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寶可以託運嗎飛機?
充電寶可以託運嗎?
根據民航總局的規定充電寶是無法託運的,不管充電寶容量是多少。
《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充電寶必須是旅客個人自用攜帶。
二、充電寶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三、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可以帶充電寶上飛機嗎
中國民用航空局網站於2014年8月7日發佈公告,表示旅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
中國民用航空局要求,旅客乘機攜帶的充電寶必須是個人自用,並且只能在自提行李中攜帶或隨身攜帶,嚴禁在托運行李中攜帶。
此外,
乘機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無需航空公司批准;
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攜帶,但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
嚴禁旅客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
嚴禁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不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
同時,旅客不得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對於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在飛行過程中應始終關閉充電寶。
怎麼判定充電寶能量超不超標
若充電寶上沒有直接標註額定能量Wh,則充電寶額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進行換算:充電寶的標稱電壓(V )和標稱容量(Ah)通常會標記在充電寶上,可以通過計算得到額定能量的數值:Wh=V×Ah;如果充電寶上只標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Ah)。
這個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嗎、能放行李箱內託運嗎?
8月7日,民航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
此公告明確規定,乘機時,如果攜帶的充電寶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旅客無需航空公司批准。額定能量超過100Wh不超過160Wh的,要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才能攜帶,每名旅客不得攜帶超過兩個充電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嚴禁攜帶。
同時,民航局還嚴禁旅客攜帶未標明額定能量同時也未能通過標註的其他參數計算得出額定能量的充電寶。飛行過程中,旅客不能使用充電寶給電子設備充電。有啟動開關的充電寶,需要在飛行過程中始終關閉。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0000毫安時的充電寶在電壓為5伏的條件下,額定能量值為100Wh,正好達到不用民航公司批准就可攜帶的容量上限。
參照上述標準,大部分的充電寶都可以登機。值得一提的是,沒有標明任何數值的充電寶、“三無”充電寶不允許攜帶。
坐飛機可以帶多少毫安的充電寶
坐飛機時可以隨身帶充電寶的,但不可以託運充電寶,隨身帶的充電寶是有嚴格要求的:
飛機上可以隨身攜帶的移動電源的限值是100Wh,100Wh=3.7V*27Ah,一般移動電源的電池的標稱電壓是3.7V,絕大部分移動電源的容量都是基於電池3.7V的前提下計算出來的,也就是說100Wh的移動電源的容量是27Ah(安時),也就是27000mAh(毫安時)。
但是機場計算安時或毫安時方法可能不是按內置電芯的電壓(3.7V),而是按移動電源的輸出電壓(5V)來計算的,比如一個20000mAh的充電寶,機場認為的容量是20000mAh*5V=100000mWh=100Wh。
因此,飛機上隨身攜帶的移動電源的容量一般不超過20000毫安時為好!
坐飛機能帶多大充電寶
據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負責人介紹,攜帶充電寶登機時,執行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這個規定是根據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對電池進行區分的。小於100瓦特小時的可以登機;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就算是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得出的額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時,經過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飛機的。
據瞭解,目前多款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萬毫安。而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所以大部分充電寶的額定能量都是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允許登機的。另外,想提示大家的就是如果沒有任何標註的充電寶,將不被允許登機,再有就是由於鋰電池託運的要求是必須和設備相連接,因此充電寶不能託運,而是應該在手提行李登機的允許範圍內。
為什麼充電寶不能託運,但可以隨身攜帶
不僅是充電寶,還有單獨的鋰電池也不能託運。如果是裝在設備上的(如相機、攝像機、筆記本電腦、手機電池等)鋰電池,可以隨著設備一起託運,一旦二者分開,單獨的鋰電池在其容量符合範圍內可隨身攜帶乘機,如果超出範圍也是需要審批的。
充電寶屬於備用鋰電池,在高空環境下遇熱後很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將鋰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託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擠壓碰撞極有可能著火爆炸,貨艙的火情難以發現和控制,因此鋰電池託運十分危險。
充電寶不能託運只能隨身帶
什麼樣的充電寶才算是合乎規格的?額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屬於合乎規格;額定能量大於100Wh小於等於160Wh的,需提前到值機櫃臺申請批准,開具批准放行單後每人最多可隨身攜帶兩塊;額定能量超過160Wh不能通過安檢。即便是符合要求的充電寶也不能託運,只能隨身攜帶。
出行前要計算好自己所帶充電寶或鋰電池的容量,因為它是危險品,機場不給予暫存。若帶了不符合規格的移動電源,最終不得不扔掉。
坐國際航班充電寶要託運嗎
您好,我就是浦東機場的管理人員,看到問題後,我詢問了安檢的工作人員,得到了非常權威的回答,並且是全國安檢的通行規則。規則如下: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運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設備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以上信息我們整理下大概有三點需要我們特別留意:
1、電池(移動電源)理論上不能託運,只能隨身攜帶;
2、每人隨身攜帶電池單個(* 不是總容量)不能超過160Wh
3、不超過100Wh不需要報備,超過100Wh小於160Wh需要跟航空公司報備; (請您在值機時主動與值機人員聯繫)
解讀100Wh是什麼概念?
“Wh”是電量,就是這個電池有多大的能力(多大的勁兒)。它是和電壓、電流、時間成正比關係的量。另外,還有個參數是“mAh”,mAh(毫安時)是代表電池容量的基本單位,通常手機等手持設備電池的容量都用mAh來表示,而電動車、電動汽車等則會用更大的Ah(安時)來表示,即1Ah=1000mAh。當電流強度用毫安(mA)作單位,時間用小時(h)做單位,它們兩個相乘就是毫安時(mAh),也就是說一個容量為1000mAh的手機電池,在使用1000mA的電流強度下,能夠連續提供1個小時的電力輸出。我們通常習慣說毫安來簡稱。
搞懂了這兩個參數,換算就容易了。通常鋰電池的一個典型電壓值為3.7V,那麼容量為1000mAh的鋰電池,電量即為3.7V×1Ah=3.7Wh。(當然所有鋰電池電壓不是單純僅有3.7V一個標準。)
100Wh大約為27Ah電池(提供的能量)換算成毫安(時)就是2萬7千毫安(時)
以此圖為例:
20000mAh的移動電源,因為輸出電壓為5V,所以正好為100Wh,正好可以隨身帶上飛機,不需要到航空公司報備。
那您的11000mAh的移動電源就更沒問題了,只是你帶上飛機時累些。
現在能夠帶充電寶上飛機嗎?急求 10分
“十一黃金週”外出旅行,對於很多市民來說,手機移動電源(充電寶)已經成為不可缺少的旅行必備品。昨天(28日)有消息稱,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甚至要被機場沒收。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諮詢了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負責人得知,充電寶託運或手提登機時,執行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這個規定是根據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對電池進行區分的。毫安只是電池容量,充電寶能否上飛機不能以此為標準。北青報記者通過計算髮現,常見充電寶基本在手提行李登機的允許範圍內。
“友情提示”受追捧
專門發佈航班信息的“@飛常準”近日發佈了一條關於“充電寶”的提示:“注意啦!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
這條微博上說:據機場最新規定,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要被機場沒收,根據民航安全要求,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其單塊額定能量值最好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且必須隨身攜帶,不能託運。微博發佈者根據“初中物理”計算得出,2萬毫安的充電寶額定能量值“正好”是100Wh,因此不能上飛機。
“幸好只買了1萬毫安的”、“提示得很及時”這條微博在網上被數百次轉發,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在“十一黃金週”到來的時候,這樣的提示很有用。
機場不知“最新規定”
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市場上很常見,如果不能上飛機,很多正在準備旅行的人可能會有些“犯難”。不過,昨天北青報記者從首都機場安保公司瞭解到,這樣的“友情提示”存在兩處錯誤信息。
“首都機場並未收到2萬毫安充電寶不能上飛機的通知,而且微博上說的計算方法也有問題。”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負責人說,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確實按照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規定進行辦理手續,執行的標準是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的可以登機;額定能量值在100至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登機需經航空公司同意;大於160瓦特小時的不允許登機。
“充電寶只要額定能量值符合要求,就可以辦理手續,跟電池容量是幾萬毫安都沒關係。”這位負責人說,由於鋰電池託運的要求是必須和設備相連接,因此充電寶不能託運。
大部分充電寶可登機
昨天,北青報記者收集了多款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萬毫安。而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
“就算是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得出的額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時,經過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飛機的。”首都機場安保負責人說,如果只看電池的“容量”是很片面的,電池的電壓和容量一般在充電寶上會有標註,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規定了。如果沒有任何標註的充電寶,將不被允許登機。
文/本報記者 楊柳
線索提供/王先生
你的充電寶能上飛機嗎?
電池容量 電池電壓 額定能量值 託運 手提
3000毫安 ≤4伏 ≤12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3000毫安 ≤5伏 ≤15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5000毫安 ≤4伏 ≤20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5000毫安 ≤5伏 ≤25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10000毫安 ≤4伏 ≤40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10000毫安 ≤5伏 ≤50瓦特小時 不允許 絕緣後限量2塊
20000毫安 ≤4伏 ......
2萬毫安的充電寶可以帶上飛機嗎?
“十一黃金週”外出旅行,對於很多市民來說,手機移動電源(充電寶)已經成為不可缺少的旅行必備品。昨天(28日)有消息稱,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甚至要被機場沒收。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諮詢了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負責人得知,充電寶託運或手提登機時,執行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相關規定,這個規定是根據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對電池進行區分的。毫安只是電池容量,充電寶能否上飛機不能以此為標準。北青報記者通過計算髮現,常見充電寶基本在手提行李登機的允許範圍內。
“友情提示”受追捧
專門發佈航班信息的“@飛常準”近日發佈了一條關於“充電寶”的提示:“注意啦!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
這條微博上說:據機場最新規定,充電寶超過2萬毫安不得上飛機,要被機場沒收,根據民航安全要求,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其單塊額定能量值最好不超過100Wh(瓦特小時),且必須隨身攜帶,不能託運。微博發佈者根據“初中物理”計算得出,2萬毫安的充電寶額定能量值“正好”是100Wh,因此不能上飛機。
“幸好只買了1萬毫安的”、“提示得很及時”這條微博在網上被數百次轉發,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在“十一黃金週”到來的時候,這樣的提示很有用。
機場不知“最新規定”
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市場上很常見,如果不能上飛機,很多正在準備旅行的人可能會有些“犯難”。不過,昨天北青報記者從首都機場安保公司瞭解到,這樣的“友情提示”存在兩處錯誤信息。
“首都機場並未收到2萬毫安充電寶不能上飛機的通知,而且微博上說的計算方法也有問題。”首都機場安保公司負責人說,旅客乘機時,充電寶確實按照民航總局關於攜帶鋰電池的規定進行辦理手續,執行的標準是充電寶的額定能量值(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的可以登機;額定能量值在100至160瓦特小時的充電寶,登機需經航空公司同意;大於160瓦特小時的不允許登機。
“充電寶只要額定能量值符合要求,就可以辦理手續,跟電池容量是幾萬毫安都沒關係。”這位負責人說,由於鋰電池託運的要求是必須和設備相連接,因此充電寶不能託運。
大部分充電寶可登機
昨天,北青報記者收集了多款市面上常見的充電寶,“容量”大多在3000到15000毫安之間,個別充電寶“容量”為2萬毫安。而大多數充電寶標示的電壓在3至4伏之間。
根據額定能量值的公式,2萬毫安的充電寶在電壓為4伏的情況下,額定能量值為20000毫安×4伏=80瓦特小時,小於100瓦特小時,符合民航總局的規定。
“就算是2萬毫安的充電寶,電池電壓是5伏,得出的額定能量值是100瓦特小時,經過航空公司批准,也是可以上飛機的。”首都機場安保負責人說,如果只看電池的“容量”是很片面的,電池的電壓和容量一般在充電寶上會有標註,乘客只要自己一算就知道符不符合規定了。如果沒有任何標註的充電寶,將不被允許登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