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失業保險怎麼查詢?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技工證查詢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電話

1.辦公室:8826973

2.人事科:8826977

3.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3568979

4.公務員局:3569138

5.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辦公室:3569134

6.人力資源管理科:8826978

7.養老失業保險科:8826931

8.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8826928

9.醫療工傷保險科:8826925

10.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科:8826970

11.職業能力建設科:8826959

12.法規監察科:8826967

13.農村社會保險科:8826956

14.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8826960

15.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辦公室:8826952

16.調解仲裁管理科:8826760

17.行政事項服務科:3568432

18.機關黨委:8826983

19.監察室:8826976

20.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8826870

21.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8826861

22.市勞動就業管理局:3997266

23.市人才交流中心:2588220

24.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3997219

25.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8826807

26.市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3997218

27.市人事考務中心:3928944

局值班電話:8826991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大廈地址:豐收路與政二街交叉口東南角、龍源湖大轉盤西

焦作市失業金簽到後什麼時候到賬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焦作失業金能一次性領取嗎?需要什麼程序材料嗎?

焦作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

來源:轉載 作者:12333社保查詢網 日期:2014-12-5 瀏覽:150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實現再就業的,憑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勞務協議及其他實現再就業的有效證件,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經辦部門(人員)填寫《失業人員再就業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審批表》(表5-9),申請一次性領取剩餘期限的失業保險金。業務經辦部門(人員)經審核情況屬實的,報業務主管部門(人員)複核,業務主管部門(人員)複核並簽署審核意見。失業人員每月1-15日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審批手續的,於當月發放失業保險金時領取;失業人員每月16-30日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審批手續的,於次月發放失業保險金時領取。

失業人員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焦作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規定

河南省應該是一個標準。參保繳費滿1年不滿5年的,每滿1年享受3個月失業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滿5年以上不滿10年的,每滿1年發1.5個月的失業金,最長不超過18個月;滿10年以上的,每滿1年發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你參保繳費剛好滿10年,那就是18個月再加1個月,共19個月失業金。

焦作市2016年失業人員9%醫保是多少?

失業人員醫療保險政策全國各地推行的方案不同,以上海和濰坊為例,上海失業人員醫保的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失業保險異地轉移,醫保可隨同轉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通知規定,對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保做了詳細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在失業期間可參加職工醫保,保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費;失業保險在異地轉移時,其職工醫保也隨同轉移。而濰坊政府部門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間新增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按1710元/月執行);繳費比例按《濰坊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標準執行,即單位繳費比例為7%、個人繳費比例為2%。應由單位和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全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不繳費。所以,不同地區對失業人員醫保繳納的政策是不同的,所以個人要想獲得這方面的詳情情況,不妨諮詢自己戶口所在地的社保中心,以獲得精準的答覆。

社保網站查詢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是0,這正常嗎? 勞動法不是規定,失業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繳納1%嗎?

你查查其它月份的呀?你現在這裡顯示的是本月的!如果也是一樣的情況先找到公司的社保專員瞭解,如果不行就到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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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電話

1.辦公室:8826973

2.人事科:8826977

3.就業促進工作辦公室:3568979

4.公務員局:3569138

5.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辦公室:3569134

6.人力資源管理科:8826978

7.養老失業保險科:8826931

8.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8826928

9.醫療工傷保險科:8826925

10.勞動關係與工資福利科:8826970

11.職業能力建設科:8826959

12.法規監察科:8826967

13.農村社會保險科:8826956

14.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8826960

15.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辦公室:8826952

16.調解仲裁管理科:8826760

17.行政事項服務科:3568432

18.機關黨委:8826983

19.監察室:8826976

20.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8826870

21.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8826861

22.市勞動就業管理局:3997266

23.市人才交流中心:2588220

24.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3997219

25.市勞動保障信息中心:8826807

26.市職業技術培訓教研室:3997218

27.市人事考務中心:3928944

局值班電話:8826991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社大廈地址:豐收路與政二街交叉口東南角、龍源湖大轉盤西

河南焦作,我十一月三十號和單位解除的勞動合同,要求倆月去辦理失業登記我沒有去,超過期限倆月了還能再

不能。六十日內申報。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焦作市規定個人辭職後有工齡補助嗎

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所謂的工齡補助)。

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該情形下,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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