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信還是辭職申請?

General 更新 2024-11-22

辭職申請與辭職信區別

辭職申請書與辭職信的區別在於書寫的法律內容不一樣,即:

1、辭職申請書是按照《勞動法》第24、28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書寫。

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28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辭職信是按照《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具體規定內容來書寫。

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是寫辭職報告還是這辭職申請書

都是一樣的。只要把內容跟辭職原因寫清楚就好了。

辭職申請書和辭職信有什麼區別

辭職書辭職信:通知公司離職的文件。 寫明辭職的時間、原因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俗話來說就是“跟你說一下,我將在三十天後離職了,你們準備交接辦退工吧”。 對於這種辭職報告,公司是否批准都沒有法律效力,在此辭職通知簽署日起三十天後,就是勞動合同解除日。 辭職申請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往往含有“望批准”、“請領導批准”“申請批准”這一類的詞彙。 對於這種辭職報告,公司是否批准就成為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雙方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因此,在公司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文件到底是辭職通知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注意:在公司規章制度中必須規定:口頭辭職、電子郵件辭職、手機短信辭職等行為無效,必須按公司規定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信。

離職申請和辭職報告有什麼區別

辭職申請和辭職報告(辭職信)有區別:

辭職申請書和辭職信兩者的根本區別,就是用人單位收到辭職信後給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時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用人單位在收到辭職申請書後做出同意的意見或者蓋章,則視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職申請書: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往往含有“望批准”、“請領導批准”“申請批准”這一類的詞彙。

對於這種辭職申請,公司是否批准就成為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的,雙方就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根據《勞動法》第24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將自己想辭職的信息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答覆的一種方法。

因此,在公司收到員工的離職報告時,要分辨清楚員工提交的離職文件到底是辭職通知還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意向書。

注意:在公司規章制度中必須規定:口頭辭職、電子郵件辭職、手機短信辭職等行為無效,必須按公司規定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信。

辭職信:通知公司離職的文件

寫明辭職的時間、原因沒有其他特別約定,俗話來說就是“跟你說一下,我將在三十天後離職了,你們準備交接辦退工吧”。

對於這種辭職申請,公司是否批准都沒有法律效力,在此辭職通知簽署日起三十天後,就是勞動合同解除日。

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方法。

辭職報告和辭職申請有什麼區別?

基本上是一回事,叫法不同而已

如果非得區分的話,我個人理解如下:

搐職報告:向上級報告你要辭職,並說明原因和工作情況。

辭職申請:向上面提出申請,可以不說原因。

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有什麼區別?一樣的嗎?

辭職申請書和辭職信雖然都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遞交的一種書面辭職行為,但是辭職申請書和辭職信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概念,用人單位依法處理的結果有不相同之處。

1.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申請書的格式,根據《勞動法》第24、28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內容,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書面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覆意見。

《勞動法》第24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勞動法》第28條 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格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內容,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書面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行為。

《勞動法》第31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37條 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想辭職時是應該寫辭職報告還是寫辭職申請?兩者有什麼不同//

兩者有區別。

辭職申請時需要審批的,如礎領導審批不同意,你還是需要繼續(比如已轉正)呆一個月。

而如果你想要一個月後離開工作崗位,寫辭職報告即可,最好把標題變為辭職通知書。通知是不需要審批的,相當於告知義務。

辭職申請時間是寫那天交的時間還是寫離職那天的時間

申請時間是寫你交的那天,試用期後的離職時間寫一個月後的那天。

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有什麼區別?

1、辭職信是勞動者按照寫信的方式,根據《勞動法》第31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將自己決定辭職的信息告訴用人單位的一種方法。

2、辭職申請書是勞動者按照根據《勞動法》第24條或者《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定將自己想辭職的信息向用人單位進行申請,用人單位應當做出答覆的一種方法。  3、辭職信和辭職申請書兩者的根本區別,就是用人單位收到辭職信後給勞動者辦理辭職手續時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用人單位在收到辭職申請書後做出同意的意見或者蓋章,則視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辭職是要寫申請還是要寫辭職信法律上有什麼差異?

. 辭職信概述 辭職信是向原工作單位提出辭職時使用的信函。 二. 辭職信寫作要點 (一)辭職信是寫給自己所在單位的領導、或者寫給人事主管的。 (二)行文應寫得簡練明白,只要說清楚辭職的主要原因就可以了。 (三)在辭職信中要注意禮節,應寫一些對領導表示感激的言辭。 三. 辭職信寫作格式與範例 範例一. 告假回鄉的辭職信 尊敬的董事長: 家母年老多病,實在放心不下,家父又屢次催我回去,和女友成婚。經過再三考慮,我決定回去,盡一份責任吧。為此,我要求辭掉現在所擔任的職務,懇望批准。 回想在以往的歲月裡,在工作、生活各方面,我都得到了您周到的幫助和關心,對此,我一輩子感激不盡。以後公司裡有什麼用得著我的地方,儘管開口,只要條件允許,有可能做得到的,我一定樂意盡力。 此致 敬禮! ××× ××××年××月××日 範例二. 不提原由的辭職信 親愛的(上司名字): 本人已決定辭去現時[此處寫職位名稱]的職位,並由××月××日[此處寫最後一個工作天的第二天起開始正式生效。 在此,感謝[此處寫公司名稱]給予本人學習的機會,並取得寶貴的工作經驗。希望本人的離職不會為你帶來很大的不便。 本人希望在離職之前,能夠取得離職通知書。 祝工作愉快﹗ ××× 2003年3月5日 範例三. 更換工作單位的辭職信 辭職信 董事長先生: 我帶著複雜的心情寫下了這封辭職信。由於您對我的能力和人格的信任,在這多年的工作中,公司給了我無數的機遇和挑戰,是我學到和得到了許多。 但是,如同您所知,我對車間管理也非常感興趣。現在,既然有這麼好的機會,我非常希望嘗試一下。 感謝在我們共同工作的幾年中,您給我的所有支持和鼓勵。 再一次感謝您,董事長先生! 車容華 2002年6月2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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