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有哪些部門?
檢察院都有哪幾個部門呀?
根據不同的職能分科室
政工科、公訴科、偵查監督科、辦公廳、政治部、偵查監督廳、公訴廳、反貪汙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監所檢察廳、民事行政檢察廳、控告檢察廳、刑事申訴檢察廳、鐵路運輸檢察廳、職務犯罪預防廳、法律政策研究室、監耽局、國際合作局、計劃財務裝備局、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等內設機構
基層檢察院一般都有幾個科室,分別是管什麼的
-- 辦公室 --
1、 協助院領導處理檢察業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
2、 草擬、審核全院性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及其他綜合性的文字材料。
3、 負責本院工作部署的調查研究工作。
4、 處理檢察信息、機要文電和祕書事務,編髮內部刊物,打印文件。
5、 聯絡人大代表,督辦領導批辦事項。
6、 負責檢務公開、檢察統計、檔案管理、機要密碼管理和保密工作。
-- 政治處 --
1、 負責本院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據院黨委的部署抓好全院的政治學習和紀律教育,加強領導班子和隊伍建設。
2、 協助黨委考察考核幹部,負責本院人員的獎懲、任免、調配及招錄工作。
3、 負責本院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工作紀律的情況,受理並查處對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4、 協助黨委抓好黨建、黨務工作,負責本院工會、青年、婦女、計劃生育、體協以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
5、 負責本院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
6、 負責檢察官等級評定的管理工作。
7、 負責教育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
-- 偵監科 --
1、 辦理本院管轄範圍內的審查逮捕案件。
2、 對刑事案件的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監督。
-- 公訴科 --
1、 辦理本院管轄範圍內的刑事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抗訴工作。
2、 對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進行監督。
-- 控申科 --
1、 受理公民和單位的報案、舉報、控告和申訴。
2、 辦理本院管轄的刑事申訴複查、刑事賠償以及被害人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案件。
3、 綜合反映控告和舉報情況,定期分析社情動態。
4、 開展文明接待活動,開展法制宣傳,提供法律諮詢。
反貪局
負責立案偵查本院管轄的貪汙、受賄、挪用公款、單位受賄、行賄、對單位行賄、介紹賄賂、單位行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隱瞞境外存款、私分國有資產、私分罰沒財物等犯罪案件以及上級機關交辦的案件。
-- 反瀆局 --
負責立案偵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讀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 監所科 --
1、 負責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及監管活動的執法監督工作。
2、 辦理髮生在刑罰執行和監管過程中的虐待被監管人案、私放在入員脫逃案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
3、 辦理被監管人員及其家屬的控告申訴案件。
-- 民行科 --
1、 對民事經濟審判活動和行政訴訟活動實行監督。
2、 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確有錯誤的民事、經濟、行政判決和裁定,依法提請抗訴。
3、對審判人員在審查民事、經濟案件中貪汙賄賂、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犯罪線索進行初查。
檢察院至上而下有哪些部門機構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政治部、偵查監督廳、公訴廳、反貪汙賄賂總局、瀆職侵權檢察廳、監所檢察廳、民事行政檢察廳、控告檢察廳、刑事申訴檢察廳、鐵路運輸檢察廳、職務犯罪預防廳、法律政策研究室、監察局、國際合作局、計劃財務裝備局、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局等內設機構及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檢察官學院、檢察日報社、中國檢察出版社、檢察理論研究所、檢察技術信息研究中心等直屬事業單位。 省級檢察院:辦公室 政治部 偵查監督處 公訴一處 公訴二處
公訴三處 反貪汙賄賂局 反瀆職侵權局 監所檢察處 民事行政檢察一處
民事行政檢察二處 控告申訴檢察處 職務犯罪預防處 檢察技術處 法律政策研究室
警務處 計劃財務裝備處 離退休幹部處 機關黨委 監察處
檢務督察辦公室 人民監督員辦公室 省檢察官培訓學院
信息中心 市級檢察院:辦公室 政治部 偵查監督處 公訴一處 公訴二處
公訴三處 反貪汙賄賂局 反瀆職侵權局 叮所檢察處 民事行政檢察一處
民事行政檢察二處 控告申訴檢察處 職務犯罪預防處 檢察技術處 法律政策研究室
警務處 計劃財務裝備處 縣級檢察院機構:政治部、反貪汙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紀檢組、辦公室、偵查監督科、公訴科、控告申訴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監所檢察科、技術檢察科、職務犯罪預防科、法警大隊、檢務督察科、監察室
檢察院有幾個部門
你好,檢察院至少有公訴科、批捕科、民行科、偵查科、反貪局、法警、後勤等幾個部門
縣檢察院設有哪些機構?
公訴科,是最大的科室,能煅練人。也能學到真東西。
反貪局,油水比較多,但是,同樣,反貪局水比較深,也有好多土包子,科班出身的可能會看不慣,但是,如果想掙錢,又比較油滑的,這倒是個好科室。
輕閒的,監所科,沒有多少事兒幹,日子好打發,但是,清水衙門。
財務科,比較好,但是,一般人進不去。
辦公室,是個中轉站,一般進檢察院的,還沒有好的去處的,先呆在這個地方,找好了自己的定位了,就轉走了,當然,辦公室主任另當別論。
推薦這幾個,自己選 吧,願你早日容入這個大熔爐。
公檢部門都是有哪些
公指公安機關,檢指檢察院。
公安機關屬於政府部門,但承擔了刑事案件的偵查職能,因此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經常與檢察院、法院一同被稱為公、檢、法盯
而檢察院與法院在我國都屬於司法機關,與作為行政機關的政府一同被稱為“一府兩院”。
政府部門是指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下面的各個部門,承擔的都是行政職能,因此又稱行政機關,公安機關就屬於其中一個。
檢察院有哪些崗位
你的提問有問題,不明確。檢察長、副檢察長、政治部(處)主任、紀檢組組長、反貪局局長、反瀆局局長、專職檢委會委員,以上是院領導崗位,各部門負責人是中層幹部,其他是一般幹警。
如果你問的是檢察院有哪些部門:政治部(處)、紀檢組、反貪局、反瀆局、公訴科、偵監科、監所科、民行科、辦公室、控申科、法警隊、預防科、技術科、案管辦。
如果你問的是檢察院幹警的分類:檢察員、助理檢察員、書記員、法警。
檢察院和法院內部都設有哪些部門機關。具體工作是什麼?
檢察院:1.公訴科,負責審查起訴
2.職務犯罪偵察局,就是反貪局。對貪汙瀆職犯罪的偵察
3.偵察監督科,就是批捕科,主要負責批准逮捕
4.民事行政審判監督科,負責對民事/行政審判的監督
5.犯罪預防科,主要負責教育預防犯罪
6.控告申訴科,負責接待控告和申訴
7.檢所科,負責對本區的監獄/看守所的在押人員的檢察
8.政治處、辦公室,政治處負責紀檢人事黨團,辦公室負責日常行政工作
法院
立案庭,負責受理案件
民一庭,婚姻家庭侵權民事案件審理
民二,原經濟庭,合同關係審判
民三,一般是破產清算案件
刑事庭,負責刑事案件審判
審判監督庭,負責本院案件的審判監督
執行庭(局),負責執行工作
行政庭,負責行政訴訟審判
政治處和辦公室同檢察院
檢察院的性質是屬於什麼單位?
檢察院的性質是屬於行政單位
事業單位(Institutional Organization),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舉辦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裡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
檢察院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監督機關,是司法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這種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檢察機關上下級是領導和被領導的關係及其集中統一的特點,這與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監督與被監督的關係有顯著不同。為了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檢察機關必須一體化,必須具有很強的集中統一性。
人民檢察院通過行使國家檢察權來完成自己的任務。它對於危害國家安頂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對於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逮捕、起訴或者免於起訴;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監獄、看守所、勞動改造機關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各級人民檢察院都是與各級人民法院相對應而設置的,以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辦案。同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國家審判權一樣,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而對於任何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所以,檢察院的性質是屬於行政單位。
檢察機關內設機構及其職責有哪些
檢察機關的內設機構包括:領導決策機構、檢察業務機構、檢察管理機構。
一、領導決策機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設檢察長1人,副檢察長和檢察員若干人,檢察長統一領導檢察院的工作。各級人民檢察院設立檢察委員會。檢察委員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在檢察長的主持下,討論決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問題。”其中,檢察長是檢察院的首長,領導檢察機關的全面工作。檢察委員會是檢察機關的決策機構。檢察委員會的職責是在檢察長的主持下討論決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問題。
二、檢察業務機構。當前,我國各級檢察院內設檢察業務機構不完全一致,一般設有以下業務部門:
1.控告、申訴檢察機構。負責受理控告、申訴案件,處理來信、來訪事務。
2.反貪汙賄賂檢察機構,即反貪汙賄賂局。主要負責對人民檢察院直接立案偵查的貪汙賄賂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3.瀆職侵權檢察機構。主要負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虐待被監管人、破壞選舉等犯罪的立案偵查工作。
4.偵查監督機構。負責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軍隊保衛部門、海關緝私偵查部門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決定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等偵查部門立案偵查是否合法實行法律監督;對偵查部門提請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決定是否批准;對立案偵查部門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實施法律監督。
5.刑事公訴機構。負責刑事案件審查起訴,決定起訴不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施法律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起抗訴和出庭支持抗訴。
6.監所檢察機構。負責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監獄內的職務犯罪直接立案偵查;對服刑人員的又犯罪案件和勞教人員的犯罪案件審查批捕、提起公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機構。負責對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施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職務犯罪預防機構。進行法律宣傳,結合案件對可能發生犯罪的情況提出檢察建議,指導有關單位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9.法律、政策研究機構。協助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解決法律政策適用的疑難和重大疑難案件等問題。
10.檢察技術機構。負責對案件證據進行技術檢驗、鑑定、複核等。
三、檢察管理機構。檢察管理機構負責人民檢察院的人、財、物的管理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機構:政治人事部門;行政管理部門;財物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