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上班工資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15

請問星期六和星期天上班的話,工資應該怎麼算?

按平時工資2倍計算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鼎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週末正常上班工資應該怎麼算?

法律問題:公司就知道壓榨新員工,週末都沒有休息要求我們正常上班,那麼,週末正常上班的話工資應該怎麼算? 肖律師:你這種情況屬於加班,如果沒有安排你補休,需要支付你2倍的工資。 趙律師: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進入首頁進行免費律師諮詢,撥打律師諮詢電話。 相關知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的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週末上班的工資怎麼算?

看起來你是公司一方,你籤合同讓週六週日正常上班不就是為了讓員工多上班嗎?勞動法規定每天上班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7小時不違背法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工人上班的支付不低於200%的工資報酬,這個時候你該做的是依法支付週六、週日的雙倍工資;你讓員工籤籤合同週六、週日上班並不違法,但是不支付雙倍工資就違法了,因為簽了週六、週日上班的合同並不排除發雙倍工資,法律規定高於一切,無法規避。

勞動法規定的 週六 週日 加班的工資怎麼算的?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法定節假日和週末加班工作的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法定週末加班工資:

按不低於員工本人按上一個月的平均日工資或小時工資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

法定週末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勞動法規定的週六週日加班的工資怎麼算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週六週日加班的,需要按日常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工資。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雙休日的加班工資怎麼算

對於8小時之外的加點,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報酬(150%)。

安排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禒小時或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也就是說加班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正常出勤應得的加班工資應按300%計算,加上已經記過的一次薪(100%),應得工資為400%。估計不會再給你了,可能已經算到基本工資裡了

雙休日加班如何計算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不可用補休的方式代替,用工單位必須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時工資3倍的加班工資。 正常休息日加班,後期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如果不安排補休,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時工資2倍工資的加班費。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2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週六上班,工資該怎麼算

如果安排補休,和其他時間沒差別,沒有安排補休,可以要求200%

週末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1、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駭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所以週六加班,加班工資按200%計算。

2、計算方法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佈的《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執行:

法定公休日加班工資=日工資×200%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天加班工資為:2000÷21.75×2=184元

3、公司沒簽勞動合同,本身屬於違法行為,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沒簽勞動合同,屬於事實勞動關係,同樣受到法律保護,你索取加班工資完全合理合法,可以理直氣壯,倒是單位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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