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審計目標是什麼?
簡答題,資產類項目有哪些審計目標
審計目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總體合理性。它是指註冊會計師須先根據他所掌握的有關被審計單位的全部信息,評價某賬戶餘額的合理性。總體合理性測試的目的,在於幫助註冊會計師評價賬戶餘額中是否有重要錯報。
2、真實性。即不誇張。由“存在與發生”的認定推論得出。
3、完整性。即不遺漏。由“完整性”的認定推論得出。
4、所有權。即所列金額確為被審計單位所擁有。由“權力和義務”的認定推論得出。
5、估價。所列金額均經正確估價和計量。由“估價或分攤”的認定推論得出。
6、截止,即接近資產負債表日的交易已記入恰當的期間。截止測試的目標是確定交易是否記入恰當的期間;由“估價或分攤”認定推論得出。
7、機械準確性。該目標所關心的是有關賬表資料、數字、計算、加總及勾稽關係的正確性;由“估價或分攤”認定推論得出。
8、披露。恰當地反映了賬戶餘額和相應的披露要求。由“表達與披露”的認定推論得出。
9、分類,即所列金額分類恰當,其目標在於確定每個項目和每個賬戶記錄是否在財務報表中恰當列示。由“表達與披露”的認定推論得出
簡答.固定資產的審計目標包括那些?
固定戶產的審計目標
確定固定資產是否存在;確定固定資產是否歸被審計單位所有;確定固定資產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確定固定資產的計價是否恰當;確定固定資產的期末餘額是否正確;確定固定資產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固定資產審計的目的
(一)確定固定資產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二)確定固定資產的實際存在和運行狀況是否良好;(三)審查被審計單位對固定資產的所有權是否受留置權等限制;(四)審查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是否適當;(五)確定固定資產折舊政策和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並與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六)審查固定資產交易事項會計處理的適當性,固定資產及折舊在會計報表上披露的恰當性。
具體審計目標是什麼,是怎麼回事?
根據2015年度註冊會計師教材《審計》的記載,具體審計目標是指註冊會計師檢查被審計單位提供的財務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會計報表附註)所包含的每項認定是否真實。具體包括:
一、與所審計期間各類交易和事項相關的審計目標
1、發生。即檢查這些交易是否真實發生。
2、完整性。即檢查已經發生的交易是否被瞞報或漏報。
3、準確性。即檢查真實發生的交易,是否按正確的金額反映。
4、截止。即檢查本期的交易是否均在本期反映,本期所反映的交易是否包括了其他期間的。
5、分類。是否按正確的方式對各類交易分類反映,如固定資產出售收入是否被列為主營業務收入等。
二、與期末賬戶餘額相關的審計目標
1、存在。即檢查已經列報的資產、負債是否真實存在。
2、權利和義務。即檢查所列報的資產是否所有權歸被審計單位,負責是否為被審計單位的義務。
3、完整性。即是否存在瞞報、漏報資產或負債的情況。
4、計價和分攤。即檢查真實存在的資產或負債,金額是否正確,是否正確攤銷。
三、與列報和批露相關的審計目標
1、發生以及權利和義務。檢查批露的內容是否真實發生且與被審計單位有關。
2、完整性。檢查應當批露的是否均已批露。
3、分類和可理解性。檢查批露的內容是否正確分類,表述是否清楚。
4、準確性和計價。檢查批露的內容措辭是否準確、金額是否恰當。
審計總目標是什麼?
一、審計總目標是指對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正確性、公允性、合理性、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有效性、一貫性進行評價、審查。
二、審計總目標的演變:
1、詳細審計階段
在詳細審計階段,註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會計記錄的逐筆審查,判定有無技術錯誤和舞弊行為。查錯防弊是此階段主要的審計目標。
2、資產負債表審計階段
在資產負債表審計階段,註冊會計師通過對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資產負債表所有項目餘額的真實性、可靠性進行審查,判斷其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在此階段,審計目標是對歷史財務信息進行鑑證,查錯防弊這一目標依然存在,但已退居第二位,審計主要職能從防護性發展為公正性。
3、財務報表審計階段
在財務報表審計階段,註冊會計師判定被審計單位一定時期內的財務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並在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提出改進經營管理的意見。在此階段,審計由靜態審計發展到動態審計,並且增加了“管理審計”的內容(包括經營審計、效益審計、效果審計)。審計目標不再侷限於查錯防弊和為社會提供公證,而是向管理領域有所深入和發展。此階段的審計丁作已比較有規律,且形成了一套較完整的理論和方法。
審計目標(資產負債表目標和利潤表相關目標)
註冊會計師確定管理層(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中的認定是否恰當!是:無重大錯報 否:重大錯報!
根據五大認定說出固定資產的審計目標。 100分
①確定固定資產是否存在;
②確定固定資產是否歸被叮計單位所有;
③確定固定資產及其累計折舊增減變動的記錄是否完整;
④確定固定資產的計價和折舊政策是否恰當;
⑤確定固定資產及其累計折舊的年末餘額是否正確;
⑥確定固定資產及其累計折舊在會計報表上的披露是否恰當。
企業財務審計的資產審計
資產審計是指對企業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所進行的審計。其具體審計目標: 指記入有關賬簿及會計報表的資產業務發生和賬務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財務制度的規定。
損益表審計的主要目標是什麼
1、收入或工程結算是否真實,也沒有虛報、漏報、重報現象,導致本期利潤不實;
2、檢查本期成本是否真實,也沒有虛報、漏報、重報現象,導致本期利潤不實;
3、檢查應交稅金是否否真,也沒有虛報、漏報、重報現象,導致本期利潤不實;
目標公司的目標公司的審計[1]
l.降低風險,利於決策。公司併購是一種風險很高的投資活動,其風險主要包括:磨合風險、融資風險、財務風險、退出風險等。通過併購前的審計可以掌握目標公司的總體狀況,比如其行業特點、發展前景、資產性質及數額、財務實力、營銷渠道等。從而做出是否併購的決策,也能為公司併購方式的確定提供依據。如果其他條件具備且資金充足,可進行現金收購,如果資金較為緊張則可採用換股併購的方式,這樣,可以適當降低財務風險和融資風險。2.協助定價,減少盲目。對目標公司價值估計的方法多種多樣,但無論是那種方法,其估算基礎都是目標公司的資產、收益狀況,市場份額,發展前景等。併購審計對目標公司的資產價值和經營成果進行詳細審計、鑑定、估算和評價,為公司的收購定價提供可靠依據,從而保證了併購雙方的利益。3.完善協議,杜絕糾紛。併購的關鍵步驟之一是雙方簽署合併協議,即併購雙方就公司合併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的書面意見。合併協議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章的規定,否則協議無效,所以,雙方都應在其合法性方面引起關注。在實務操作中,許多重要事項諸如換股比例、生效條件以及其他重要事項均須在協議中規定得明白。準確。否則,事後有糾紛更難處理。通過對合並協議的審計,能夠由專業人員對其進一步核實、完善,杜絕事後糾紛。 對目標公司的併購審計與其他審計的不同,主要是:1.審計的範圍廣。目標公司選定後,併購方對目標公司信息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併購審計要求對目標公司多方面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公正性進行審查,包括對目標公司內外部環境的考察、財務報表的鑑證、企業併購協議的審計以及目標企業資產評估過程及結果的審計等。這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審計,不同於一般的財務審計、效益審計。2.審計方法複雜多樣。併購審計除傳統審計常用的審閱、函詢、觀察、調整、計算、複核等方法外,還要運用效益考評和鑑定評估方法,如審查兼併決策時要用到投資回收期法、追加投資回收期法、淨現值法、現值指數法、內含報酬率法;審查目標公司各方面能力時要用到盈利能力、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社會貢獻能力等綜合的指標分析法;審查資產評估時要用到清算價格法、現行市價法、收益現值法、重置成本法等。 1.對目標公司總體狀況的調查審計。主要指對目標公司產業方面的審查。如果是同業的橫向兼併或相關產業的縱向兼併,目標公司從事的是收購方所熟知的領域,對它的審查相對簡單。如果屬於混合性兼併,目標公司所處行業並非收購方所熟悉的,那麼,對該行業的前途及目標公司的競爭地位需要進行詳盡的瞭解和分析,比如政府對本行業的管制程度與趨勢、目標公司的市場佔有率、加入WTO對此行業的影響、目標公司的專利及商標狀況等。除此以外,還應分析導致共購成功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2.對目標公司財務狀況的審計。審計的內容與方法類似日常的財務報表審計,只是重點放在確定目標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淨資產價值、盈利能力及現金流狀況上。要分析其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比例、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的比例、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和目前的市場價值;揭示其長期負債和流動負債的金額以及償還能力;初步估算其帳面資產淨值及其市場價值,為下一步資產評估結果的審計做準備。3.對人力資源與勞資關係的審計。在併購之前,要充分了解目標公司管理、技術等主要人力資源的素質及配備,做到心中有數。收購方不僅要考慮併購後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問題,還要考慮諸如人員安置等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如有多少人員可以削減,多少離退人員的工資需要負擔,都是併購後要面臨的問題。4.對目標公司制度條款的審計。目標公司的組織、章程及招股說明書中各項條款應加以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