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何做好書記員?
淺談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的有機組成部分,在人民法院案件數量不斷增多的情況下,做好一名書記員對於案件胡準確、迅速處理有很大作用。同時作為一名進入法院工作的80後,如何做好一名書記員也是我們應該認真研究,並應努力做好的。我作為80後書記員,結合工作實際,就如何做好一名書記員淺談以下幾點。一、 牢記書記員職責是工作前提。書記員是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協助完成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輔助人員,其工作特點具有被動性、輔助性及事務性。書記員工作面廣量大,貫穿整個審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合議、宣判、送達、結案及歸檔等審判輔助性工作。因此,時刻牢記書記員職責,是做好一名書記員的必要前提。根據審判實踐,書記員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1、負立案,在本庭新收案件登記薄上進行登記簿2、負責案件開庭、詢問調、合議庭合議、宣判、執行等各種筆錄工作室3、負責打印校對、送達、裝訂法律文書;4、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5、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是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即使報送立案庭登記;6、對於上訴案件,要辦好送交上級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 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8、負責案件報結與歸檔工作;9、完成調研宣傳信息任務;10、庭長、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二、養成良好職業操守是工作保障。書記員工作的特殊性決定其除了應具備國家公職人員的職業道德以外,還應具備其自身特點所要求的職業道德。公正廉潔。書記員應該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在案件處理的任何環節,都應該保持書記員的中立,把公平放到第一位,客觀準確的做好各項筆錄。嚴守祕密。書記員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經常會接觸到審判祕密,其中包括個人隱私,商業祕密和國家祕密等,這些祕密一旦洩露出去,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損害法院的形象。這就要求書記員要增強保密意識,重視保密工作,不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洩露審判祕密,不打聽與自己無關的審判祕密。三、培養嫻熟業務技能是工作基礎。作為一名優秀的書記員需要一個理論學習和審判實踐逐步結合的過程,需要潛心學習審判技能,為審判工作做好服務工作。首先要加強法律知識學習。書記員在庭審記錄時,對於當事人一些比較口語化、重複的陳述,需要在忠於原話的基礎上進行歸納概括,作一些必要的刪減。如果沒有較厚的法律知識底蘊,就無法抓住重點,不知道當事人的哪些陳述對案件產生重要的影響,從而出現筆錄不準確或者漏的情形,影響審判人員對案件的公正裁決。其次培養語言文字綜合處理能力。書記員最基礎工作就是庭審記錄,因此,具備較強的語言文字功底,書面表達能力和分析概況能力是勝任書記員工作的前提。在庭審過程中,當事人當事人說話速度塊,有時語無倫次,書記員即使把握應記內容是十分重要的,這就要爾有駕馭語言文字的速記能力,要具備“快、準、全、細”速錄基本技能,達到記錄時不失願意,又能全面準確的反映案情的效果。四、 養成謙虛謹慎態度是工作要求。俗話說“態度決定一切”。良好的工作態度對於我們新進入法院工作的80後來說尤為重要,擁有謙虛謹慎的工作態度,有利於我們的快速成長,為今後從事審判工作打好良好的基礎。我認為要做到三個“虛心”。虛心求教。剛進法院,對於工作流程以及工作內容把握不夠,這時需要我們有謙虛謹慎的態度,向老同志請教,爭取儘快把書記員工作做好。虛心求學。對於辦案程序上的問題,我們應該即使翻閱法律法規,做好立案、審判、結案的工作。在工作閒暇之餘,也應該多看看相關的裁判文書,掌握裁判文書的寫法技巧,為裁判文書的製作打下基礎。虛心總結。在完成一件工作之後,應及時進行總結,無論工作完成的成功與否,都應該及時......
怎樣做好書記員工作
希望通過以後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能夠熟練掌握這項工作,進而能勝任並幹好這項工作。自己認為做好一個書記員至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一、牢記書記員職責是工作前提 書記員是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協助完成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輔助人員,工作面廣量大、瑣碎繁雜是書記員工作的特點。它貫穿整個審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合議、宣判、送達、結案及歸檔等審判輔助性工作,可以說每項審判工作都與書記員息息相關。根據審判實踐,書記員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1、負責案件開庭、詢問調查、合議庭合議、宣判等各種筆錄工作;2、負責打印、校對、送達、裝訂法律文書;3、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4、負責整理、裝訂案卷;5、完成調研宣傳信息任務;6、院裡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 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是工作保障書記員工作的特殊性決定其除了應具備一般的社會公德外,還必須具備其自身特點所要求的職業道德: 一要公正廉潔。就是要求書記員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求真務實,自覺維護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遵紀守法,保持清正廉潔,淡泊名利,自尊自愛。 二要保守機密。具有保密意識是書記員做好工作的前提。書記員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經常會接觸到審判祕密,這些祕密一旦洩露出去,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後果。這就要求書記員首先要增強保密意識,重視保密工作;其次要謹言慎行,不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洩露審判祕密,不打聽與自己工作無關的審判祕密。 三、 培養嫻熟業務技能是工作基礎作為一名優秀的書記員需要一個理論學習和審判實踐逐步的過程,需要潛心學習審判技能,為審判工作做好服務工作。1、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書記員首先要知法懂法,這是做好書記員工作的前提保障。其次,法律知識是書記員做好各項記錄的後盾。只有熟練掌握法律知識,才能保證記錄的快、準、全、細,才能為法官的正確評判案件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2、要有較強的語言文字綜合處理能力。庭審記錄是書記員最基礎最本質的工作,書記員在記錄、製作和校對法律文書等方面都涉及到語言文字的應用。只有掌握記錄技巧,才做到詳略得當。法律文書是法院對外的窗口,如果校對出現了錯漏,將影響到法律文書的嚴肅性與權威性,並直接影響到法院的形象。這要求書記員在校對時除認真細心外,還要有較好的語法知識。這樣,才能準確地發現裁判文書的錯漏之處,裁判文書的質量才能得到保證。 3、熟練的計算機操作能力。現在開庭審理案件大多是運用計算機進行庭審記錄,這就要求書記員練好基本功,不僅要懂電腦,而且要熟練操作,提高記錄速度,節省庭審時間,提高工作效率,適應繁重的審判工作需求。 以上是我的一些個人體會。總之,做好一名書記員,要善於動腦、用心思考。通過鍛鍊毅力、發掘潛力、激發動力,輕鬆自如地做好書記員工作。 申騰
談談怎樣成為一名優秀的書記員.
一、成為一名優秀的書記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責任感。筆錄工作很辛苦,一定要有吃苦的精神。熱愛這項工作是做好筆錄的前提,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是做好筆錄的保證。作為一名書記員應時時想到,記錄是事關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載體,將接受歷史的檢驗,來不得半點草率和馬虎。
2、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要將案件審理情況如實記錄下來,必須掌握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審判業務,懂得辦案程序。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經常要引用有關法律條文,如果對此不熟悉,記錄時很難免會出現錯誤。
3、要熟悉案件的基本情況。書記員必須在庭前對擔任記錄的案件進行閱卷、熟悉案情。對案情複雜、牽涉人數較多的應作一些摘要,對案件所涉及到的科學技術名詞、術語、數字、方言土語、人名、地名和不常見的事物名稱以及生字等應先查清,這樣才能做到記錄時心中有數。庭前也要熟悉訴訟參與人的特點,如口音、語速、表達能力,還應適當瞭解被告對訴狀的意見以及答辯要點。
4、要了解審判人員的審判風格。較為複雜的案件,庭前應與審判員交換有關案件的庭審意見,瞭解審判思路,掌握審判人員的提問重點,結合案情,瞭解每一次發問的目的,便於抓住庭審問答的重點。另外可以與審判員商量好,在訊問、詢問複雜的、主要的事實或遇到當事人口音不清時,可暗示審判員重複發問或讓當事人、辯護人等重述,以便完整記錄。
5、要加強文字修養,提高概括能力。記錄工作亦是一門科學,要做到記錄中不失原意,不能以個人喜好任意取捨。在此基礎上,力求語言簡練,文理通順,記錄準確。書記員要有分辨案情重點和提煉、概括能力。記錄時儘量按原話記載,對一般情節和重複部分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前提下概括,文字要精煉。另外,書記員還要做到識字廣泛,運用字、詞、句準確規範,符合法律語言的語體特徵,保持敘述角度一致,注意語序的合理安排、標點符號的恰當使用,保證筆錄的真實、客觀。當然書寫也應該做到乾淨、整潔避免筆誤,爭取字跡工整而優美。
總之,作為審判的基礎性工作,筆錄應當做到準確、完備、清楚、扼要。其中,準確性是最為重要的,必須全面如實地反映出審判的全部活動過程,只有做到記錄得當,記錄清楚,輕重適宜,法官在閱卷和作出裁決時才能有據可查,無論過去多少年都像是審判過程的重現,讓人能夠迅速進入到情節中去,這樣的筆錄不單是簡單的審判記錄,也會成為歷史的鑑證。綜上所述,我認為要成為一名合格的書記員應該具有較高的素質、嚴謹的態度、紮實的功底和默契的配合精神。
二、書記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司法工作人員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內擔任辦理案件的記錄工作和有關事項的人員,並協助辦理一系列司法輔助工作。大多數審判員(法官)都是從書記員做起。書記員(委任制)一般屬於國家公務員(政法專編行政編制),但有些地區也有聘任制和聘用制的書記員。
如何成為一名優秀的書記員
人民法院書記員是指依法在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中擔任審判記錄工作並辦理機關審判的其他事項的審判業務輔助人員。書記員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地位,是由法律加以規定的。我國人民法院組織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也都具體明確了書記員的地位和任務。根據這些法律規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具有法定的職務,依法參與辦案工作的全部過程,履行法定職責、完成法定任務,從而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作用。所以,作為法院內部的一種專業人員,書記員在各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中是必不可少的。從工作過程來看,書記員既具有依附性又有獨立性。在具體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書記員必須服從法官的指揮,在法官的指導下做好審判案件的文字記錄、卷宗整理、證據保管及司法統計等各項工作,所以書記員是法院的非核心人員。但是,在職責範圍內,書記員並非具有絕對的依附性,而是獨立地進行司法輔助工作,並可以對法官在辦案過程中執行法律等具體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可見,書記員工作也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在訴訟活動過程中,書記員與審判員的默契配合也最為重要。書記員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是由書記員的工作任務所決定的。書記員的工作是人民法院業務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其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審判工作的水平。書記員工作是審判各類案件的一個重要方面。每起案件,在從立案到結案的整個訴訟活動中,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書記員去做,法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所做的大量的工作,也都需要依靠書記員的協助,通過記錄工作使其成為有形材料,並以此體現整個訴訟活動的全過程。所以,從一定意義上說,沒有書記員工作,也就沒有審判活動。書記員工作是製作司法文書的基礎和依據司法文書是審判活動的集中反映,是審判活動的結論和文字憑證。其製作的基礎和依據,就是法官與書記員在辦案過程中形成的訊問筆錄、現場勘驗筆錄等各種筆錄。根據辦案實際情況,認真做好筆錄,就是必須由書記員完成的主要任務。如果筆錄記錄的內容不實或不準確,就會影響訴訟文書的質量。書記員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案件質量書記員工作是決定案件能否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重要條件經過書記員製作、整理、裝訂起來的各類審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或需要長期保存的歷史檔案。這些檔案資料是對法院自身工作的總結,尤其是對再審、複查案件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因此,書記員工作是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司法工作。書記員的參與是審判活動合法性的體現,製作的筆錄更是重要的文書。一份準確完整的筆錄,可以為法庭認定案件提供文字依據,認真負責地做好筆錄工作,是書記員的重要職責。筆錄是以文字記錄來反映客觀真實情況的文字記載,是法官進行公正裁判案件的有力證據之一,是審理全過程的真實記錄。筆錄貫徹於整個訴訟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它既是審理活動的記載和反映,也是人民法院審判權的具體體現,它既能反映法官的審判水平,也能反映書記員的綜合素質高低,可以說書記員在訴訟中的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因此,加強對書記員素質培訓,提高筆錄製作水平,提高司法執文能力,是增強司法能力、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要想製作出一份合格的筆錄,書記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要有責任感。筆錄工作很辛苦,一定要有吃苦的精神。熱愛這項工作是做好筆錄的前提,具有高度的責任心是做好筆錄的保證。作為一名書記員應時時想到,我們的記錄是事關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重要載體,將接受歷史的檢驗,來不得半點草率和馬虎。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要將案件審理情況如實記錄下來,必須掌握相關的法律專業知識,熟悉審判業務,懂得辦案程序。法官在審理案件中,經......
淺談怎麼做好一名書記員
一、明確書記員的職責範圍書記員是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協助完成審判和執行工作的輔助職員,其工作具有被動性、輔助性及事務性的特點。書記員工作面廣量大、瑣碎而繁雜,涵蓋了立案、審判直至執行等各個層面,書記員的工作貫串整個審判流程,包括立案、庭前預備、開庭、合議、宣判、投遞、結案及回檔等審判輔助性工作,可以說法院的每項審判工作都離不開書記員的參與,書記員須臾不可或缺。根據審判實踐,書記員的具體職責主要包括:1、負責到立案庭領取新立案件,在本庭新收案件登記簿上進行登記;2、負責案件開庭、詢問調、合議庭合議、宣判、執行等各種筆錄工作;3、負責打印、校對、投遞、裝訂法律文書;4、在訴訟保全、先予執行和執行中協助法官開展工作;5、對中止、延期及其它法定事由應扣除審限的案件,及時報送立案庭登記6、對於上訴的案件,要辦好送交上級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7、負責整理、裝訂案卷;8、負責案件報結與歸檔工作;9、完成調研宣傳信息任務;10、庭長、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一)良好的職業操守是做好書記員工作的根本保證書記員工作的特殊性決定其除了應具備一般的社會公德外,還必須具備其自身特點所要求的職業道德:1、愛崗敬業。人們常說:“幹一行,愛一行,專一行”。這要求書記員要給自己定好位、樂於奉獻,有甘當配角的意識。隨著書記員制度的改革,書記員實行單獨序列,某種程序上意味著書記員終身制,成為獨立於法官的特殊群體,不再是法官的預備隊,而只是始終從事純粹技術工作的專門職員,這就要求書記員珍惜這個崗位。2、公正清廉。這是法院行業的特殊性及書記員身份的特殊性所決定的。要求書記員崇尚法治,客觀求實,自覺維護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要求書記員遵紀遵法,保持清正耿潔,淡泊名利,自尊自愛。3、注重保密。書記員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經常會接觸到審判祕密,其中包括很多個人隱私等,這些祕密一旦洩露出去,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後果。由於書記員職務的特殊性,在參與整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包括合議庭評議、審委會討論等,如書記員保深情識不強,隨意放置案卷材料,將案卷或訴訟材料借給無閱卷權的職員閱讀,將相關的證據材料等洩露出,便會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損害法院的形象。這就要求書記員首先要增強保深情識,重視保密工作,凡事須三思而後行;其次要謹言慎行,不向當事人或無關職員洩露審判祕密,不打聽與自己工作無關的審判祕密。4、謙和自信。書記員在與審判員共同工作的時候,要積極耐心配合;在獨立工作的時候,接待當事人更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能用自己的思維方式要求當事人,能做解釋的要儘量解釋,平息當事人的情緒。在處理具體事務時分清輕重緩急,有計劃、有步驟地處理,辦事要快,但不能急躁。在待人處事時不卑不亢,堅持自己的原則,對於在工作中碰到的壓力和困難,能夠靈活應付。(二)健全的心理素質是做好書記員工作的重要條件,要成為一名出色的書記員必須具備四個意識:即主體意識、服務意識、責任意識、獨立意識。(三)嫻熟的業務技能是做好書記員工作的內在要求隨著法院改革的深化,書記員工作更趨專業化、規範化。作為一名合格的書記員需要一個理論學習和審判實踐逐步結合的過程,需要潛心學習審判技能,為審判工作做好服務工作。1、強化學習法律知識。書記員根據其職責主要是把握與程序法律有關的知識,由於在法院工作,法律的適用尤其是程序法律的適用對書記員來說是難以避免的,而且程序適用的正確和及時,也給法官的審理和執行提供了程序方面的保障。2、努力進步文化修養,加強思想政治的學習。作為書記員,應當從小事開始做起,從身邊的事做起,學習......
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書記員工作是審判工作的輔助性工作,瑣碎而繁雜。法院審判工作的任何一個環節都離不開書記員的參與。可以說,書記員工作直接影響著案件的質量。下面我結合自己的工作實踐,與大家共同學習探討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一、書記員的職責
訴訟,是一個案件從“收案”經“審理”到“執行”的完整活動過程,是依程序法進行的。
1、書記員訴訟中的八項基本任務為:
第一,協助審判員做好收案審查,認真辦理收案的各種手續,把好訴訟的第一道關。
第二,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一個案件經過收案的審查之後,一旦確定審理,書記員就要依法完成開庭前的大量事務性構成工作。如向被告發送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須知、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如是合議庭審理,還要填發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公開審理的要張貼開庭公告。在案件事實方面,要熟悉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核查當事人雙方的舉證,瞭解案件事實的基本面貌,分析審理重點,掌握案件涉及的時間、地點、人員、金額、專用術語及生字、生詞等,做到對全案心中有數。另外,書記員還要協助審判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證據交換,組織質證,確定爭議焦點。這些事務性工作與開庭審理緊密聯繫,關係到審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時。
第三,是審判階段的中心環節即開庭中的工作。開庭前,書記員宣佈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書記員要按照審判人員的部署與安排,細心做好每一項工作。開庭時重點是將法庭審判的全部活動完整、如實地記錄下來。
第四,開庭後的工作。這是閉庭後訴訟活動的延續。書記員要將筆錄交當事人閱看無異議後簽字,因筆誤或當事人有異議而改動的地方應有當事人簽字;協助審判員處理庭後各項事務,整理證據材料,查詢法律條文等;書記員要認真記錄合議庭評議,如實記載每一合議庭成員的意見,疑難複雜的案件還要做好審委會通案記錄。另外還要做好裁判文書的校對工作。
第五,做好宣判與送達工作。一個案件經過依法審理後產生的判決具有法律的嚴肅性,書記員應當協助做好宣判、送達工作。
第六,對於上訴的、抗訴的或者依法需要報核的案件,書記員要辦好送交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
第七,是訴訟中的最後程序-執行。這是較為關鍵的工作,書記員除了認真辦理有關執行的手續外,還應當協助執行員完成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任務。
第八,是訴訟文書的立卷、裝訂與歸檔工作。這樣,一個案件全部訴訟活動的結束。
2、辦理其他的有關訴訟的事項
“其他的有關訴訟的事項”包括:群眾來訪、來信的接待、處理;司法案件的統計;法律文書的校對;內勤工作;在法官指導下調處輕微的刑事糾紛和簡易的民事糾紛,調查較為簡單的案件事實。
當然,在最高人民法院沒有作出關於如何理解《人民法院組織法》中書記員“辦理其他的有關審判的事項”的司法解釋之前,只要是法官或庭長、院長安排的有關審判事項,書記員都應當認真辦理,在辦理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請示。
二、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根據我的工作實踐,我覺得成為一個出色的書記員必須具備“三個能力”、“四個意識”、“五個心”。
三個能力:即學習能力、文字綜合能力、速錄能力
四個意識:即服務意識、獨立意識、創新意識、自律意識
五個心:即熱心、信心、責任心、細心、耐心
首先和大家談談三個能力。三個能力當中首當其衝的是學習能力。
隨著法院改革的深化,書記員工作更趨專業化、規範化。作為一名合格的書記員需要一個理論學習和審判實踐逐步結合的過程,需要潛心學習審判技能,並在與審判......
如何做好法院書記員工作
一、書記員的職責 訴訟,是一個案件從“收案”經“審理”到“執行”的完整活動過程,是依程序法進行的。 1、書記員訴訟中的八項基本任務為:? 第一,協助審判員做好收案審查,認真辦理收案的各種手續,把好訴訟的第一道關。 第二,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一個案件經過收案的審查之後,一旦確定審理,書記員就要依法完成開庭前的大量事務性構成工作。如向被告發送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須知、訴狀副本、開庭傳票等。如是合議庭審理,還要填發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公開審理的要張貼開庭公告。在案件事實方面,要熟悉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核查當事人雙方的舉證,瞭解案件事實的基本面貌,分析審理重點,掌握案件涉及的時間、地點、人員、金額、專用術語等,做到對全案心中有數。另外,書記員還要協助審判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前證據交換,組織質證,確定爭議焦點。這些事務性工作與開庭審理緊密聯繫,關係到審判案件是否合法、及時。第三,是審判階段的中心環節即開庭中的工作。開庭前,書記員宣佈法庭紀律,核對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書記員要按照審判人員的部署與安排,細心做好每一項工作。開庭時重點是將法庭審判的全部活動完整、如實地記錄下來。 第四,開庭後的工作。這是閉庭後訴訟活動的延續。書記員要將筆錄交當事人閱看無異議後簽字,因筆誤或當事人有異議而改動的地方應有當事人簽字;協助審判員處理庭後各項事務,整理證據材料,查詢法律條文等;書記員要認真記錄合議庭評議,如實記載每一合議庭成員的意見,疑難複雜的案件還要做好審委會通案記錄。另外還要做好裁判文書的校對工作。 第五,做好宣判與送達工作。一個案件經過依法審理後產生的判決具有法律的嚴肅性,書記員應當協助做好宣判、送達工作。 第六,對於上訴的、抗訴的或者依法需要報核的案件,書記員要辦好送交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 第七,是訴訟中的最後程序——執行。這是較為關鍵的工作,書記員除了認真辦理有關執行的手續外,還應當協助執行員完成生效裁判文書的執行任務。第八,是訴訟文書的立卷、裝訂與歸檔工作。這樣,一個案件全部訴訟活動的結束。 2、辦理其他的有關訴訟的事項 “其他的有關訴訟的事項”包括:群眾來訪、來信的接待、處理;司法案件的統計;法律文書的校對;內勤工作;在法官指導下調處輕微的刑事糾紛和簡易的民事糾紛,調查較為簡單的案件事實。根據我在書記員崗位上工作了七年的工作實踐,我覺得成為一個出色的書記員必須具備以下素質。 第一,要有學習能力。一方面是加強思想政治的學習。在庭審中要保持中立態度,確保庭審記錄的客觀真實,不能摻雜個人感情。雖然書記員不直接審理案件,但所作的記錄是作為定案依據使用的,所以記錄的客觀真實與否,都可能影響案件的最後判決。另一方面是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只有熟練掌握法律知識,才能保證記錄的清、準、快,才能為法官的正確評判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同時,書記員還要不斷向身邊的老同志虛心求教,以身邊業務骨幹為榜樣,邊幹邊學,做到手勤、嘴勤,遇到問題要做到勤學、勤思,不斷提高法律修養,爭取更好地適應本職工作。 第二,要有文字綜合能力。記錄工作是一門科學。要想做好這項工作,首先要記錄時不失原意,不能以個人意願任意取捨。在這個基礎上,又要力求語言簡練,文理通順。書記員要有分辨說話重點和高度概括能力。這就要求書記員必須加強文字功底的鍛鍊,提高書面表達能力和分析概括能力。 第三,要有速錄能力。這是書記員的基本技能,也是最重要的一項技能。具體地講,我認為要達到四個字的要求,即“快、準、全、細”。一要......
怎樣做好書記員工作?
在從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過程中,書記員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表面上是勞動仲裁員在處理案件,實際上書記員卻承擔了大量的事務,起到了“螺絲釘”的作用,沒有書記員的辛勤勞動,每件勞動爭議也不可能很順利地解決。有些人看不起書記員工作,總覺得仲裁員工作是顯山露水的事,做書記員總有點低人一等,其實大可不必如此。記得早些年在一次勞動仲裁員業務培訓活動中,有一位高院法官就曾講過,研究生在省高院要做五年以上書記員才能做法官。書記員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戰性可見一斑,也只有做好書記員工作,才能為從事仲裁員工作打好基礎。 那麼,書記員具體有哪些工作呢?我想大體有這麼兩大方面的工作。一、記錄工作。其中最主要的是庭審記錄,其它還包括調查筆錄、評議筆錄等各種筆錄;二、輔助性工作。主要是各種仲裁文書的送達,還有案卷的整理、裝訂以及歸檔、保管等。 書記員怎樣做好各種記錄工作?首先應熟悉與案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種規範性文件,比如說在涉及到勞動爭議方面,就應熟知《勞動合同法》、《勞動法》、《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社會保險法》及與此相關的配套的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特別要熟悉有關辦案的程序、流程,比如勞動人事辦案規則以及證據規則等。其次,要加強基本功的訓練,包括電腦文字的錄入速度和文字、語言之間的轉換等諸方面。說到底,記錄就是把語言轉換為書面文字。要做到記錄時能省則省、能減則減。因為通常來說,書記員不可能把仲裁員和其他仲裁參與人所有的話都記錄下來。因此,在庭審記錄前就要提前介入,最低要求也要先看申請書、答辯書,對有關各方提供的證據也要做到心裡有數。還要知道本案的爭議焦點大致是什麼;對涉及案件的專業術語也要有所瞭解。也可以與承辦仲裁員進行一下溝通交流,看還要注意些什麼,必要時可以做一下閱卷筆錄。 在庭審過程中,書記員應細心領會三方的意思表示和說話要點,對有些話要原汁原味地記,比如涉及到一些關鍵問題,就要原汁原味地記;有時候,由於當事人會說一些與案件無關的話以及沒有針對具體案情的話,這時,就要把他們的話進行總結、歸納,把基本意思記下來即可。這裡要求書記員的精力要高度集中,善於領會說話人的主要意思。還有一個仲裁員與書記員之間的配合問題,因為,作為書記員在庭審過程中一般是不能說話或提問的,實際處於一種被動狀態。所以,在庭審時,書記員最好與仲裁員約定,如果來不及記或者聽不懂意思,就要爭取發一個“信號”給仲裁員,這樣的話,仲裁員一般會調整審理節奏和進程的。庭審結束以後,庭審記錄要給仲裁員看,給雙方當事人看,最好要自己先看一遍。當事人如認為有記錯的地方或者所記與他所說意思不一致,可以在筆錄最後寫明第幾頁第幾行文字的增加、減少和修改等。也可以把紙給當事人寫,再夾在最後,這裡有個問題就是數字的改動要規範、慎重。在製作庭審筆錄時,也要注意筆錄的格式,比如要分首部、正文、尾部,還有時間、地點、人物等等。 另外,在製作調查筆錄、評議筆錄時,因為,環境比較寬鬆,書記員也可以適當地插話,所以,就容易多了,這裡不一一闡述。其基本要求還是和庭審筆錄一樣,但要注意寫明被調查人與本案有什麼關係,還要交待好權利義務等。在起草裁決書時,要按仲裁員的意思撰寫,要在評議筆錄中找到裁決的“影子”,還要做好校對工作。 總之,對記錄工作的要求是:內容準確、格式規範、要素齊全、整潔清晰。因此,作為書記員應當苦練基本功,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在實踐中去領悟,摸索竅門。
如何成為一名合格的法院書記員
來到法院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了,開始的一年在法警隊工作,書記員的工作才剛剛開始。在成為一名書記員前,就一直希望能夠去從事審判工作,而做好書記員工作是以後成為一名合格審判員的基礎,故自進法院那天起,對書記員工作,我就有一種特殊的感情,雖然對其並沒有什麼直觀的認識,但現在能夠有幸的從事這個工作,我內心還是感覺很高興。在成為一名書記員前,並沒有感覺它很難,直到真正接觸到書記員工作後,才感覺到,原來書記員工作並不像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工作很瑣碎,什麼都得想到做到,一個小的失誤可能導致一件錯案的產生,這些都給了我很大的壓力。從剛開始開庭不知道怎麼記錄,不知道程序怎麼走,不會訂卷、不懂卷內文書順序、不會填寫卷內目錄、不懂立案流程、不會填寫卷內文書,不知道怎麼歸檔到基本掌握了簡單的事務性工作。不懂時向審判員、老書記員請教,希望通過一段時間的學習和實踐能夠熟練掌握這項工作,進而能夠勝任並幹好這個工作。通過這一段時間的學習實踐,我認為做一個書記員至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一、作為一名書記員應該具備相應的法律知識書記員作為整個審判流程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環節,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可以說法律知識是做好書記員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書記員不是簡單的記錄器,需要運用法言法語去提煉那些無序的陳述,已將整個案件情況清晰、完整的記錄下來。二、書記員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雖然書記員在法院中是輔助法官做一些工作,但是書記員的工作卻不能忽視,一個案件的處理好比一個人騎自行車,手扶著車,把腳蹬著踏板,書記員好比是一個鏈條它連接著整個案件,沒有書記員這個鏈條整個案件就不能進行下去,所以作為書記員來說不能小視自己的地位,要幹就要幹好。書記員作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員,不論內部如何分工,但對外來說都是代表著法院的形象,所以書記員的一言一行可能影響著老百姓對法院的評價,作為書記員要時刻保持著一顆正義心,只有在心中存有正義才能不使法律的天平傾斜,書記員可能接觸當事人的機會比較多,面對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應該耐心儘量平息當事人的情緒把握好自己,應該說什麼不應當說什麼,進而有利於案件的處理。還有在案件處理中書記員可能掌握著一定的審判祕密,這樣就要求書記員的職業道德來約束自己,要謹言慎行,不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洩露審判祕密。三、應該有高度的責任心書記員工作很瑣碎,一點點的差錯可能就會帶來不小的麻煩,給當事人送達受理、舉證、應訴舉證通知書和傳票,開庭前熟悉案卷,調試審判庭的計算機,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庭審記錄,開庭完畢核對筆錄,案件結案後訂卷歸檔,遇到調解的案件參與調解制作調解筆錄,製作調解書讓當事人簽收調解書,這些工作都必須細緻、細心。還有很多的工作我沒有敘述到但是實際工作中真的很忙碌也很雜亂,所以這就要求書記員具備高度的責任心。以上是我自己的幾點感受,可能做書記員時間不長還沒有真正領會到做一名書記員應該掌握的要領,但是我相信只要肯認真學習仔細鑽研一定能夠做一名合格的書記員。
如何做好法院書記員工作
書記員是人民法院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法院審判任務日益繁重的新形勢下,身肩重擔的審判人員固然重要,但書記員的地位同樣重要,不可小視,法院審判工作的任何一個環節都離不開書記員的參與,可以說書記員素質的高低和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案件的質量。下面我根據當前審判工作新形勢對書記員工作的要求,結合自己從事書記員工作的體會,與大家共同學習探討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一、書記員應具備的良好職業道德
最高人民法院[法發(2003)18號]《人民法院書記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了擔任書記員必須具備的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3、身體健康、年滿18週歲;4、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適用第5條規定學歷確有困難的地方,經高級人民法院審核同意,在一定期限內將學歷放寬為高中、中專。第四條規定,下列人員不得擔任書記員: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同時,該辦法第十條對聘任制書記員的解除聘用合同也作了規定:1、嚴重違反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或人民法院規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正司法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解除聘任關係的情形。以上條款,對擔任書記員的身份、政治素質、身體狀況、文化程度作了具體規定,對聘任制書記員的管理也作了明確規定,這說明人民法院書記員職業是高尚的、神聖的,不是隨便一個人都可以擔任的。既擔任了法院書記員,就必須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的特殊表現形式,在一定程度上體現著一般道德內容,反映了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和狀況,並且受整個社會道德水平的制約。職業道德是指以職業分工為基礎,在特定的職業生活實踐中形成的職業理想、職業態度、職業技能、職業紀律、職業良心、職業榮譽、職業作風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規範的總稱。職業道德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繫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準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不同的行業與職業,具有不同的職業道德。那麼法院書記員應當具備哪些方面的良好職業道德呢?
一是要加強政治思想品德修養。樹立政治意識,擁護黨的領導,維護司法公正廉潔,牢固樹立公正廉潔意識,在辦案中要經得住誘惑,保持清正廉潔,淡泊名利,自尊自愛,自覺維護法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二是要保守祕密。樹立保密意識是書記員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因為書記員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時刻都會接觸到審判祕密,對整個案件審理的全過程都要參與,包括合議庭評議、審委會討論等,如果書記員保密意識不強,隨意放置案卷材料,將案卷或訴訟材料借給無閱卷權的人閱讀,將相關的證據材料等洩露,就會對案件的處理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甚至造成嚴重後果,損害法院的形象。同時,如果我們的言行不謹慎,不分場合談論不該議論的審判工作,也將會自覺不自覺地導致審判祕密的洩露。所以,要求書記員必須增強保密意識,時刻注意涉及審判工作的言談舉止,不向當事人或無關人員洩露審判祕密,不在公共場所談論審判工作和與審判工作有關的人或事,不打聽與自己工作無關的審判祕密。
三是要遵守司法禮儀。司法禮儀是指司法活動主體在司法活動中應當遵守的禮節、儀式以及行為態度和方式。司法禮儀在司法活動中有著特殊意義,它是司法活動的外在形象,體現書記員的職業素養和職業文明,有助於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同時,可以強化司法活動的神聖性,體現司法的權威和尊嚴。如果書記員在審判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