正。4、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5、選舉產生新的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的代表,增補和撤銷黨支部委員。
組織員的主要職責
組織員的主要職責是:(1)做好發展黨員工作。認真貫徹執行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思想和方針,制定和實施發展黨員工作計劃;指導基層黨組織加強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對發展對象進行嚴格審查,做好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的審查工作;檢查發展新黨員的質量情況,協同紀檢部門查處發展黨員工作中出現的違紀問題,總結推廣發展黨員工作的經驗。(2)抓好黨員管理工作。調查研究黨員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幫助基層黨組織建立健全黨的組織生活、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搞好組織關係轉遞和黨籍管理等方面的工作。(3)協同有關部門,瞭解和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抓好黨員教育工作。上級黨委組織員還負有指導下級黨委組織員工作的責任。
共產黨員的職責有哪些?
共產黨員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職責,戰爭時期,無非是保家衛國等;而新時期的職責我想最關鍵的一點還是務必要保持清正廉潔,克己奮公,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先人後己的作風!
黨的職能是什麼
黨不是國家機關,不履行國家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