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短缺是什麼意思?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請問現金溢餘是什麼意思?

是的。

現金的溢餘收入是指流動資產在盤點過程中發生的多於帳面數額的現金

現金短缺的會計分錄

====== 這不光是做賬的問題,實際上是財務制度問題 ======

少了錢不能賬上做平了事,要領導報批,分情況處理。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貸:現金 100

根據現金盤點表做上述分錄。

如果責任人賠款

借:現金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如果“無頭案”,領導報批,按報批意見表

借:管理費用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如果盤盈也是先

借:現金 100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如果查明支付錯誤,補支付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100

貸:其他應付款——XX個人 100

無頭案,領導報批

借:現金 1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

現金管理,關鍵不是做賬,現金賬很簡單。關鍵是現金管理。你100的問題,說明制度上有缺陷,要趕緊查明原因。小洞不補,下次是還會發生100、1000這種事。作為財務人員要有這種職業敏感性。

現金溢缺和現金盤點分別是什麼意思?

現金盤點是指將現金的帳存數與實際出納手上的現鈔進行核對.

如果琺金實存數大於帳存數,就是現金溢餘,如果現金實存數小於現金帳存數,就是現金短缺

企業財務會計的現金短缺和盤虧有什麼區別

他們之間的共同點都是企業資產的缺失。且都要查明缺失的原因,然後根據原因進行補救處理措施。

現金短缺也稱為現金盤虧。它和其他資產的盤虧不同之處是企業直接的計價精確的損失。短缺產生的原因容易查明,責任容易判定,無保險賠償(不包括盜竊、搶劫、災害造成的損失)。

其他實物資產的盤虧成因較為複雜,一般有自然損耗、盜竊、冒領、監守自盜、以及不明原因等,盤虧的資產計價也比較麻煩,有時責任人也不很清晰。如果是因為災害性損失,投保過的還可以獲得保險賠款。

庫存現金短缺,會計分錄

6.庫存現金短缺,屬於出納人員責任,收到賠款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是( A.借:庫存現金、D.貸:其他應收款)。

相關分錄:

1、發現短款

借:貸處理財產損益

貸:庫存現金

2、認定屬於出納人員責任

借:其他應收款---出納

貸:貸處理財產損益

3、收到賠款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為什麼現金短缺不計“營業外支出”?溢餘不計“管理費用”

現金短缺不計“營業外支出”,是因為現金短缺一般是因為管理不善造成的,是與日常管理有關的。

現金溢餘不計“管理費用”,是因為管理再好,也不會把現金管理的多出來了。現金溢餘屬於與日常經營管理無關的收益。

現金清查短缺計入管理費用或其他應收款,溢餘計入營業外收入。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餘,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賬戶核算。

屬於現金短缺,應該按照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賬戶,貸記“庫存現金” 屬於現金溢餘,按照實際溢餘的金額,應借記“庫存現金”,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賬戶。

待查明原因後,對發生現金短缺處理是:如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XX責任人)” 或“庫存現金”;屬於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據管理權限,經過批准後,借記“管理費用——現金短缺”。對發生現金溢餘處理是:如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貸記“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溢餘(XX個人或單位)”;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的現金溢餘,經過批准後,貸記“營業外收入——現金溢餘”。

現金盤點短缺為什麼計入管理費用而不是營業外支出?

因為是管理不好而導致的,而不是經營以外的支出,所以,列管理費用。

現金出現長款或短款是什麼意思

現金長短款  現金長短款是指在盤點和核對庫存現金時,發現的除挪用現金、白條頂庫、超限額留存現金等情況以外原因的現金日記賬餘額與庫存現金數額不符。  對此情況的處理,現行教材的一般做法是:將短款(或長款)記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待查明原因後,再分情況予以處理:屬於記賬差錯的應及時更證;對無法查明原因的長款,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對無法查明原因或由出納人員失職造成的短款,由出納人員賠償,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由於非常損失造成的短款,轉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筆者認為,上述處理欠妥。理由有:①“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是企業專門為尚未正式確認財產盤點盈虧原因而等待處理或核銷結賬所設置的科目,現金長短款屬於財產的溢缺,也應在此科目中反映;②會計人員在進行賬務處理時,同樣是財產溢缺,有的先計入“其他應收款”或“其他應付款”科目,而有的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這樣區別處理實屬多餘,也易造成混亂。再者,現金短款未查明原因前,顯然不能直接借記“其他應收款一一x x”科目。筆者認為,現金長短款在未查明原因之前,也應該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後,再轉入有關科目。

出納現金短缺,會計承擔什麼責任

你們公司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還有因為你們公司的財務制度不規範,財務負責人要負責,最後才是當事人(就是你和出納負責)

財務會計中現金濫餘和濫缺是什麼意思

沒有見過用濫字來說現金長短款情況的。

常見的會計專業術語應該說現金長款(盤盈),現金短款(盤虧)

也會用:現金溢餘,現金短缺 詞語

濫餘和濫缺,沒有聽說過,但這個濫應該有混亂的意思,要不,這是形容在賬混亂情況下出現的現金長款和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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