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安置房有什麼好處?
買安置房的優缺點有哪些?
安置房沒有產權證和土地證,所以相對比較便宜。正因為沒有證,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以後出現糾紛,官司你是打不贏的。 而且,如果五年之後你能把證辦下來,會花很多錢。
最近想買一套安置房,安置房有什麼好處和壞處嗎,安置房能賣嗎?能租出去嗎。
安置房一般是拆遷後,當地政府的惠民和安民工程,是對拆遷戶的補償和安撫!這種住房有一定福利性質,是不對外的,只針對對應的拆遷戶!
規定是拆遷戶拿到拆遷安置房以後,需要持有滿五年,再去繳納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相關稅費,辦理下房主姓名的正規商品房房產證,此時,這房子才可以自由買賣,轉讓,抵押,更名!
你買的如果是有正規房產證,契稅證和土地證的安置房,無憂!
如果是買的沒有三證的住房,那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無法把產權變更為你名下,你的權益沒有任何保障!
如何用公積金貸款買安置房,有什麼作用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安置房購買需要多少過戶費
買安置房需要原房主取得房產證後5年才能買賣。並且買安置房是有風險的。安置房顧名思義,就是給被拆遷人的住房安置,要是買了後有什麼爭議的話,都是偏向原來的房主的。每個地方的過戶什麼的費用都不相同,要具體諮詢一下你們那的房管局就知道了,安置房的轉讓,過戶跟商品房有差別的。
請問購買大產權房有什麼好處?
房屋產權即房屋所有權,是指對房屋的行使佔有、實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從概念上講房屋產權是沒有大小之分的。所謂的“大產權”和“小產權”只是一種較為通俗的說法,是房地產業內從業人員約定俗成的一種稱呼。但目前關於大產權與小產權的說法並不一樣,大致有三種解釋: 第一,是把開發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為“大產權”,把買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權稱之為“小產權”,或者說“大產權”是指整棟樓的產權,而“小產權”是指大產權分割後過戶到業主手中的產權,在實際的權利行使上,兩者是沒有質的區別。 第二,是把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發證書的叫小產權。購房人要注意的是鄉鎮**發證書的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第三,買房後如想再轉讓時,不用再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在轉讓時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對這個區別購房人可從合同第一條“土地使用權的取得形式”中加以確認。房地產商提供的土地證明如果是通過“劃撥”得來,就是這裡說的“小產權”;如果是通過“出讓”或“轉讓”得來,就是這裡所說的“大產權”。 房屋屬於不動產,與其他商品的買賣不同,國家對此有明確的規定。購房者買了房子後能否順利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關鍵在於開發商能否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該過程也被稱做產權的“初始登記”,由開發商負責辦理。 開發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才能辦理買房人的房屋產權證,該過程也被稱做產權的“轉移登記”,購房者可以自行辦理也可以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房屋產權證。為此,購房者需要向房屋產權管理部門提供以下資料:1、項目的“大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2、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核驗兩本加貼印花稅的合同);3、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原件);4、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原件);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的有效身份證明
購買安置房,簽署合夥協議有什麼用呢?
您好!
出來問題,看協議上,可以得以解決啊,
望採納,謝謝
二手房的好處有哪些
二手房還是有挺多好處的,羅列如下:
1:要購買二手房要挑選比較優質的二手房,標準就是這個房子是房東裝修自己住的,而不是出租給別人的,一般自住在轉手,裝修的水分比較少,都是實打實的,這樣可以免去裝修的煩惱,直接拎包入住。
2,二手樓盤經過一段時間的積累,周邊配套設施也比一手礌盤要完善很多,金融教育娛樂休閒購物等基礎設置更便利於您的生活起居。
3,房貸快捷,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介入,一般只要30個工作日就可以搞定全部流程,省時省力。
4,可以用公積金還貸款,月供等等
買房子比租房子有什麼好處
一、緩解暫時住房壓力;如果資金沒問題,可以不用考慮此項。
二、房子是固定資產,以目前樓市行情,樓房有增值空間。
三、現在買房,相對便宜;中國的房價是不會跌的,國家宏調是穩定房價。
四、房子是生活、工作的後盾,給人一種歸屬感。
拆遷房可以買賣嗎?
可是如今的房價節節攀升讓我覺得很有壓力,聽一位同事介紹購買城邊的拆遷安置房的話房價會便宜很多,可是也有人告訴我拆遷安置房不能買賣。聽他們這麼一說我有點迷糊了,我想請問拆遷房到底能不能買賣呢?江蘇謀盛律師事務所主任儲律師回答: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城市的規模的擴大,城市拆遷的速度也在加快。於是拆遷安置房也就有了市場。但畢竟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且動拆遷安置房買賣大多不能一次性將一切手續辦理完畢,其後續手續通常要出售方配合辦理,這就為以後的糾紛產生留下隱患。因此如何購置拆遷安置房?怎樣才可以有效的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就成了一些人的關注問題。下面作一簡要分析。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範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因此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不同類型的拆遷安置房,交易雙方承擔的交易風險有所不同。第一類動拆遷安置房,由於交易時間長,受市場因素的影響,往往買家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房價上漲後家賣方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如果是購買還沒定位的安置房風險就更大,買賣雙方雖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無法確定建好後安置房的具體結構、朝向、小區環境等,辦理過戶等手續時間也會更長。因此在購買此類房產時,簽訂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買賣合同就顯得至關重要。買賣合同除了要具備一般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外,還需要對房屋的增購等費用的支付方式,遲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確的約定。一般來說購置該類房屋,可以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簽訂附條件的合同來保證買賣合同的有效性,並對具體細節作出明確約定以防合同相對方反悔,最好由專業房產律師進行指導。相對於第一類安置房而言,第二類的拆遷安置房則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樣,風險相對較小。目前,許多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被拆遷改造成了安置小區,被拆遷戶通過拆遷一般能得到兩套甚至更多的房屋,除了自用外他們通常會選擇出售多餘的房屋,而拆遷安置房相對低廉的價格也吸引了一部分購房者。因此在民間形成了事實上的安置房買賣市場。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一、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於普通的商品房買賣。二、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生的買賣。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據此,如果雙方發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
商用安置房只有三十年產權,買後有風險嗎
不知道你說的是哪?不過聽名字像是商住兩用,一般都是50年產權,能不能更名要去問開發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