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上班工資怎麼算?

General 更新 2024-12-27

勞動法規定的 週六 週日 加班的工資怎麼算的?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週末正常上班工資應該怎麼算?

法律問題:公司就知道壓榨新員工,週末都沒有休息要求我們正常上班,那麼,週末正常上班的話工資應該怎麼算? 肖律師:你這種情況屬於加班,如果沒有安排你補休,需要支付你2倍的工資。 趙律師:可要求支付加班工資。 如果您需要更專業的解答,請進入首頁進行免費律師諮詢,撥打律師諮詢電話。 相關知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都是佔用了勞動者的休息時間,都應當嚴格加以限制,高於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報酬即是國家採取的一種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種情形下組織勞動者勞動是不完全一樣的,如法定休假日對勞動者來說,其休息有著比往常和休息日更為重要的意義,也影響勞動者的精神文體生活和其他社會活動,這是用補休的辦法無法彌補的,因此,應當給予更高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遇到上述情況安排勞動者加班時,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及本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屬於哪一種情形的加班,就應執行法律對這種情況所作出的規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則都是違反勞動法和本法的行為,都是對勞動者權益的侵犯,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本條的規定,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視為違反勞動法的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週六週日上班工資如何算

這裡指的工資是基本工資,不能低於基本工資的200%

叮果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要按社會最低工資算

月平均工作日是20.92天

具體是 基本工資/20.92*200%

如果單位沒有按這個標準發放你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單位屬於違法行為

勞動法規定的週六週日加班的工資怎麼算的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週六週日加班的,需要按日常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工資。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請問星期六和星期天上班的話,工資應該怎麼算?

按平時工資2倍計算

《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鼎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週六上班,工資該怎麼算

如果安排補休,和其他時間沒差別,沒有安排補休,可以要求200%

週末上班的工資怎麼算?

看起來你是公司一方,你籤合同讓週六週日正常上班不就是為了讓員工多上班嗎?勞動法規定每天上班時間不超過8個小時,工作日上班時間每天7小時不違背法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休息日安排工人上班的支付不低於200%的工資報酬,這個時候你該做的是依法支付週六、週日的雙倍工資;你讓員工籤籤合同週六、週日上班並不違法,但是不支付雙倍工資就違法了,因為簽了週六、週日上班的合同並不排除發雙倍工資,法律規定高於一切,無法規避。

國家規定週六週日出勤工資怎麼算

主要有如下資料可以參考:

週六週日上班算是加班,按1.5倍的工資標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法定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正常勞動時間工資的300%標準支付工資報酬。法定假日是指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的全體公民放假日。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二)款規定,用人單位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正常勞動時間工資的200%支付工資報酬。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七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工作時間,星期六和星期日為週休息日。 企業和不能實行前款規定的統一工作時間的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靈活安排週休息日”和勞動部《關於 <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問題解答》(勞部發〔1995〕187號)的規定,企業單位的休息日,由企業單位在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至少休息一天的前提下自主確定。

週六週日加班費怎麼算?

這麼計算:平時加班:本人月工資基數/21.75/8x1.5x加班時間;休息日加班:本人月工資基數/21.75x2;法定假日加班:本人月工資基數/21.75x3。

雙休日加班如何計算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法定節假日加班,不可用補休的方式代替,用工單位必須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時工資3倍的加班工資。 正常休息日加班,後期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如果不安排補休,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或時工資2倍工資的加班費。

加班工資的折算方式為:日工資為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月計薪天數為(365天-104天)÷12月=21.75天(104天是52個雙休日),日工資=月薪÷21.75天,小時工資=日工資÷8小時。算出日薪與時薪後,再分別乘上3倍(法定節假日)或2倍(正常公休),就是當天應得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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