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2-24

民事責任有哪些

百科名片

民事責任,對民事法律責任的簡稱,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民事責任屬於法律責任的一種,是保障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實現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義務所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後果,它主要是一種民事救濟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權益得以恢復。

目錄

簡介

特徵

分類

承擔方式

法律規定

法律特徵

方式

關係

編輯本段簡介

自然人或法人因違反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民事義務,從而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時,依法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 違反民事義務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因而導致承擔的民事責任有:①違約責任,即不履行、不適當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的民事責任。②侵權行為的民事責任。③不履行法定義務(如扶養)的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中如果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則犯罪人除服刑外,還要承擔民事責任。 承擔民事責任一般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要有民事違法行為的存在。違法行為人要有過錯,包括故意與過失。但是,隨著工業交通事業中具有高度危險性的技術 民事責任

的使用日益增多,經濟交往的情況日益複雜,工業汙染日益普遍,公害日益嚴重,為了維護受害人的利益,立法原則上相應地提出了無過錯責任原則,在英美法中也稱作結果責任原則,即只要有損害結果,就要負民事責任。中國《民法通則》規定 :“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在司法實踐中,這一規定的實施在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中佔有重要地位。民事責任在一定條件下可以免除:①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地震、水災、戰禍等。②正當防衛。即為了保護國家、集體、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違法行為的侵害,對侵害人進行必要限度的反擊行為。③緊急避險。即在發生了某種緊急危險時,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財產損害和人身傷害而不得不對他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一定的損害(見自力救助)。 民事責任是對違反民事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必須履行其民事義務的行為要求,具有國家強制性。在中國,公民和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編輯本段特徵

民事責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徵: (1)民事責任以民事義務為基礎,是違反民事義務的法律後果。 (2)民事責任以恢復被侵害人的權利為目的。 (3)民事責任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 鄲 (4)民事責任是保護性民事法律關係的內容。

編輯本段分類

常見的民事責任分類有以下幾種: 1、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發生的原因,民事責任可分為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債務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債務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實施侵權行為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2、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民事責任可分為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履行責任,是指責任人須履行自己原負擔的債務的責任。 返還責任,是指以返還利益為內容的責任。 賠償責任,是指以賠償對方損害為內容的責任。 3、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一方當事人之間的關係,民事責任可分為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多人時,各責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額向債務......

民事責任具體包括哪些

常見的民事責任分類有以下幾種:

1、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發生的原因,民事責任可分為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債務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債務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實施侵權行為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2、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民事責任可分為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履行責任,是指責任人須履行自己原負擔的債務的責任。

返還責任,是指以返還利益為內容的責任。

賠償責任,是指以賠償對方損害為內容的責任。

3、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一方當事人之間的關係,民事責任可分為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多人時,各責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額向債務人承擔民事責任,各債務人之間無連帶關係。

連帶責任,是指債務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相互間有連帶關係。

4、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有無財產性,民事責任可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財產責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財產為內容的責任,如返還財產,賠償損失。

非財產責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承擔民事責任的種類有那些?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物、(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

頂上10種,可單獨使用,可合併使用。

民事責任主要包括哪些?

常見的民事責任分類有以下幾種: 1、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發生的原因,民事責任可分為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與侵權的民事責任。 債務不履行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債務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債務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因實施侵權行為而發生的民事責任。 2、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民事責任可分為履行責任、返還責任和賠償責任。 履行責任,是指責任人須履行自己原負擔的債務的責任。 返還責任,是指以返還利益為內容的責任。 賠償責任,是指以賠償對方損害為內容的責任。 3、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一方當事人之間的關係,民事責任可分為按份責任與連帶責任。 按份責任,是指責任人為多人時,各責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額向債務人承擔民事責任,各債務人之間無連帶關係。 依法懲處連帶責任,是指債務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相互間有連帶關係。 4、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的內容有無財產性,民事責任可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財產搐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財產為內容的責任,如返還財產,賠償損失。 非財產責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民事責任的承擔形式有哪些種類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所以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這三種。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也就是說違約責任和其他民事侵權責任競合的時候,受損害方可以選擇不追究違約責任而追究侵權責任,這個時候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則是具體的侵權行為對應的責任方式,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民事法律責任包括哪些形式

一、民事責任形式: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賠償損失。8、支付違約金。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0、賠禮道歉二、刑事責任形式: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三、行政責任形式:可分為懲罰性行政責任、強制性行政責任和補救性行政責任。懲罰性行政責任的主要形式有:通報批評、行政處分等;強制性行政責任包括強制劃撥、執行罰等;補救性行政責任的形式較多,主要有:認錯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撤銷違法、糾正不當、返還權益、行政賠償等。

企業的民事責任有哪些?

你說的是與“自然人”相對應的“法人”的民事責任吧?

法人不僅享受參與民事活動帶來的利益,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者,還要承擔由此產生的責任。

1.法人須對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負責。民法通則第43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以理推之,非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行為,也應由所代表的法人承擔。法人對法定代表人所負的責任,包括越權行為的責任。合同法第50條規定: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2.法人對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負責。所謂職務行為是法人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法人蔘與民事活動不可能僅靠法定代表人一人去完成,諸多事務還需要其他工作人員去執行。因此,法人不僅要對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負責,還要對其他工作人員因執行法人交付的任務而所為的行為負責,其中也包括侵權行為所致的民事責任。   3.法人應負的非法活動責任。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應對下列六種非法活動承擔責任: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2381049.htm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這種民事責任適用於所有正在進行中的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侵犯財產權和侵犯人身權都應當承擔此種責任。二、排除妨礙這種民事責任適用於妨礙他人行使權利的場合,不必要求權利人的權利有實際的損害。三、消除危險這種民事責任適用於雖然尚未造成他人的財產、人身的實際損害,但是有造成損害的急迫的危險,則權利人可以要求造成危險的人採取措施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當一方當事人佔有他人的財產,但沒有合法權利作為依據時,應當將對方的財產返還。此種責任方式的一個前提是,原物尚存在。如果原物已經滅失,則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損失等責任。五、恢復原狀這種民事責任適用於財產遭到他人的損壞,但是尚有恢復原來狀況的可能的情況。比如,非法佔用他人有使用權的土地,並堆積雜物,則不僅應當返還土地,還應當清除雜物,恢復侵權行為發生之前的土地原狀。又比如損壞他人的電視機,如果損壞不嚴重,則承擔的責任是修理電視機,使之恢復原來的功能。一般來說,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如果能夠恢復原狀,應當儘量恢復原狀。只有難以恢復原狀的,才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六、修理、重作、更換這是適用於某些種類的合同的責任方式。如果一方根據合同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的約定,則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修理或者更換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標的物,在定作合同中,還可以要求定作人依合同的約定重新制作。七、賠償損失這是適用範圍最廣的一種責任方式。在我國法律上的賠償損失專指以金錢的方式賠償對方的損失。侵犯財產權和侵犯人身權都可能發生這種責任。在侵犯名譽權等幾種人身權造成精神損害的情況下,還要承擔以金錢的方式賠償精神損害的責任。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應當賠償受害人的全部損失。損失除了包括財產的直接損失外,還包括間接損失,或者說可得利益的損失。賠償可得利益損失(間接損失)應當符合嚴格的條件。這種利益,應當是在違法行為發生時已經具有現實的取得條件,如果沒有違法行為的干擾一般就可以取得。間接損失一般有三種情況:(1)利潤損失。從事合法經營的各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其現有的經營條件下,通常可以取得的利潤,如果因為他人的違法行為而沒有能夠取得,可以作為間接損失。但如果受害人從事的是非法的經營,則其如果未受他人侵犯在通常情況下可能取得的非法利潤,不能作為間接損失而要求賠償。(2)勞動收入。如果受害人正在或者將要從事的工作本可以給自己帶來一定的收入,而因為他人的違法行為而未能取得,可以作為間接損失要求賠償。(3)物的孳息。物的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如果孳息的取得有現實的可能性,可以作為間接損失要求賠償。比如一頭已經懷孕的母牛被他人傷害致死,則計算損失賠償時應將即將出生的小牛的價值考慮在內。非法使用他人的金錢,應當賠償相當於銀行利息的損失。非法佔用他人房屋,應當賠償相當於房屋出租的租金的間接損失。八、支付違約金這是在一個有效的合同中,雙方約定了違約金,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了違反此種合同應當支付違約金,則一方違約的情況下,應當向對方支付約定或者法定的違約金。九、消除影響、恢復名譽這種責任形式,適用於《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這幾種人身權受到侵犯的情況,因為這幾種侵權通常會給受害人的名譽造成損害,或造成其他不良影響。十、賠禮道歉這種責任形式也是適用於《民法通則》第120條規定的幾種人身權受侵害的情況。

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你好,1.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損害是指因一定的行為或事件使民事主體的權利遭受某種不利的影響。權利主體只有 在受損害的情況下才能夠請求法律上的救濟

2.行為的違法性。指對法律禁止性或命令性規定的違反。除了法律有特別規定之外,行為人只應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違法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作為構成民事責任要件的因果關係指行為人的行為及其物件與損害事實之間所存在的前因後果的必然聯繫

4.行為人的過錯。行為人的過錯是行為人在實施違法行為時所具備的心理狀態,是構成民事責任的主觀要件。希望能幫助到你望採納

什麼叫民事責任

簡單回答就是:

民事責任就是民事主體違反了約定或法定的義務而承擔的不利後果。錠主要責任方式有:賠償損失,恢復原狀,排除妨礙,賠禮道歉等---

相關問題答案
民事責任有哪些?
刑事責任有哪些?
民事行為有哪些?
單位責任有哪些?
民事主體有哪些?
過錯責任有哪些?
行政責任有哪些類型?
財務負責人有哪些風險?
外事工作有哪些?
民事責任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