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官奴是什麼意思?
問一下古代的官奴制度怎麼回事
官奴是官府貴族家中使用之人,有機構統一管理,如某某官員死刑,家人貶為官奴,官奴由貴族購買領取,也有皇帝賞賜,但多是平民變為官奴。官奴是賤籍,沒有身份的,不用交人頭稅,官妓是其中一份子。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於是王乃令官奴入宮,作皇帝璽。”《新唐書·曹王明傳》:“初, 武后時,壯者誅死,幼皆沒為官奴,或匿人間庸保。” 宋 陳師道 《秋懷》詩之六:“官奴覆青綾,破屋任飛霜。” 郭沫若 《中國史稿》第三編第一章第二節:“在官營手工業的機構中有一套管理組織,直接生產者是官奴、罪徒和徵發來的民工,有的還有僱工,即‘傭客’
古人的做官奴是什麼意思?怎麼看古劇都出這種事?賣做官奴對古人來說很可怕?
官奴是官府貴族家中使用之人,有機構統一管理,如某某官員死刑,家人貶為官奴,官奴由貴族購買領取,也有皇帝賞賜,但多是平民變為官奴。官奴是賤籍,沒有身份的,可由主子支配其生死,而且後代也是賤籍
官奴的官妓
宋 歐陽修 《漁家傲·與趙康靖公》詞:“今日一觴難得共,聊對捧,官奴為我高歌送。” 元 韋居安 《梅磵詩話》卷中:“時 臨川 陳藏一 在城中,目擊其事,作詩有‘食祿為臣無國士,損身罵賊有官奴’之句。” 明 陶宗儀 《輟耕錄·官奴》:“今以妓為官奴,即官婢也。”黃現璠《唐代社會概略》論及官奴:“古稱妓為官婢,亦曰官奴,漢武帝始設營妓,為官奴之始。”
古代奴隸來源有幾種?
奴隸,通常指失去人身自由並被他人(通常是奴隸主)任意驅使的,為他們做事的人。“奴”和“隸”這兩種奴隸名稱在先秦時代都已存在,“奴隸”一詞卻是在漢代之後的著作裡才出現的。世界歷史上,人們因為戰爭、犯罪、破產、血統等原因成為奴隸,在成為勞動工具的同時也被當成一種有價值的貨物進行贈賜與交易。
成奴原因:
1,戰敗成奴特別是商和西周的奴隸,大概絕大多數都來自這些人。
從殷墟甲骨文和西周銅器銘文可以看出,無論是商、周王朝或是其敵對的方國、部落,都力爭在軍事行動中擒獲戰俘並掠取對方人口。商代貴族獲得的大量俘虜,如羌人、夷人等,一部分用作人殉人祭,一部分則淪為奴隸。西周時期,殺人祭祀的現象大大減少,俘虜用作奴隸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在西周前期的小盂鼎銘文所記的征伐某個方國的戰爭中,周人斬獲了三千八百多個首級,還俘獲萬三千八十一人。《左傳》中關於春秋時期俘虜的記載很多。戰國時戰敗國的青壯年大批戰死,《尉繚子·武議》就指責用兵攻人者“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時人亦常把奴隸稱為“虜”。不過在戰國時期,其他來源的奴隸急劇增加,俘虜作為奴隸來源的重要性不如過去突出。
征服者對被征服的國家或部落的處理方法比較複雜。從西周春秋時代史料看,統治者往往使被征服者中原來有射御等作戰技術的人充當在軍事上為他們服役的“臣”、“僕”,使原來從事農業勞動的人成為為他們耕種土地的“庸”;同時不僅允許這種臣、僕或庸有家庭,而且還讓他們大批聚居在一起。他們究竟是否應該看作奴隸,尚有待討論。
2,罪人及其家屬
商以來,就有把一部分罪犯(通常是所犯之罪既不輕但又不夠處死刑的人)以及犯死罪和其他較重之罪者的家屬罰為官奴的制度。西周罪犯家屬沒為官奴者(或謂指盜賊罰為官奴的)
,男子成為司隸所掌管的罪隸,女子從事舂米等勞動。戰國時,各國都有大量因犯罪而受刑(如去須鬢的耐刑,去發的髡刑以及鯨、劓、刖、宮等肉刑)並被罰為公家服役的刑徒如秦國的刑徒有隸臣、隸妾、鬼薪、白粲、城旦、舂等名目。過去一般認為刑徒服役都有期限,因此有些人懷疑是否能把他們看作官奴。據近代有些學者的研究,隸臣妾等刑徒在漢文帝實施罪人“有年而免”之制前,是無限期服役的(但秦律提到的“更隸妾”,可能只以一部分時間為公家服役,情況比較特殊)。無期限的刑徒無疑應該看作國家的奴隸。但春秋以前的罪奴,由於原來身分以及成為罪奴後的工作的不同,具體情況可以有很大差別。例如春秋時有些貴族因有罪而“降在皁隸”,他們一般都有自己的家庭和世守的職務,地位近於低級的吏,是否應該看作奴隸,也是有討論餘地的。
3,破產出賣
自戰國始,貧民或其他破產者出賣妻子、兒女為奴的現象大量出現。有時他們採取贅的方式,即以妻兒作為債務抵押,過期不能償債就被債主沒為奴隸。作為抵押的贅子如被債主家招為女婿,就成為贅婿。戰國時贅婿的地位極低,跟奴隸相似。自賣為奴的現象在戰國時期也已存在。上述奴隸,基本上可以看作債務奴隸。
4,血統因素
奴隸的子女在一般情況下仍是奴隸,即《漢書·陳勝傳》所謂“人奴產子”。
此外,強抑、誘拐以至掠賣人為奴等現象也是存在的。
什麼是賤籍?
是的,賤籍就是不屬士、農、工、商的“賤民”,是古代社會等級的一種,賤籍世代相傳,不得改變。屬賤籍的賤民不能讀書科舉,也不能做官。這種賤要有浙江惰民、陝西樂籍、樂戶、廣東疍(dàn)戶等。
賤籍作為封建社會的特殊等級自古已有,清雍正皇帝時期廢除。雍正對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樂戶、惰民、丐戶、世僕、伴當、疍戶等,命令除籍,開豁為民,編入正戶,正式廢除賤民階級。
古代奴級與賤級有什麼不同
奴隸與賤民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奴隸肯定要比賤民地位低,不過好像官奴要比賤民地位高一點。
中國古代王勃的身份
王勃(約650年—約676年),字子安,漢族,唐代詩人。古絳州龍門(今山西河津)人,出身儒學世家,與楊炯、盧照鄰、駱賓王並稱為“初唐四傑”,王勃為四傑之首。王勃自幼聰敏好學,據《舊唐書》記載,他六歲即能寫文章,文筆流暢,被贊為“神童”。九歲時,讀顏師古注《漢書》,作《指瑕》十卷以糾正其錯。十六歲時,應幽素科試及第,授職朝散郎。因做《鬥雞檄》被趕出沛王府。之後,王勃歷時三年遊覽巴蜀山川景物,創作了大量詩文。返回長安後,求補得虢州參軍。在參軍任上,因私殺官奴二次被貶。上元三年(676年)八月,自交趾探望父親返回時,不幸渡海溺水,驚悸而死。
中國古代,有哪些人很年輕就有說作為的…………最好能詳細點,謝謝!!!!!!!!!!!
你是說在古代有哪些人很年輕就很有作為嗎甘羅和曹衝就是其中的典型甘羅年紀輕輕就替秦國獲得城池成了最高級的卿大夫上卿曹衝非常年輕就懂得如何稱象
古代的最殘酷的刑法是什麼?
中國古代十八大酷刑詳解
01. <剝 皮>剝>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02. <腰 斬>腰>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慘」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03. <車 裂>車>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04 <俱五刑>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05 <凌 遲>凌>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梗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準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衝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06 <縊 首>縊>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07 <烹 煮>烹>
即「請君入甕」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甕,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甕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甕裡...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
明朝為什麼還有奴隸?
實際上中國封建社會長期存在大量官私奴婢——就是一種變相的奴隸
尤其在封建社會前期,如漢朝奴婢數量膨脹,以致影響了正常的農業人口,政府屢次頒佈政令,解放奴婢,變為編戶齊民
魏晉南北朝時期,莊園經濟興起,大量部曲依附莊園主
到了元朝,蒙古統治者大量掠奪平民為奴隸,清朝也是。
另外在官僚士紳家庭存在大量家政服務的奴婢。
在中國古代,刑法中也有把罪犯變為官奴的處罰,清朝就有發配寧古塔鼎披甲人奴的常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