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侮辱人是不是犯罪?

General 更新 2024-09-27

罵人犯法嗎

罵人算不算違法,不能一概而論。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2000.12.28)

為了保護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等合法權利,對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利用互聯網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利用互聯網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構成民事侵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12.17法釋[1998]30號]

第六條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分別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定罪處罰。

1、如果不是在公共場合公然用言語侮辱他人,且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則只是簡單民事侵權。由行政處罰法給予行政處罰,警告。

2、如果在公共場合,公然侮辱他人,造成嚴重後果,則是觸犯了刑法規定的侮辱罪。比如一幫人在大街上罵一女孩子是破鞋,女孩子受不了,精神恍惚得了精神病,那麼罵人的人就要受到刑事處罰。最近有新聞載:一幫老人被開發商僱傭做專業罵人隊,對釘子戶施行不堪入耳的不間斷的罵,直到受不了向開發商妥協,最後專業罵人者受到刑事處罰。

3、一般性的朋友鄰里因糾紛而罵人,社會危害性小,都不會達到侮辱罪的程度;有很特殊的人很記仇的那種人,你惹他一次,他就天天見你就罵,或者在大街牆壁上寫罵你的話,甚至在網絡上編造醜惡事實罵你,那麼他的行為就觸犯刑法了。

4、當自己被罵時,看情況分別對付,情節輕微的,和他理論,用文明的語言回擊他,如果對方不依不饒不堪入耳,最理智的做法是報警,讓公安對他進行教育,一般給予警告或罰款。

5、由罵人引起的打架,先動手的肯定不對,如果打成輕傷,構成刑事案件,先動手的肯定要承擔一定責任,後動手的可以辯護正當防衛,這樣責任就相對輕了。

罵人雜種 侮辱別人 人格犯法嗎?

那位網友說得正確(被罵的人只要有證據能夠證明,對方語言汙穢,是在罵他,即達到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時,輕者你可以告他侵害人格權,要求其承擔民事責任;重者你可以告他侮辱罪,要求其承擔刑事責任. )

總而言之,一是看對方有多惡劣,二是看你有多較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辱罵他人是否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九十八條本法所稱告訴才處理,是指被害人告訴才處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人民檢察院和被害人的近親屬也可以告訴。

罵人犯罪嗎?

罵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為。如當眾辱罵則是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雞則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罵人屬於違法犯罪嗎?

罵人就是侮辱他人,是不道德行為。如當眾辱罵則是違法行為,應當受到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則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關於侮辱罪: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謂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地位、聲望、工作環境、家庭關係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一個公民的功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單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團體、組織,不構成侮辱罪。在公眾場合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汙、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本法第299條之規定,應以侮辱國旗、國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侮辱他人的行為。行為的主要手段有:(1)暴力侮辱人身,這裡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糞便潑人,以墨塗人,強剪頭髮,強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而不是指毆打、傷害身體健康的暴力。如果行為人有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故意和行為,則應以傷害罪論處。(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佈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報、小字報、圖畫、漫畫、信件、書刊或者其他公開的文字等方式洩漏他人隱私,詆譭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

2)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所謂“公然”侮辱,是指當著第三者甚至眾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聽到、看到的方式,對他人進行侮辱。公然並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果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因為只有第三者在場,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譽受到破壞。

3)侮辱對象必須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數人,但必須是具體的,可以確認的。在大庭廣眾之中進行無特定對象的謾罵,不構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為本罪的侮辱對象,但如果行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實際上是侮辱死者家屬的,則應認定為侮辱罪。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如強令被害人當眾爬過自己的跨下;當眾撕光被害人衣服;給被害人抹黑臉、掛破鞋、帶綠帽強拉遊街示眾;當眾脅迫被害人吞食或向其身上潑灑......

罵人算犯法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貳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罵人會不會觸犯法律?

一、如果鄰居當眾辱罵你,其行為就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2項的規定,涉嫌公然侮辱他人,依法你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根據以上條例,你可以選擇報警,讓警察按照相關條例處理。

二、像你說的情況,如果有確鑿證據的話,可以報警交由公安來處理

網絡罵人犯法嗎

為了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安全保護,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穩定,早在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便發佈了《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第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不得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第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聯網製作、複製、查閱和傳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信息。如果發現有網民違反這些規定,按照《辦法》第十條的規定,互聯單位、接入單位及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的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網上罵人網下將受懲罰

大多數在網上罵人的網民有這樣一個錯誤認識:網上的糾紛網上了斷,大不了被網絡管理員踢出聊天室。其實不然,網上一些註冊信息,比如搜狐同學錄裡的註冊信息大多都是真實信息,即便是網絡上虛擬的人,也是和生活中存在的人相對應。在虛擬的網絡空間裡罵人,同樣要負法律責任。

首先應承擔行政責任。按照《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對網上罵人者,將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個人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

其次應承擔民事責任。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網上罵人實際上仍然屬於一般侵權行為,只不過侵權的方式和載體比較特殊而已。由於網絡的高度開放性及網上言論的隨意性,對社會的巨大影響不可低估,在網上辱罵他人,對他人名譽帶來的損害比日常生活中辱罵他人更加嚴重。所以利用互聯網辱罵他人,應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網上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侮辱罪而承擔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有關規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毀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就網絡上罵人傳播的速度、範圍以及影響力來看,應該認定為“公然”。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網絡文明是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通過加強網絡監管,才能形成一個文明的上網氛圍,還網絡一片潔靜的天空。

在微信上罵人說侮辱人的話算上犯法嗎

罵人是屬於語言上的攻擊,會給對方帶來心理上的傷害,但絕對不是犯罪,

連違法都算不上。 因為公民有“自由”言論權,

國內沒有任何法律對罵人量刑了。

誹謗罪,是指你的言論給他帶來了巨大的負面影響,或則直接造成了經濟損失。

貼吧上罵人犯法?這算侮辱麼?

介個應該不會犯法啦,反正別讓人家曉得貼子是你發的就好了,學校貼吧罵學校罵老師的很多啦~

老師損嘛...也挺正常的...至少我的小學到中學老師也都挺損的..就當人生的歷練好了以後射會上還有更損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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