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寫會議紀要?

General 更新 2024-11-23

怎麼寫好會議紀要

書上的都是理論的東西,不用花太多時間。個人有十年公文寫作經歷,也寫過一些會議紀要。談點體會供參考:

(一)要做好會議記錄。必須要詳細的記錄,特別是最後參會主要領導“拍板”的話儘可能一句不漏,便於整理紀要的時候有來源依據。必要時可帶上錄音筆,把領導的講話錄下來。

(二)要用心領會會議精神。會議紀要不必創新,主要是把會上的陳述的觀點、議定的事項、強調的內容整理出來,特別是議定的事項,供以後操作起來有個憑證。所以領會精神是非常關鍵和重要的。會上講的話畢竟都是口語化的,要靠辦公室人員進行“轉化”為書面語,必要時還要“圓”一下,進行適當的修飾、潤色,使之前後貫通,語句順暢。

(三)要尊重參會的主要領導。儘量順著主要領導講話的思路、脈絡去寫,這樣他容易接受。如果確實講的思路不順,可在尊重原意的基礎上,適當變換結構。標題儘量對稱。

至於需要參考的資料,書報都可以看,但最值得參考的還是你單位歷屆“前任”留下的成品,這些符合單位的實際情況,裡面有一些長期形成的公文寫作習慣,符合單位領導的口味,可以全方位的學習借鑑。

公文寫作在意會,不便言傳,主要靠自己在寫中琢磨。願你迅速提高水平,讓領導滿意。

(補充:注意研究現任領導以前寫的東西。)

會議記錄要怎麼寫?

一、會議記錄格式

一般會議記錄的格式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會議的組織情況,要求寫明會議名稱、時間、地點、出席人數、缺席人數、列席人數、主持人、記錄人等。另一部分是會議的內容要求寫明發言、決議、問題。這是會議記錄的核心部分。

對於發言的內容,一是詳細具體地記錄,儘量記錄原話,主要用於比較重要的會議和重要的發言。二是摘要性記錄

只記錄會議要點和中心內容,多用於一般性會議。

會議結束,記錄完畢,要另起一行寫"散會"二字,如中途休會,要寫明"休會"字樣。

例文一:

會議名稱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記錄人

出席與列席會議人員

缺席人員

會議主持人 審閱 簽字

主要議題

發言記錄:

例文二:

××公司辦公會議記錄

時間:一九××年×月×日×時

地點:公司辦公樓五樓大會議室

出席人:××× ××× ××× ××× ××× ……

缺席人:××× ××× ××× ……

主持人:公司總經理

記錄人:辦公室主任劉××

主持人發言:(略)

與會者發言:××× ………………………………………………………………

××× ………………………………………………………………

散會

主持人:×××(簽名)

記錄人:×××(簽名)

(本會議記錄共×頁)

二、會議記錄的基本要求

一、準確寫明會議名稱(要寫全稱),開會時間、地點,會議性質。

二、詳細記下會議主持人、出席會議應到和實到人數,缺席、遲到或早退人數及其姓名、職務,記錄者姓名。如果是群眾性大會,只要記參加的對象和總人數,以及出席會議的較重要的領導成員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會議,出席對象來自不同單位,應設置簽名簿,請出席者簽署姓名、單位、職務等。

三、忠實記錄會議上的發言和有關動態。會議發言的內容是記錄的重點。其他會議動態,如發言中插話、笑聲、掌聲,臨時中斷以及別的重要的會場情況等,也應予以記錄。

記錄發言可分摘要與全文兩種。多數會議只要記錄發言要點,即把發言者講了哪幾個問題,每一個問題的基本觀點與主要事實、結論,對別人發言的態度等,作摘要式的記錄,不必“有聞必錄”。某些特別重要的會議或特別重要人物的發言,需要記下全部內容。有錄音機的,可先錄音,會後再整理出全文;沒有錄音條件,應由速記人員擔任記錄;沒有速記人員,可以多配幾個記得快的人擔任記錄,以便會後互相校對補充。

四、記錄會議的結果,如會議的決定、決議或表決等情況。

會議記錄要求忠於事實,不能夾雜記錄者的任何個人情感,更不允許有意增刪發言內容。會議記錄一般不宜公開發表,如需發表,應徵得發言者的審閱同意。

三、會議記錄的重點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4)會議開始時的定調性言論和結束前的總結性言論;

(5)會議已議決的或議而未決的事項;

(6)對會議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言論或活動。

四、會議記錄的寫作技巧

一般說來,有四條:一快、二要、三省、四代。

一快,即記得快。字要寫得小一些、輕一點,多寫連筆字。要順著肘、手的自然去勢,斜一點寫。

二要,即擇要而記。就記錄一次會議來說,要圍繞會議議題、會議主持人和主要領導同志發言的中心思想,與會者的不同意見或有爭議的問題、結論性意見、決定或......

怎麼寫會議紀要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一種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及議定事項的紀實性公文。它用於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召開的工作會議、座談會、研討會等重要會議。

會議紀要通過記載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成果、會議議定事項,綜合概括地反映會議精神,以便與會者統一認識,會後全面如實地進行傳達組織落實開展工作的依據。同時會議紀要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報、下達以及與同級機關進行交流的作用;向上級機關呈報,用以彙報會議情況,以便得到上級機關對工作的指導;向同級機關發送,用以通報會議情況,以便得到同級機關的支持和配合;向下級機關發送,用以傳達會議精神,以便下級機關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通常情況只印發到會的單位,視情況抄送有關的單位。為便於上級瞭解工作開展情況,也要抄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會議紀要的特點

(一)紀實性。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的宗旨、議程、會議紀錄、會議活動情況等有關材料綜合整理出來的公文。在會議紀要中不能隨間篡改會議的基本精神,不能擅自增加或冊減會議的內容,不能隨便更動與會者議定的事項,不能對會議達成的共識進行修改,也不需要對會議或會議的某項內容進行分析、評論。它要求如實地記載會議的基本情況,對會議存在的分歧意見和問題等,也要真實、概括地予以反映。會議紀要具有紀實性特點,因而具有歷史憑證的作用和查考利用的價值。

(二)概括性。會議紀要不同於會議記錄。會議記錄是由專人把會議的基本情況如實記錄下來的書面材料,會議紀要,是根據會議的中心議題、指導思想和議定事項,在會議記錄所提供材料的基礎上,經過概括、整理、提練、才能形成公文,所以,與會議記錄相比,會議紀要能夠更集中地反映會議的精神實質,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三)指導性。會議紀要有兩項功能,一項是“記載”,一項是“傳達”,並且通過“記載”去“傳達”,它所記載、傳達的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是與會者及其組織領導者的共同意志的體現,是會議成果的結晶,集中反映了會議的精神實質,因而具有很強的指導性。

三、會議紀要的分類

根據會議性質不同,會議紀要可以分為辦公會議紀要和專項會議紀要。

辦公會議紀要是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召開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會議形成的會議紀要。

專項會議紀要是為研究專項問題而召開的會議所形成的會議紀要。

根據內容的不同,會議紀要分為專題型紀要和綜合性紀要。這種內容的會議紀要比較普遍。

專題型紀要主要反映與會者就會議主要議題,在統一認識的基礎上所形成的決定、決議。這種紀要多用於黨委會議和機關的行政會議,或座談會、研討會等。

綜合性紀要則側重於全面概述會議基本情況,包括會議的議題、討論情況、討論結果等。這種會議紀要多用於領導集體辦公會議等。

四、會議紀要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寫作要求如下:

(一)首部。這部分的主要項目是標題。有的會議紀要的首部還有成文時間等項目內容。

會議紀要的標題通常是由會議名稱和文種構成的。如《全國城市愛國衛生現場經驗交流會紀要》、《關於改革××局、××局管理體制的會議紀要》等。也有的由發文機關、會議名稱和文種構成,如《××集團公司經理辦公室會議紀要》。

成文時間即會議通過的時間或領導人簽發的時間。一般在標題下居中位置用括號註明年、月、日。也有把成文時間寫在尾部的署名下面。

(二)正文。公議紀要正文的結構由前言、主體和結尾三部分組成。

1、前言。首先概括交代會議的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主要議程、參加人員、會議形式以及會議主要的成......

會議紀要應該怎麼寫

會議有多種,所以會議紀要也有很多種寫法。比如常委會、黨政聯席會等例會,這種會議紀要好寫,先寫誰主持在哪裡開,然後把議程和決定簡單幾句話依次寫好就行,最後寫參會人員名單。

這裡要說的,是如何寫專題會議或者說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

工作協調會是最常開的會議,也是最需要寫會議紀要的會議。會議紀要其實是最好寫的文種,根本不用動很多腦筋。大體來說,格式正確,就好寫了。

在這裡,推薦一種格式。

開頭,寫某年某月某日,誰在某會議室主持召開什麼會議,誰誰誰出席會議(自然是大的領導),誰誰誰參加會議(自然是小一些的領導)和誰誰誰列席了會議(列席有時可以不寫)。然後寫“會議對某事進行了認真討論,並形成了一致意見,現紀要如下”。這樣就寫好了開頭。

重要一點的協調會,可以寫會議召開的部門,如:某年某月某日,縣委、縣政府在某會議室召開某某工作協調會,然後再依次寫誰主持,誰出席,誰參加,等等。

再就是正文。

正文寫四個部分。一是會議認為,二是會議決定,三是會議要求,四是會議強調。每一點就是一個大段。

“會議認為”這部分,寫工作的基本情況分析、重要意義、主要原則等等。

“會議決定”這部分,寫會議對要做什麼事,怎麼做等等重要的總體上的決定。

“會議要求”這部分,寫各單位要承擔的工作任務。依次寫來就可以。

“會議強調”這部分,寫加強領導、加強宣傳、加強督查等等內容。

這樣,四個部分寫完,會議紀要就寫完了。簡單得要命。

寫好會議紀要,把會議上的發言,特別是做總結的領導的發言,記清楚、詳細、準確,其重要性,不言自明。

會議紀要怎麼寫

會議有多種,所以會議紀要也有很多種寫法。比如常委會、黨政聯席會等例會,這種會議紀要好寫,先寫誰主持在哪裡開,然後把議程和決定簡單幾恭話依次寫好就行,最後寫參會人員名單。

這裡要說的,是如何寫專題會議或者說工作協調會的會議紀要。

工作協調會是最常開的會議,也是最需要寫會議紀要的會議。會議紀要其實是最好寫的文種,根本不用動很多腦筋。大體來說,格式正確,就好寫了。

在這裡,推薦一種格式。

開頭,寫某年某月某日,誰在某會議室主持召開什麼會議,誰誰誰出席會議(自然是大的領導),誰誰誰參加會議(自然是小一些的領導)和誰誰誰列席了會議(列席有時可以不寫)。然後寫“會議對某事進行了認真討論,並形成了一致意見,現紀要如下”。這樣就寫好了開頭。而且會議紀要怎麼寫現在也不是太難找。關於找具體的會議紀要怎麼寫,我建議你到這裡看看會議紀要怎麼寫,之所以這裡的會議紀要怎麼寫比較全,其他地方的會議紀要怎麼寫網,可能不如這裡的會議紀要怎麼寫全面,確定是哪兒都能找到會議紀要怎麼寫,原因是會議紀要怎麼寫很容易找的,而且會議紀要怎麼寫現在也不是太難找。關於找具體的會議紀要怎麼寫,我建議你到這裡看看會議紀要怎麼寫,之所以這裡的會議紀要怎麼寫比較全,其他地方的會議紀要怎麼寫網,可能不如這裡的會議紀要怎麼寫全面

專題會議紀要怎樣寫好?

一、如何做好會議紀要

根據會議性質的不同,會議紀要可以分為辦公會議紀要和其它專題會議紀要兩大類。

辦公會議紀要的標題,可寫為會議名稱加紀要。專題會議紀要的標題可寫為事由加會議紀要。如: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問題的會議紀要。一般政府機關的辦公會議、常務會議都有固定的文頭。如:甘肅省人民政府省長辦公會議紀要、甘肅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等。正文可以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簡要敘述會議組織情況,可以寫出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出席人員、列席人員(辦公會議的列席人員通常寫在正文之後)等。若會議只有一個議題,可以寫明專題研究討論的議題名稱。如:專題研究了農業問題等定

第二部分是寫會議精神和議定事項,這是紀要的主要部分。辦公會議紀要的這部分。可以寫對議題的討論情況、各種意見、建議、會議作出的決議、決定,佈置的工作、任務,將要採取的措施和要求等。

若只有一個議題,常採用貫通式的縱式結構,不分條款。專題會議紀要也可採用這種寫法;若多項議題,可依會議議程的先後順序安排組織材料。

二、編寫會議紀要應注意的問題

(一)會議紀要必須忠實於會議的內容。會議紀要的撰寫者只能取捨、概括、提煉與會者的發言,不能以主觀願望或某個領導人的意圖隨意增加會上根本沒有涉及的內容,更不能以變換角度或斷章取義的手段篡改與會者的觀點,變更會議的中心議題。那樣做實際上是弄虛作假,是不正派的作風。類似江青一夥為篡黨奪權搞的那種欺上壓下的《部隊文藝工作座談會紀要》一類東西,再也不能允許出現了。

(二)會議紀要必須真正摘其“要”。撰寫紀要應抓住會議的中心議題,認真分析研究與會者的發言,提綱挈領地反映會議的重要成果。切忌眉毛鬍子一把抓,或者硬在不同觀點中求平衡。那樣寫,不僅使紀要冗長拖沓,主次不分,甚至主次顛倒,使已經解決的主要問題得不到充分反映,次要問題反賓為主,以至降低紀要的質量,可能會造成思想混亂,帶來相反的效果。

(三)會議紀要必須注意說理性。紀要所使用的材料和闡述的道理要有充分的說服力。這就要求在紀要起草過程中,對會議發言者的某些觀點認真加以研究,他們所引用的材料要加以核對。因為與會者所講的情況,不少是憑記憶即興發言,難免有水分和不準確的地方。如果不加核實就寫在正式文件上,難免會產生副作用。與會者發言中講的一些道理,常有表述得不夠完善的時候,或者有一定的片面性,撰寫紀要的同志,可以在會下給以提醒,使其觀點更完善更準確。切忌那種照貓畫虎,照相式的“純客觀”反映,不管道理通不通,完善不完善,事實對不對,能否說明問題,人家講了什麼,紀要就寫什麼。結果,表面看似乎忠實於會上的發言,實則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與會者也是不會滿意的。

會議紀要的標題怎麼寫?

一、標題會議紀要的標題

有兩種格式: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也就是在“紀要”兩個字前寫上會議名稱。如,全國財貿工會工作會議紀要;又如,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長會議紀要。會議名稱可以寫簡稱,也可以用開會地點做為會議名稱。如,京、津、滬、穗、漢五大城市治安座談會紀要,又如,鄭州會議紀要。二是,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在標題裡揭示出來,類似文件標題式的。如,關於加強紀檢工作座談會紀要;又如,關於落實省暢領導同志批示保護省級文物七級浮屠塔問題的會議紀要。

標題一個,主題可以多個,可以寫在一個會議紀要裡啊,用一、二、三、表示就可以了

會議紀要的要求

會議紀要的要求:

一、會議紀要的概念和特點

1、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的公文。它是根據會議的宗旨,按照會議記錄、會議文件材料和會議的活動情況綜合加工整理而成的反應會議基本情況和主要精神的紀實性文件,它的作用是“上呈下達”會議精神,交流情況,指導工作。

2、會議紀要的特點。

1)紀實性。會議紀要是記載會議基本情況和主要精神的,它必須據實寫作。會議未涉及到的問題不能寫;會議在研究問題時如果意見不一致,應些多數人的意見,或者把幾種意見都寫上,不允許憑空杜撰。紀實性是會議紀要的生命。

2)紀要性。會議紀要不是把會議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問題無一遺漏地寫出來,而是把那些主要的情況和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決策意見寫出來,是摘其要而紀之,切忌面面俱到,堆砌材料。

3) 約束性。會議紀要一經下發,便要求與會單位和有關人員遵守、執行。在這一點上,與決議基本一致,只不過比決議的規定性、嚴肅性程序低些。

二、會議紀要的結構和寫法。會議紀要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它有三種寫法:

一是由機關名稱或會議名稱加文種組成。

二是由會議內容加文種組成。

三是正副標題法。

2、正文。會議紀要的正文一般包括三部分

1)開頭。一般要寫明會議的要求,包括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主持單位,與會人員及會議的議題等。有的還可以寫出會議程序或概述會議總的情況。要求簡明扼要,不拖泥帶水。

2)主體。寫會議上反映的情況、研究的問題、做出的決定性意見和解決問題的措施等。對會議上的主要情況,要寫明會議主要做了什麼事,要求儘量精煉簡要,對會議的主要精神,要多概括出與會人員對會議議題的主要看法。寫作時一般採取綜合反映的辦法,在每段的開頭用“會議指出”或“大會認為”“大家提出”“會議強調”等形式把會議的主要精神高度概括,準確無誤地反映出來;會議議定的事項可根據其內容確定寫法,內容較多的採取分條列項的寫法,力求做到條理清楚,具體明確。

3、結尾。寫會議號召,或突出會議的意義,還可寫明主辦單位對貫徹會議精神的一些要求。有的會議紀要沒有這一部分。

4、落款和時間。 可寫在文尾的右下方,也可寫在標題之下,用括號括上。

三、會議紀要的寫作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寫作要求:

1、要真實地反映出會議的情況和與會者的觀點。

2、要突出中心議題,真正地寫出會議的“要”來。

3、要條理清晰,語言準確,使人一目瞭然。

4、紀實寫完後,必須經主管領導過目,同意簽發,加蓋公章,才能形成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六要素齊全。時間、地點、主持人(或主持單位)、參加人(代表或單位)、議題、決議。

2、要條理化。用綜合概括式把眾多意見分類整理後再分項寫。

3、注意語言的準確簡潔和習慣語的使用。

四、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的區別

會議紀要有別於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

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

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範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如何寫好一份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記載和傳達會議情況及議定事項時使用的一種公文。會議紀要是對會議討論的事項,擇其要點加以歸納整理,以通報會議精神,統一認識,指導工作。它可以由會議主持單位直接下達,或加批語下達,或呈報上級機關批轉下達。會議紀要的主要作用是: 首先,使與會者瞭解和掌握會議主要精神; 其次,便於上級瞭解情況,向下級貫徹會議精神。 會議紀要的主要特點是:紀實性、紀要性、系統性。按會議的性質可將會議紀要分為以下幾種:辦公會議紀要、工作會議紀要、座談會議紀要、學術討論會議紀要、技術鑑定會議紀要等。 會議紀要的結構,一般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標題。常見的寫法有三種:公文式規範標題,即由機關名稱、會議名稱 (或事由)和文種組成,省略式標題,即省去機關名稱,只有會議內容和文種兩部分組成;正副式標題,正標題為會議的中心內容,副標題則由會議名稱加“紀要”組成。 正文。包括開頭、主體、結語三部分。 正文的開頭,主要寫會議概況。包括召開會議的單位、時間、地點、目的、參加人員、主要議程、討論的事項、會議效果如何等。有的還寫上開會的背景、會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上內容並非所有會議紀要都必須具備,寫時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掌握,要寫得簡明概括。 正文的主體,是會議紀要的中心。不同的會議,“紀要”中心部分的寫法也不完全相同:辦公會議紀要主要把討論和決定的問題寫出來;工作會議紀要,可簡要回顧以往的工作,提出今後的工作任務及相應的措施和辦法,也可只寫討論的主要問題;座談會議紀要和學術討論會議紀要,要把與會人的發言加以綜合整理,有條理、有層次地反映出來,個別有獨到見解的發言或觀點,要寫出發言人的姓名,必要時還要冠以職務;技術鑑定會議紀要,要圍繞鑑定的項目,將有關問題作以概述,並寫明鑑定結果。如果是大型會議的會議紀要,可按問題的不同性質、不同方面,分為幾個部分,每一部分寫一個問題;或用小標題的形式,概括各部分的主要內容;或分條設款列項來寫。無論採取什麼方法寫,每個問題都必須有觀點、有材料、有分析、有結論,有時還要有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主體部分的每個問題或段落之首,往往冠以“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強調”、“會議決定”等習慣用語,這些習慣用語在會議紀要中起著連接和強調的作用。 正文的結語,或寫會議的 “希望”、“號召”;或突出會議的意義、作用;或提出尚未解決的問題;或寫出主辦單位對貫徹會議精神的要求等。 落款。往往只有日期一項內容,如需要抄報或抄送其他機關的,則需在落款處寫明發文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如果日期寫在標題下,則可不寫落款內容。 寫好會議紀要,必須做好會議記錄,瞭解整個會議的主旨,充分蒐集各小組的意見和建議;要緊緊圍繞會議的中心,突出會議的主要精神,分清主次;對材料進行歸納分類、提煉概括時,要尊重會議事實。會議紀要的語言要簡潔、準確,要注意結構的邏輯性。

請問怎樣寫會議記錄

會議記錄

會議紀要: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參會人員:領導寫在前面

會議記錄的寫法

會議記錄,是開會當場把會議的情況如發言人姓名、會上的報告內容、討論的問題、與會者的發言、通過的決議等如實地記錄下來的書面材料。

會議記錄有“記”與“錄”之分。“記”又有詳記與略記之別。略記是記會議大要,會議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論。詳記則要求記錄的項目必須完備,記錄的言論必須詳細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內容的會議記錄則要靠“錄”。“錄”有筆錄、音錄和影像錄幾種,對會議記錄而言,音錄、像錄通常只是手段,最終還要將錄下的內容還原成文字。筆錄也常常要藉助音錄、像錄,以之作為記錄內容最大限度地再現會議情境的保證。簡單來說就是時間、地點、會議主持人、參加人員、缺席人員;會議主題、議程、內容、各人的發言情況等等。會議記錄應包括的內容及寫作格式————

會議結束後重新整理所記錄的內容,儘可能維持在一頁的長度。會議記錄應有組織地整理如下:

標題,會議目標,主席名字,缺席及出席人名單應列在會議記錄起頭處。

使用列點或簡短的一段文字,名數與會者重點

工作分派情形及完成日期記錄無誤。

通過此決議的評估標準(如有必要)。

會議記錄者應與主席共同修正會議記錄者錯誤的部分。

將此份會議記錄發送給與會者。

會議記錄的詳細內容包括那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記錄會議的基本情況。主要有:會議的名稱、開會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記錄人。這些內容要在宣佈開會前寫好。至於出席人的姓名,會議人數不多,可一一寫上。會議人數多,可以只寫他們的職務,如各校正副校長、教導主任;也可只寫總人數。如是工作例會,可只寫缺席人的名字和缺席原因。

第二部分,是記錄會議的內容。它是會議記錄的主要部分。主要有:主持人的發言、會議的報告或傳達、與會者討論發言、會議的決議等。內容的記錄,有摘要和詳細兩種。

(一)摘要記錄。一般會議只要求有重點地、扼要地記錄與會者的講話和發言,以及決議,不必“有聞必錄”。所謂重點、要點,是指發言人的基本觀點和主要事實、結論。對一般性的例行會議,只要概括地記錄討論內容和決議的要點,不必記錄詳細過程。

(二)詳細記錄。對特別重要的會議或者特別重要的發言,要作詳細記錄。詳細記錄要求儘可能記下每個人發言的原話,不管重要與否,最好還能記下發言時的語氣、動作表情及與會者的反應。如果發言者是照稿子唸的,可以把稿子收作附件,並記下稿子之外的插話、補充解釋的部分。

會議記錄應該突出的重點有:

(1) 會議中心議題以及圍繞中心議題展開的有關活動;

(2) 會議討論、爭論的焦點及其各方的主要見解;

(3) 權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論;

(4) 會議開始時的定調性言論和結束前的總結性言論;

(5) 會議已議決的或議而未決的事項;

對會議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言論或活動。記錄人:

會議內容:

1、

2、。。。。。。

會議總結:領導的總結講話

會議記錄簽字:(由參會人員或領導簽字,這個簽字是有法律意義的)

本記錄發放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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