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重要性及意義?
法律的基本作用和意義
1、法律對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對人的行為的指引有兩種形式:個別性指引和規範性指引。
2、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準則,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
3、法律對人的行為具有教育作用,這種作用表現為實景作用和示範作用。
4、通過法律,人們可以事前預計到自己或者他人的行為是合法還是違法,在法律上是有效還是無效,會有什麼法律後果等。
5、法律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
6、法律的社會作用,是執法作為特殊的社會規範,為實現階級統治的社會目的而發揮的作用。法律的社會作用大致包括兩個方面:意識政治職能,即維護階級統治;二是社會職能,即履行社會公共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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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意義
法律的意義很多。在這個時代,因為其他的種種原因,很多人懷疑法律的真正作用,但是法律是有它自己獨特的意義的,法律不因為司法上存在的種種問題而喪失其本來的意義。具體說來,法律的意義有如下幾點:
1.法律的秩序意義。法律在構建社會秩序中起著主要作用,法律的形成保證著人類的生存,保證著社會的發展。在現代社會,國家意志在秩序形成中具有重大作用,這取決於人對理性能力的確信。
2.法律的自由意義。法律提供給個人選擇的機會,法律明確行為模式,讓行為人選擇有利於自己的模式。另外,法律將個人自由賦予法律的形式,成為法律權利,使自由得到國家強制力的保護。最後,法律通過劃定自由的界限,為普遍自由的實現提供前提。法律即使限制自由也是為了每個人更好地實現自由。
3.法律的正義意義。正義是法律的理想或價值目標,法律通過分配權利義務,懲罰違法犯罪以保障正義,補償受害者以恢復正義。
4.法律的效率意義。在當代,法律對生活的滲透無所不在,這使得法律的效率意義更加重要。在提倡兼顧平等與效率的同時,法律最大限度地保障了效率的實現。
5.法律的利益意義。法律確認利益,通過平衡衝突進行社會控制,解決社會糾紛,平息社會矛盾,恢復社會常態,促進社會發展。
法律的作用
維護公民的利益 保護公民的權利 是國之根本
大學生學習法律的意義和重要性
高校培養各類專門人才,以滿足社會的不同需要。當今社會需要具備各種素質的人才,法律素質是現代公民必不可缺少的一種素質,現代法制社會要求每個社會成員都應該學法、知法、守法,依照法律從事生產和生活,一切活動必須納入法制的軌道。這就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具備相應的法律素質,在行為上罰法辦事。法律素質的提高有賴於法制教育,特別是大學生這一特殊群體,法律素質的提高更為迫切。他們是祖國的未來,其法律素質的高低對於國家的長治久安、實現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傢俱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大學生法律素質的提高,法制觀念的樹立,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學校法制教育。一個人的法律素質不會自發的形成,必須進行有意識的培養,其培養內容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灌輸和宣傳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價值觀;二是普及法律常識。對於高校學生來說,應該把重點放在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價值觀教育方面。在高校對大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其目的不僅僅在於使學生了解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要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作為當代的大學生,作為未來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者,作為21世紀中國參與國際競爭的高素質人才,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知識,沒有較強的法制觀念和較高的法律素質,就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另外,培養良好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有助於大學生樹立社會主義公民意識,增強公民權利義務和當家作主的責任感,為將來投身到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並在社會生活中帶頭學法、守法、用法,減少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對於改變我們民族多年來形成的輕視法律的心理、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創造良好的心理環境,有其重要的作用。
簡述法律的作用是什麼
可以分為規範作用與社會作用。這是根據法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的形式和內容,對法的作用的分類。從法是一種社會規範看,具有規範作用,規範作用是法作用於社會的特殊形式;從本質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會作用,社會作用是法規制和調整社會關係的目的。這種對法的作用的劃分使法與其他社會現象相區別,突出了法律調整的特點;同時,又明確了各個時期法律目的的差異。 法的規範作用可以分為指引、評價、教育、預測和強制五種。法的這五種規範作用是法律必備的,任何社會的法律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由於法律的性質和價值的不同,法的規範作用的實現程度是會有所不同的。 指引作用是指法對本人的行為具有引導作用。在這裡,行為的主體是每個人自己。對人的行為的指引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個別性指引,即通過一個具體的指示形成對具體的人的具體情況的指引;一種是規範性指引,是通過一般的規則對同類的人或行為的指引。個別指引儘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維護穩定的社會關係和社會秩序而言,規範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義。從立法技術上看,法律對人的行為的指引通常採用兩種方式:一種是確定的指引,即通過設置法律義務,要求人們作出或抑制一定行為,使社會成員明確自己必須從事或不得從事的行為界限。一種是不確定的指引,又稱選擇的指引,是指通過宣告法律權利,給人們一定的選擇範圍。 評價作用是指,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具有判斷、衡量他人行為合法與否的評判作用。這裡,行為的對象是他人。在現代社會,法律已經成為評價人的行為的基本標準。 教育作用是指通過法的實施使法律對一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這種作用又具體表現為示警作用和示範作用。法的教育作為對於提高公民法律意識,促使公民自覺遵守法律具有重要作用。 預測作用是指憑藉法律的存在,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之間會如何行為。法的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相互之間的行為,包括公民之間、社會組織之間、國家、企事業單位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行為的預測。社會是由人們的交往行為構成的,社會規範的存在就意味著行為預期的存在。而行為的預期是社會秩序的基礎,也是社會能夠存在下去的主要原因。 強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過制裁違法犯罪行為來強制人們遵守法律。這裡,強制作用的對象是違反者的行為。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讓人們遵守,是希望法律的規定能夠轉化為社會現實。在此,法律必須具有一定的權威性。離開了強制性,法律就失去了權威;而加強法律的強制性,則有助於提高法律的權威。 社會作用是從法的本質和目的這一角度出發確定法的作用,如果說法的規範作用取決於法的特徵,那麼,法的社會作用就是由法的內容、目的決定的。法的社會作用主要涉及了三個領域和兩個方向。三個領域即社會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領域;兩個方面即政治職能(通常說的階級統治的職能)和社會職能(執行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 當然,儘管法在社會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不是萬能的,原因在於:(1)法律是以社會為基礎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會發展需要“創造”或改變社會;(2)法律是社會規範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會規範以及社會條件和環境的制約;(3)法律規制和調整社會關係的範圍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會關係(如人們的情感關係,友誼關係)不適宜由法律來調整,法律就不應涉足其間;(4)法律自身條件的制約,如語言表達力的侷限。在實踐活動中,法律必須結合自身特點發揮作用。
法律存在的最重要意義是什麼?
懲戒和預防犯罪,促進社會安定,維持統治階級統治。
法律的五種作用是?
指引作用、評價作用、預測作用、強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法律的作用有哪些?
希望能夠幫助你:
法的作用可以分為規範作用與社會作用兩類。一方面,法律是調整人們行為或社會關係的規範,所以法律具有各種規範作用;另一方面,法律是一定的人們的意志的體現,反映了他們的利益要求,所以法律具有各種社會作用。英國學者拉茲曾經指出:“每一個法律制度必然有規範的作用,也總會有社會的作用。把規範的作用歸於法是根據法的規範性;把社會作用歸於法是根據法所具有的或預期的社會效果。”法的規範作用是基於法律的規範性特性進行考察的,法律的社會作用是基於法律的本質、目的和實效進行分析的。法律的這兩種作用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手段和目的的關係,法律的規範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會作用是目的。
1.法的規範作用
法的規範作用是法律自身表現出來的、對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係的可能影響。故此,在法理學上,也有人把法律的規範作用稱為“法律的功能”。法律的規範作用根據其作用的具體對象、主體範圍和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指引作用、評價作用、預測作用、強制作用和教育作用。
(1)指引作用。法的指引作用表現為:法律作為一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某種行為模式,指引人們可以這樣行為、必須這樣行為或不得這樣行為,從而對行為者本人的行為產生影響。從另一個角度看,法律的指引作用是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因此,法對人們行為的指引,也相應有兩種方式:①確定的指引。它是指人們必須根據法律規範的指示而行為:法律要求人們必須從事一定的行為,而為人們設定積極的義務(作為義務);法律要求人們不得從事一定的行為,而為人們設定消極義務(不作為義務)。如果人們違反這種確定的指引,法律通過設定違法後果(否定式的法律後果)來予以處理,以此來保障確定性指引的實現。②有選擇的指引。它的涵義是指:法律規範對人們的行為提供一個可以選擇的模式,根據這種指引,人們自行決定是這樣行為或不這樣行為。這是一種按照權利性規則而產生的指引作用。法律的指引作用也可分為羈束的指引和非羈束的指引,這是根據國家權力行為的權限幅度所進行的劃分;原則的指引和具體的指引,這是根據法律的構成要素所進行的分類。
(2)評價作用。法律的評價作用表現在:法律對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或違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衡量的作用。
任何社會規範(道德、宗教規則、政策等)均具有一定的評價作用。但與其他社會規範相比,法律這種社會規範的評價作用具有概括性、公開性和穩定性,所以這種評價更客觀、更明確、更具體。法律的評價作用的優越性,使法律起到了其他社會規範難以起到的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的作用。
法律的評價作用可以分為專門的評價和一般的評價。專門的評價是經法律專門授權的國家機關、組織及其成員對他人的行為所作的評價,這種評價產生法律拘束力。一般的評價是普通主體以輿論的形式對他人行為所作的評價,不產生法律拘束力。
法律的評價作用同其指引作用是分不開的。如果說法律的指引作用可以視為法律的一種自律作用的話,那麼法律的評價作用可以視為法律的一種律他作用。正因為法律能夠指引人們的行為方向,才表明其是一種帶有價值傾向和判斷的行為標準。同理,也正因為法律具有對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提供了判斷是非曲直的標準,所以才具有指引人們行為的作用。而且法通過這些標準,影響人們的價值觀念,達到引導人們行為的作用。
(3)預測作用。法律的預測作用表現在: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範的規定可事先估計到當事人雙方將如何行為及行為的法律後果,從而對自己的行為作出合理的安排。一般而言,它分為兩種情況:①對如何行為的預測。即當事人根據法律規範的規定預計對方當事人將如何行為,自己將如何採取相應的行為。②對行為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