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公共產品都有什麼?
屬於公共產品?哪些是純公共
公共產品不是指公家生產的產品,不是指公共部門提供的產品;一種產品之所以是公共產品,是因為它在消費上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特徵。準公共產品:是隻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產品,它介於純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之間,如教育、政府興建的公園、擁擠的公路等都屬於準公共產品。純公共產品必須同時具有三個特徵: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費的非競爭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典型的純公共產品是國防。
現實生活中公共物品有哪些?並說明理由
很多很多,舉不勝舉!公共物品是指公共使用或消費的物品。公共物品是可以供社會成員共同享用的物品,嚴格意義上的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
公共物品也可以這樣分類:
(1)純公共物品:具有完全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如國防和燈塔等,通常採用免費提供的方式。在現實生活中並不多見。
(2)準公共物品:具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局部的排他性。即超過一定的臨界點,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就會消失,擁擠就會出現。準公激物品可以分為兩類:
a.公益物品。如義務教育、公共圖書館、博物館、公園等
b 公共事業物品,也稱自然壟斷產品。如電信、電力、自來水、管道、煤氣等。
另外也可以探討一下,一般課本上講,公共物品只有政府才能夠提供,私人不提供。但根據平時的教學發現,私人也能提供公共物品的。關於這點我本人也很疑惑,也希望其他網友給予補充和探討。
純公共物品的概念
純公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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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學中,一般根據排他性和競爭性對物品的類型進行區分。純公共物品一般指同時具有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但有競爭性的物品稱為共有資源,而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物品則為私人物品。
1. 非競爭性是指一種商品在給定的生產水平下,向一個額外消費者提供該商品的邊際成本為零。這意味著共享消費的可能性,即一個個體的消費不減少其他個體可獲得的消費量。競爭性源於商品本身的屬性——成本屬性,公共物品往往是高固定成本、低邊際成本、甚至邊際成本為零的商品,於是私人市場上的均衡定價法則“平均成本=邊際成本=邊際收益=價格”失效了,需要引進新的定價法則。
2. 非排他性指無法將這種商品據為己有,而將其他人排除在消費之外,這意味著不能或很難對人們消費這種商品收費。排他性不是物品的自然屬性,而往往依賴於一個社會的法律架構和技術實現能力。具體而言,生產者之所以能向消費者收費,一方面是因為“法律”(一種公共契約)賦予他該商品的產權,另一方面是因為當時的技術能幫助他實現“佔有”,易於實施的是對諸如椅子、麵包的佔有,技術難度較大的如用加密技術實現對軟件或電視節目的佔有。對公共物品而言,或者無法設定產權,或者無法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實現“佔有”,因此無法向消費者收取費用,生產者也就失去了供應這種商品的動力。可見,排他性是影響物品性質的關鍵因素。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才會因無從收費而產生外部性,甚至成為共有資源或公共物品,從而造成市場配置機制的失靈,為政府管制提供了理由;而面對非競爭性,所需做的只是改變一下定價法則。
3. 根據排他性情況的不同,一些物品可以在成為公共物品與成為私人物品之間變換,在確定一種物品是不是公共物品時,必須確定受益者的人數,以及能否把這些受益者排除在享用這種物品之外(曼昆)。排他性也是判斷物品是否受外部性影響的關鍵因素。由於很多物品都有一定的外部性,從而具有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雙重特徵(DeAngelo,1981)。具有外部性或公共物品屬性的商品仍可以由私人市場提供,只要一部分消費者從中受益的量大大超出了他們的成本,在能夠將這部分消費者識別和分離出來的基礎上,即使無法排除其他的不付場消費者,對供需決策而言,也不重要(布朗、傑克遜)。常見的如體育場音樂會、防病毒疫苗減少了他人的感染概率等。對於上述商品,雖然都存在一定的外部性,但市場仍將它們作為私人物品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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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產品的特點是什麼?
公共產品(Public good)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公共座椅,亦稱“公共財貨”、“公共物品”。西方經濟學用語。指能為絕大多數人共同消費或享用的產品或服務。如國防、公安司法等方面所具有的財物和勞務,以及義務教育、公共福利事業等。特點是一些人對這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另一些人對它的消費,具有非競爭性;某些人對這一產品的利用,不會排斥另一些人對它的利用,具有非排他性。一般由政府或社會團體提供。
一 是非競爭性
一部分人對某一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譁一些人對該產品的消費,一些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不會影響其他人從這一產品中受益,受益對象之間不存在利益衝突。例如國防保護了所有公民,其費用以及每一公民從中獲得的好處不會因為多生一個小孩或出國一個人而發生變化。
二 是非排他性
是指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所專有,要將一些人排斥在消費過程之外,不讓他們享受這一產品的利益是不可能的。例如,消除空氣中的汙染是一項能為人們帶來好處的服務,它使所有人能夠生活在新鮮的空氣中,要讓某些人不能享受到新鮮空氣的好處是不可能的。
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要求公共產品:一、生產必須有公共支出予以保證;二、經營管理必須由非盈利組織承擔。
基礎設施是純公共產品嗎
不是
純粹公共產品是指那些為整個社會共同消費的產品。嚴格地講,它是在消場過程中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是任何一個人對該產品的消費都不減少別人對它進行同樣消費的物品與勞務。準公共產品亦稱為“混合產品”,這類產品通常只具備上述兩個特性的一個,而另一個則表現為不充分。基礎設施不是純公共產品,而是屬於準公共產品
純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有哪些? 20分
這些是要靠自己用心的觀察
準公共產品有哪些
公共產品是私人產品的對稱,是指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產品。不完全具有這兩種特償的稱為“準公共產品”,準公共產品一般具有“擁擠性”的特點,即消費者增加到一定數量後就會出現邊際成本為正,不像公共產品那樣邊際成本為零。
準公共產品有如教育、文化、廣播、電視、醫院、應用科學研究、體育、公路、農林技術推廣等事業單位,其向社會提供的屬於準公共產品。此外,實行企業核算的自來水、供電、郵政、市政建設、鐵路、港口、碼頭、城市公共交通等,也屬於準公共產品的範圍。還有電影院,公園,圖書館等等。
什麼是純公共物品和準公物品
公共物品理論: 是新政治經濟學的一項基本理論,也是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關係\政府職能轉變\構建公共財政收\公共服務市場化的基礎理論.
公共物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物品.按照公共物品的供給、消費、技術等特徵,依據公共物品排他性、非競爭性的狀況,公共物品可以被劃分為純公共物品和準公共物品。純公共物品一般具有規模經濟的特徵.純公共物品消費上不存在“擁擠效應”,不可能通過特定的技術手段進行排他性使用,否則代價將非常高昂.國防、國家安全、法律秩序等屬於典型的純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的範圍十分廣泛,它介於私人物品和純公共物品之間.相對於純公共物品而言,它的某些性質發生了變化.一類準公共物品的使用和消費侷限在一定的地域中,其受益的範圍是有限的如地方公共物品(並不一定具有排他性);一類準公共物品是公共的或是可以共用的,一個人的使用不能夠排斥其他人的使用。然而,出於私益,它在消費上卻可能存在著競爭。由於公共的性質,物品使用中可能存在著“擁擠效應”和“過度使用”的問題,這類物品如地下水流域與水體資源、牧區、森林、灌溉渠道等.另一類準公共物品具有明顯的排他性,由於消費“擁擠點”的存在,往往必須通過付費,才能消費,它包括俱樂部物品、有線電視頻道和高速公路等。
公共物品提供方式,傳統上是政府直接負責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生產.使得政府承擔了越來越多的對經濟活動的規制、干預和生產功能,政府規模越來越龐大,而財政開支的規模也與日俱增。但是,政府在經歷了擴張性財政政策帶來的一個時期的經濟繁榮之後,制度安排的效用遞減和傳統官僚體制內在的弊病,使得自身無法經濟、有效地提供公共物品,存在著過度提供公共物品、財政赤字負擔過重和無法迅速回應公眾多元化需求等諸多問題。要求政府選擇更為有效的供給制度安排.
公共物品理論認為,根據公共產品的不同屬性和特徵,安排公共產品的多元供給制度,使各種公共產品的需求與供給平衡,公決效率最優.政府出於對憲法、法律的遵從和滿足公民基本權利與公平分配的需要,它必須對某些涉及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公民基本權利與利益的純公共物品予以提供,但同時可以通過多種組織形式,利用市場資源配置和私營部門的經營與技術優勢,來有效地生產各種不同性質的準公共物品,這樣既滿足公平價值,又滿足效率價值,並降低公共財政的支出規模,提高公眾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