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零售商?
什麼是零售商?
經銷商是指,拿著錢,從企業進貨,他們買貨不是自己用,而是轉手賣出去,對於他們只是經過手,再銷售而已,他們關注的利差,而不是實際的價格。企業對他們不是賒銷,而是收到了錢的。這個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個商業單位。所以“經銷商”,一般是企業,用來說從企業拿錢進貨的商業單位的。
零售是一種交易形式,可定義為將商品或勞務直接出售給最終消費者的銷售活動,也是向消費者提供銷售商品的一種商業活動環境,使消費者從零售商店裡獲得消費品及其與消費品有關的無形服務的滿足,它直接關係到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方式,是社會資源分配的一個重要階段——也是最後階段。作為零售業,其職責就是在恰當的時間和地點,以恰當的數量和價格,用恰當的形式向需求者提供恰當的商品。 需要指出,傳統的零售業是:
(1)直接將商品售給消費者,不包含各類批發商和進出口商;
(2)出售的是生活資料,而非生產資料;
(3)出售的是有價商品而非無償服務;
(4)屬於流通領域而非生產領域
參考資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74194.html
零售商什麼意思
零售商(Retailer)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繫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樑,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零售商是分銷渠道的最終環節。面對個人消費者市場,是分銷渠道系統的 終端,直接聯結消費者,完成產品最終實現價值的任務。零售商業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
零售商業種類繁多、經營方式變化快,構成了多樣的、動態的零售分銷系統。
零售商店
1、百貨商店。指綜合各類商品品種的零售商店,
其特點:
(1)商品種類齊全;
(2)客流量大;
(3)資金雄厚,人才齊全;
(4)重視商譽和企業形象;
(5)注重購物環境和商品陳列。
2、專業商店。指專門經營某一類商品或某一類商品中的某一品牌的商店,突出“專”。
(1)品種齊全;
(2)經營富有特色、個性;
(3)專業性強。
3、超級市場。是以主、副食及家庭日用商品為主要經營範圍,實行敞開式售貨,顧客自我服務的零售商店。
特點是:
(1)實行自我服務和一次性集中結算的售貨方式;
(2)薄利多銷,商品週轉快;
(3)商品包裝規格化,條碼化,明碼標價,並要注有商品的質量和重量。
4、便利商店。接近居民生活區的小型商店。營業時間長,以經營方便品、應急品等週轉快的商品為主,並提供優質服務。如飲料、食品、日用雜品、報刊雜誌、快遞服務等。商品品種有限,價格較高,但因方便,仍受消費者歡迎
。5、折扣商店。以低價、薄利多銷的方式銷售商品的商店。
其特點:
(1)設在租金便宜但交通繁忙的地段;
(2)經營商品品種齊全,多為知名度高的品牌;
(3)設施投入少,儘量降低費用。
(4)實行自助式售貨,提供服務很少
。6、倉儲商店。是20世紀90年代後期才在我國出現的一種折扣商店,
特點是:
(1)位於郊區低租金地區;
(2)建築物裝修簡單,貨倉面積很大,一般不低於1萬平方米;
(3)以零售的方式運作批發,又稱量販商店;
(4)通常採取會員制銷售來鎖定顧客。
7、綜合商店
8、樣品目錄陳列室
9、郵購目錄營銷
10、自動售貨機
11、購物服務
12、流動售貨無店鋪零售
1、上門推銷。企業銷售人員直接上門,挨門挨戶逐個推銷。著名雅芳公司就是這種銷售方式的典範。
2、電話電視銷售。這是一種比較新穎的無店鋪零售形式。其特點是利用電話、電視作為溝通工具,向顧客傳遞商品信息,顧客通過電話直接訂貨,賣方送貨上門,整個交易過程簡單、迅速、方便。
3、自動售貨。利用自動售貨機銷售商品。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自動售貨已被大量運用在多種商品上。如香菸、糖果、報紙、飲料、化妝品等。
4、購貨服務。主要服務於學校、醫院、政府機構等大單位特定用戶。
零售商憑購物證給該組織成員一定的價格折扣。
聯合零售
1、批發聯號。是中小零售商自願參加批發商的聯號,聯號成員以契約作聯結,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批發商獲得了忠實客戶,零售商按比例在批發聯號內進貨,保證了供貨渠道。
2、零售商合作社。主要是由一群獨立的零售商按照自願、互利互惠原則成立的,以統一採購和聯合促銷為目的的聯合組織。
3、消費合作社。由社區居民自願出資成立的零售組織,實行民主管理。這種商店按低價供應社員商品,或制定一定價格,社員按購物額分紅。
4、商店集團。這是零售業的組織規模化形式,沒有固定的模式。它是在一個控股公司的控制下包括各行業的若干商店,通......
零售商和代理商的區別有什麼?
一、零售商和代理商的區別:
代理商是代理是代企業打理生意,不是買斷企業的產品,而揣廠家給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零售商是直接賣產品,貨物的所有權屬於零售商自己。
二、定義簡介:
1、零售商(Retailer)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繫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樑,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2、代理商又稱商務代理,是在其行業慣例範圍內接受他人委託,為他人促成或締結交易的一般代理人。
代理商(Agents)是代企業打理生意,是廠家給予商家傭金額度的一種經營行為。所代理貨物的所有權屬於廠家,而不是商家。因為商家不是售賣自己的產品,而是代企業轉手賣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賺取企業代理佣金的商業單位。
什麼是零售商
簡單來說,零售業可有這幾種形態:
百貨店、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倉
儲式商場。
具體各自特點可見www.jscpu.com/jpkc/main/page/un070101_1.htm
另外經營方式和詳細定義請查閱專業資料。
經銷商,分銷商,零售商是什麼意思?
經銷商,就是在某一區域和領域只擁有銷售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這個就是經銷商。經銷商具有獨立的經營機構 ,擁有商品的所有權(買斷製造商的產品/服務) ,獲得經營利潤 ,多品種經營 ,經營活動過程不受或很少受供貨商限制 ,與供貨商責權對等。
分銷商是公司與用戶長期、穩定、合作、共贏的營銷戰略,已形成完善的線上和線下銷售平臺,用真誠的態度為用戶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後服務。
零售商(Retailer)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繫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樑,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
零售是什麼意思?
零售(retailing)是由那些向消費者銷售用於個人、家庭或居住戶消費所需商品和服務的商務活動組成。它是分銷過程的最終環節。
零售:向最終消費者個人或社會集團出售生活消費品及相關服務,以供其最終消費之用的全部活動。這一定義包括以下幾點:
1.零售是將商品及相關服務提供給消費者作為最終消費之用的活動。如零售商將汽車輪胎出售給顧客,顧客將之安裝於自己的車上,這種交易活動便是零售。若購買者是車商,而車商將之裝配於汽車上,再將汽車出售給消費者則不屬於零售。
2.零售活動不僅向最終消費者出售商品,同時也提供相關服務。零售活動常常伴隨商品出售提供各種服務,如送貨、維修、安裝等,多數情形下,顧客在購買商品時,也買到某些服務。
3.零售活動不一定非在零售店鋪中進行,也可以利用一些使顧客便利的設施及方式,如上門推銷、郵購、自動售貨機、網絡銷售等,無論商品以何種方式出售或在何地出售,都不會改變零售的實質。
4.零售的顧客不限於個別的消費者,非生產性購買的社會集團也可能是零售顧客。如公司購買辦公用品,以供員工辦公使用;某學校訂購鮮花,以供其會議室或宴會使用。所以,零售活動提供者在尋求顧客時,不可忽視團體對象。在我國,社會集團購買的零售額平均達10%左右。
零售商 分銷商 區別
分銷商的客戶是零售商,零售商的客戶是最終用戶
零售商的類型有哪些
中間商是指在製造商與消費者之間“專門媒介商品交換”經濟組織或個人。中間商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 按照中間商是否擁有商品所有權 可將其劃分為經銷商和代理商:按照銷售對象的不同,中間商分為批發商和零售商。中間商的類型一、批發與批發商批發是為轉售或加工服務的大宗產品交易行為,指一切銷售給為了轉賣或商業用途而進行購買的人的活動。批發商一頭連接生產者,一頭連接零售商或其他轉賣者及用戶。2、批發商的作用:– 通過批發商的購買,生產者可以迅速、大量售出產品,減少庫存,加速資本週轉;– 批發商可以憑藉自己的實力,幫助生產者促銷產品,提供市場信息。對零售商,批發商可按零售要求組合產品的花色、規格,便於配齊品種;– 可對廠家購進的產品進行加工、整理、分類和包裝,方便零售商進貨、勤進快銷;– 利用倉儲設施儲存產品,保證零售商的貨源,減輕其存貨負擔;– 還可為零售商提供各種支持,幫助其開展業務。3、批發商的類型:– 按分銷地域,有地方批發商、區域批發商和全國批發商;– 按在流通領域的位置,分產地批發商,中轉地批發商和銷地批發商;– 按業務範圍,可分專業批發商、綜合批發商等。二、零售與零售商零售是直接為最終消費者服務的交易行為,是所有向最終消費者直接銷售產品和服務,用於個人及非商業性用途的活動。零售商在流通領域處於最後階段。2、零售的特點與作用– 根據服務對象的特點,零售商在業務上有小量採購、零散供應的特點。– 其根本作用在於使產品直接、順利並最終進入消費者手中。3、零售的類型– 按零售活動是否依託於店鋪展開,分為店鋪銷售與無店鋪銷售;– 無店鋪又有郵購、電子購物、自動售貨等;– 店鋪銷售又分百貨商店、專業商店、超級市場、方便商店、折扣商店、倉儲商場等等。
什麼叫做零售業?
簡單來說,零售業可有這幾種形態:
百貨店、超級市場、大型綜合超市、便利店、專業店、專賣店、購物中心、倉
儲式商場。
具體各自特點可見www.jscpu.com/jpkc/main/page/un070101_1.htm
另外經營方式和詳細定義請查閱專業資料。
零售商是什麼意思
零售商(Retailer)是指將商品直接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中間商,是相對於生產者和批發商而言的,處於商品流通的最終階段。 零售商的基本任務是直駭為最終消費者服務,它的職能包括購、銷、調、存、加工、拆零、分包、傳遞信息、提供銷售服務等。在地點、時間與服務方面,方便消費者購買,它又是聯繫生產企業、批發商與消費者的橋樑,在分銷途徑中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