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種說明方法的意思?
常用的說明方法有六種,分別是什麼?
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事例、分類別、列數據、作比較、畫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資料等10種。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對象的特點及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1)舉例子。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法。如: 一般人總以為,年齡稍大,記憶能力就一定要差,其實不然,請看實驗結果:國際語言學會曾對9至18歲的青年與35歲以上的成年人學習世界語作過一個比較,發現前者就不如後者的記憶力好。這是因為成年人的知識、經驗比較豐富,容易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建立廣泛的聯繫。這種聯繫,心理學上稱為“聯想”。人的記憶就是以聯想為基礎的,知識經驗越豐富,越容易建立聯想,記憶力就會相應提高。馬克思五十多歲時開始學俄文,六個月後,他就能津津有味地閱讀著名詩人與作家普希金、果戈裡和謝德林等人的原文著作了。這是由於語言知識豐富,能夠通曉很多現代和古代的語言的緣故。 這段文章要說明的是:年齡稍大,記憶力不一定就差。為了說明這一點,作者先提供了實驗結果,又分析了原因。到此為止,未嘗不可,但不夠具體,也缺乏說服力,於是,又舉出了一個實例:馬克思在五十多歲的時候,只用六個月時間便精通了俄語。這樣一來,內容具體了,說服力增強了。 說明文中的舉事例的說明方法和議論文中的例證法,都可以起到使內容具體、加強說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區別。議論文中的事例,是用來證明觀點的,說明文的事例,是用來介紹知識的。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 (2)分類別。將被說明的對象,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分類別是將複雜的事物說清楚的重要方法。 運用分類別方法要注意分類的標準,一次分類只能用同一個標準,以免產生重疊交叉的現象。例如:“圖書館的藏書有中國的、古典的、外國的、科技的、文學的、現代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這裡用了不只一個標準,所以表達不清。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圖書館的藏書,按國別分,有中國的、外國的;按時代分,有古典的、現代的;按性質分,有科技的、文學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 這樣,每次分類只用一個標準,就眉目清楚了。 有的事物的特徵、本質需要分成幾點或幾個方面來說,也屬於分類別。 注意,運用分類別方法,所列舉的種類不能有遺漏。 (3)列數據。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據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4)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5)畫圖表。為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6)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應用科學......
常見的六種說明方法
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事例、分類別、列數據、作比較、畫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資料等10種。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對象的特點及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1)舉例子。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法。如:
一般人總以為,年齡稍大,記憶能力就一定要差,其實不然,請看實驗結果:國際語言學會曾對9至18歲的青年與35歲以上的成年人學習世界語作過一個比較,發現前者就不如後者的記憶力好。這是因為成年人的知識、經驗比較豐富,容易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建立廣泛的聯繫。這種聯繫,心理學上稱為“聯想”。人的記憶就是以聯想為基礎的,知識經驗越豐富,越容易建立聯想,記憶力就會相應提高。馬克思五十多歲時開始學俄文,六個月後,他就能津津有味地閱讀著名詩人與作家普希金、果戈裡和謝德林等人的原文著作了。這是由於語言知識豐富,能夠通曉很多現代和古代的語言的緣故。
這段文章要說明的是:年齡稍大,記憶力不一定就差。為了說明這一點,作者先提供了實驗結果,又分析了原因。到此為止,未嘗不可,但不夠具體,也缺乏說服力,於是,又舉出了一個實例:馬克思在五十多歲的時候,只用六個月時間便精通了俄語。這樣一來,內容具體了,說服力增強了。
說明文中的舉事例的說明方法和議論文中的例證法,都可以起到使內容具體、加強說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區別。議論文中的事例,是用來證明觀點的,說明文的事例,是用來介紹知識的。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
(2)分類別。將被說明的對象,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分類別是將複雜的事物說清楚的重要方法。
運用分類別方法要注意分類的標準,一次分類只能用同一個標準,以免產生重疊交叉的現象。例如:“圖書館的藏書有中國的、古典的、外國的、科技的、文學的、現代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這裡用了不只一個標準,所以表達不清。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圖書館的藏書,按國別分,有中國的、外國的;按時代分,有古典的、現代的;按性質分,有科技的、文學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
這樣,每次分類只用一個標準,就眉目清楚了。
有的事物的特徵、本質需要分成幾點或幾個方面來說,也屬於分類別。
注意,運用分類別方法,所列舉的種類不能有遺漏。
(3)列數據。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據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4)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5)畫圖表。為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6)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應用科學......
常用的說明方法有哪些(6種)
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
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事例、分類別、列數據、作比較、畫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資料等10種。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對象的特點及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下面分別加以說明。
(1)舉例子。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法。如:
一般人總以為,年齡稍大,記憶能力就一定要差,其實不然,請看實驗結果:國際語言學會曾對9至18歲的青年與35歲以上的成年人學習世界語作過一個比較,發現前者就不如後者的記憶力好。這是因為成年人的知識、經驗比較豐富,容易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建立廣泛的聯繫。這種聯繫,心理學上稱為“聯想”。人的記憶就是以聯想為基礎的,知識經驗越豐富,越容易建立聯想,記憶力就會相應提高。馬克思五十多歲時開始學俄文,六個月後,他就能津津有味地閱讀著名詩人與作家普希金、果戈裡和謝德林等人的原文著作了。這是由於語言知識豐富,能夠通曉很多現代和古代的語言的緣故。
這段文章要說明的是:年齡稍大,記憶力不一定就差。為了說明這一點,作者先提供了實驗結果,又分析了原因。到此為止,未嘗不可,但不夠具體,也缺乏說服力,於是,又舉出了一個實例:馬克思在五十多歲的時候,只用六個月時間便精通了俄語。這樣一來,內容具體了,說服力增強了。
說明文中的舉事例的說明方法和議論文中的例證法,都可以起到使內容具體、加強說服力的作用。但二者又有區別。議論文中的事例,是用來證明觀點的,說明文的事例,是用來介紹知識的。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適量性。
(2)分類別。將被說明的對象,按照一定的標準劃分成不同的類別,一類一類地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別。
分類別是將複雜的事物說清楚的重要方法。
運用分類別方法要注意分類的標準,一次分類只能用同一個標準,以免產生重疊交叉的現象。例如:“圖書館的藏書有中國的、古典的、外國的、科技的、文學的、現代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這裡用了不只一個標準,所以表達不清。正確的說法應該是:
圖書館的藏書,按國別分,有中國的、外國的;按時代分,有古典的、現代的;按性質分,有科技的、文學的以及政治經濟方面的等。
這樣,每次分類只用一個標準,就眉目清楚了。
有的事物的特徵、本質需要分成幾點或幾個方面來說,也屬於分類別。
注意,運用分類別方法,所列舉的種類不能有遺漏。
(3)列數據。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採用列數據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的數字,一定要準確無誤,不準確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併力求近似。
(4)作比較。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徵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5)畫圖表。為了把複雜的事物說清楚,還可以採用圖表法,來彌補單用文字表達的缺欠,對有些事物解說更直接、更具體。
(6)下定義。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
常見的說明方法中比喻屬於哪一個
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分類別、列數字、作比較、列圖表、下定義、作引用(引資料、引神話、引詩句、引名人名言)、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作假設這11種。
小學常見的有: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作比較、分類別、引用。
中學常見的有: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分類別、作比較、引用(引資料、引神話、引詩句、引名人名言)、作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摹狀貌。
高中甚至以後會有:舉例子、列數字、打比方、分類別、作比較、引用(引資料、引神話、引詩句、引名人名言)、作圖表、下定義、作詮釋、摹狀貌、作假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