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認證未通過原因?
增值稅發票認證沒通過怎麼辦,為什麼會通不過
增值稅發票認證,一般包括髮票代碼號碼,開票日期,雙方稅務登記證號,密碼區,金額,稅額,,通過金稅工程相關解密程序進行認證.,如果你以上的票面信息不清晰,或打印超出規定的表格範圍都有可能導致認證不通過的情況..建議1,重新檢查發票票面的相關矗息是否清晰.並核對上次的認證信息是否正確, 修改後.在認證不通過的當月再進行錄入認證.2.開票日期是當月的話,馬上退回給開票單位進行作廢,再重新開一張給你們去認證
增值稅發票它二次未通過認證是什麼原因
發票代碼、發票號碼、填寫日期、銷貨單位的納稅人識別號,都要和掃描的結果進行核對,還有在密碼區內有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要和發票上的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一樣!仔細看未通過的提示緣因,根據提示再去找解決辦法。
如果認證系統顯示是認證不符:且為納稅人識別號有誤,或者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不一致。
就到當地的金稅公司去認證。如果還是不能認證過去,確認一下取得發票的公司是不是經常聯絡的公司鄲有沒有可能是假髮票。如果不是假髮票,就退給對方,讓他重開吧!
如果是當月的發票,就儘快給對方,因為可以直接作廢,再開一張,
如果跨月了,那就得給對方開具情況說明了。
進項發票認證,其中有三張沒通過,內容也沒有輸錯,是什麼原因
增值稅進項認證需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號碼 代碼
2.開票日期
3.購貨單位納稅人識別號
4.密碼區
5.金額 稅額
6.銷貨單位納稅人識別號
7.特別注意 密碼區中的代碼 和號碼 與 發票本身的號碼 和代碼 是否一樣(以防差開票)
發票驗證不過去是怎麼回事
增值稅專用發票方可認證。專票認證一般取七個參數: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銷方納稅號,購方納稅號,金額,稅額。你看下你發票的這幾個地方有沒有問題,另外看看密碼區有麼有劃痕或不清晰的,如果有問題最好當月及時退回發票。如果票面都沒問題,建議諮詢國稅12366電話。望採納!
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有一張未通過是什麼原因?
可能是密碼區有錯誤?你在認證時電腦會有提示的,你可以對比密碼區,看電腦上顯示的和實際發票密碼區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你可以按發票上的密碼進行手工修改,要修改一致才可以通過認證的,如果修改後還是不可以,那就拿去稅局要他們掃描一下了,如還是不可以那就只有退回給開票單位讓他重開了!
增值稅專用發票無法通過認證,怎麼回事?
存在不能認證抵扣的原因:一是假票;二是印刷錯票;三是有關信息填寫錯誤;四是密碼區有問題;六是屬於已作廢票;七是其他問題俯對此,可向對方要求重新開具,並將此票退回。只要在認證期內就不會有什麼麻煩。
增值稅發票首次認證未通過怎麼辦?
需要看一下是什麼原因未通過。如果是因為密碼輸入錯誤,就把認證未通過的記錄刪掉再重新認證。如果是因為發票本身的原因,就找開票方重新開具(最好不要跨月,不然開票方可能會拒絕重開)
增值稅發票網上認證,認證結果代碼1是什麼原因
真沒碰到過,詳情請諮詢當地的航天信息工作人員,他們的回覆會比較專業。
增值稅專用發票有些認證未通過怎麼處理
1,認證不通過的具體原因應以實際具體情況據以分析判斷。
2,經稅務機關確定認證不通過的,受票方首先必須確認所有未能通過的發票所涉經濟業務的真實合法性,確保業務事項及發票索取的合法性。
3,其次,受票方應立即與交易對方密切溝通,說明現狀,要求換取發票,此時,應慎重考慮結算款項的支付節點,以免被動。
4,總之,經濟業務必須保證真實合法,避免牽涉到不必要的麻煩當中。
發票認證不了怎麼辦
問明白什麼原因不能認證,如果抵扣聯不行,就用發票聯,都不行就只有退回去重新開票了。
具體規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二十六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退還原件,購買方可要求銷售方重新開具專用發票。
(一)無法認證。
本規定所稱無法認證,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認,無法產生認證結果。
(二)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有誤。
(三)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的代碼或者號碼不一致。
第二十七條 經認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不得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稅務機關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別情況進行處理。
(一)重複認證。
本規定所稱重複認證,是指已經認證相符的同一張專用發票再次認證。
(二)密文有誤。
本規定所稱密文有誤,是指專用發票所列密文無法解譯。
(三)認證不符。
本規定所稱認證不符,是指納稅人識別號有誤,或者專用發票所列密文解譯後與明文不一致。
本項所稱認證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
(四)列為失控專用發票。
本規定所稱列為失控專用發票,是指認證時的專用發票已被登記為失控專用發票。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稜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並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經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第十五條 《申請單》一式兩聯:第一聯由購買方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
《申請單》應加蓋一般納稅人財務專用章。
第十六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附件4)。《通知單》應與《申請單》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 《通知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由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留存;第二聯由購買方送交銷售方留存;第三聯由購買方留存。
《通知單》應加蓋主管稅務機關印章。
《通知單》應按月依次裝訂成冊,並比照專用發票保管規定管理。
第二十九條 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