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制定公司制度?

General 更新 2024-11-17

企業為什麼要制定規章制度?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定義

企業規章制度是企業制定的組織勞動過程和進行勞動管理的規則和制度的總和。也稱為內部勞動規則,是企業內部的“法律”。

二、企業規章制度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這條司法解釋實際上賦予了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以類似於法律的效力。

三、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有助於企業實現科學管理,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是加強企業管理,推動企業發展的可靠保證。

四、企業規章制度的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對於規範企業和員工的行為,樹立企業的形象,實現企業的正常運營,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重大的作用。

企業規章制度的作用很多,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規章制度首先是應用於標準化管理。

制度可以規範員工的行為,規範企業管理等。企業如果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規章制度,公司內部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可以得到廣泛調動,企業的各項工作就能夠順利開展,企業的經濟效益就會不斷得到提高。公平就是靠制度來體現的,效率也是靠制度來促進的,效益是靠制度來提高的。

2、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贏得商業機會(買產品先要看設備,做生意先要看制度)。

3、企業規章制度有法律的補充作用。

企業的規章制度不僅是公司規範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礎和重要手段,同時也是預防和解決勞動爭議的重要依據。鑑於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從屬關係,由於國家法律法規對企業管理的有關事項一般缺乏十分詳盡的規定,事實上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在勞動管理中可以起到類似於法律的效力。因而用人單位的合法的規章制度在此起到了補充法律規定的用。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4、規章制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應對。

比如發改委要求的項目基金的申報材料中,有一項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須有著非常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才可能申請到國家的項目基金支持。同理,許多項目競標也都需企業提供本公司的規章制度,並將其作為考核企業是否合格的標準之一。

企業規章制度與工作流程的關係

我認為:企業的規章制度與企業的工作流程是相輔相成的關係。規章制度可以轉化為工作流程,工作流程也可以轉化為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是告訴你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工作流程是告訴你怎樣做,先做什麼,後做什麼。

規章制度則重於防範(防止員工犯錯);

工作流程則重於培訓(教育員工成長)。

以上是對規章制度的一些膚淺的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管理學原理為什麼要制定規章制度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甚至連動物世界都有自己的“行規”,企業當然更應該有自己的章程,而制度的制定是為了讓一切行為有秩序,合乎規範。   “無規矩不成方圓。”企業為了管好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但是在“管好”人的同時,是否就等於“用好”人呢?   各種管理模式的實施,的確給企業帶來了環境整潔、效率提高等企業景觀和效益,但是企業員工在重重管理之下,“自由度”越來越低。人類天生就具備逆反心態,在這種心態下工作自然不能令人滿意。“不被老闆炒魷魚,就把老闆炒魷魚。”企業的許多高壓政策,甚至不合理的制度直接導致的結果是:人才流失。但是問題在於,我們往往被制度的表象所迷惑,忘記了制度本質外的許多重要內容,一切唯制度論,認為有了好的制度就有了好的一切。   但是企業實施各種管理模式的本意在於用好人,由於片面地追求約束性的管理,而忽略了一個人在輕鬆的環境中更能激發潛能的現象,“管人”與“用人”的矛盾就彰顯得十分突出,“管”的目的與結果出現了重大的差異,這也是管理和被管理矛盾的終極表現。如果這“規矩”成不了“方圓”,那要這“規矩”何用?   ---------------------------------------------------------------------   摘自《制度內外兩重天》

企業為什麼要制定規章制度

企業制定規章制度在於以下幾點:

規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規範管理,能使企業經營有序,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

2. 制訂規則,能使員工行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義是: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範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需要.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廠裡為什麼要制定規章制度?

1、規章制度首先是應用於標準化管理。即制度可以規範員工的行為,規範企業管理等。這樣說起來比較空泛。比如:有著全面完善的規章制度,公司內部員工工作積極性可以得到廣泛調動,因為不會出現有人乾的工作少而拿到和平日經常加班的同事一樣多的薪金待遇;這也是出於人力資源的考慮,員工最注重的因素——發展和公平。公平就是靠制度來體現的。 2、有些企業的規章制度是應用於標杆管理。即制度中明確指出公司的發展目標,指出面向此標準所要做到的項目。 3、規章制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政策應對。比如發改委要求的項目基金的申報材料中,有一項就是公司政策及管理制度,必須有著非常完善的企業規章制度才可能申請到國家的項目基金支持。同理,許多項目競標也都需企業提供本公司的規章。這是考核標準之一。 4、完善的規章制度可以得到合作伙伴的信任,容易贏得商業機會。

制度的制定是為了什麼

制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於: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體現企業與勞動者在共同勞動,工作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行為規範的總和.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是企業內部的”立法”,是企業規範運行和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企業應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賦予的這一權利.聰明的企業都看到了這一點,但實踐中還有很多企業並未對此予以重視,認為反正有國家法律,法規,出了事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就行,其不然賣國家法律,法規是大法,不可以針對某個單位的具體情況,而企業的具體是千變萬化的.成功的企業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業運行平穩,流通,高效,並可基本上防患於未然.俗話說:”不成規矩,何以成方圓”,成功的企業及規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產生. 可以說規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規範管理, 能使企業經營有序,增強企業的競爭實力. 2. 制訂規則, 能使員工行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義是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規範指引企業部門工作與職工行為需要. 企業的規章制度是完善”勞動合同制”,解決勞動爭議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為什麼要制定人力資源制度管理制度

人力資源部工作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人力資源工作流程,有效保障部門服務質量,大力提升人力資源管理效率,特制訂以下工作管理制度,以激勵與約束公司人力資源服務團隊,搭建高效的日常工作管理平臺。

1.工作目標與定位

按照公司的整體戰略規劃,制定、修改及執行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招聘選拔優秀人才、合理考評培訓現有員工,提升員工能力與素質,對組織中的所有成員及其工作過程進行有效的管理,實現內部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與充分開發,最大限度的發揮人的個體和群體的工作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工作業績。為公司的正常運營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保障及政策支持。

2.團隊規模與建設

人力資源經理1人

人力資源助理1人

總經理1人

2.1.組織架構

2.2.部門職責

部門

部門職責

人力資源部

·根據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制定人力資源規劃,開發及調配短、中、長期人力資源。

·根據人力資源規劃及部門用人需求,制定公司年度用人需求計劃,通過各種招聘渠道,保證各部門缺、需崗位人員的及時到位。收集人才市場及網絡人才信息,建立各類人才信息儲備。

·制定、完善人力資源規章制度及部門工作流程體系,使員工工作有章可循。

企業為什麼要制定自己的規章制度啊?

無以規矩,不能成方圓。自然界都是按照一定規律運行的,企業要正常運行,必然需要按照一定的規則,打倒按照國家法律行事譁小到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事,這樣才能保證公司的利益以及公司每一位員工的利益。

企業為什麼要管理

一 管理的意義

1、企業管理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規範。企業管理制度是企業員工在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共同須遵守的規定和準則的總稱,企業管理制度的表現形式或組成包括企業組織機構設計、職能部門劃分及職能分工、崗位工作說明,專業管理制度、工作或流程、管理表單等管理制度類文件。企業因為生存和發展需要而制定這些系統性、專業性相統一的規定和準則,就是要求員工在職務行為中按照企業經營、生產、管理相關的規範與規則來統一行動、工作,如果沒有統一的規範性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就不可能在企業管理制度體系正常運行下,實現企業的發展戰略。

我們現在所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公司發展的必經之路,是客戶的需求而做出的改變。公司需要業務做支撐,業務是核心價值。我們的客戶對象慢慢變成較大規模的公司,有一系列的科學管理,它必然要求供應商做到它的高標準要求:如要求公司的規模,企業形象,人員素質,項目安裝規劃化,服務規範化等等。我們必須規範化管理才能滿足客戶的需求,才有生意做。跟的上客戶----贏;跟不上客戶----淘汰!

2、管理是一種是實踐活動,唯一的檢驗標準就是績效。適合、有效的管理才是最好的管理,談不上那種管理方法好,那種不好。我們現在是在創業期,本身就存在稀缺資源,創業初期管理不應該成為瓶頸,因為沒有幾個人,我們現在做的是有效管理的一些基礎罷了。管理本質解決的是秩序。無序才需要被管理,公司只有幾個人還產生混亂就說明公司沒有管理,沒有真正的以制度為依據進行管理。

3、管理決定於人的做事、做人風格。進公司前,你的做人,做事方式肯定還是延續以前的,很多人知道的管理基本從管理書中學不到,至少非常難以轉化為行為。你知道,開車時最怕的就是遇到剛剛拿駕照的新手,不小心就會和你的車kiss一下。如果在創業初期,你能夠騎車到達目的地,就不用先花兩個月拿駕照,再花三個月熟練吧?所以,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管理模式,沒有可比性,我們的目標就是滿足客戶群的需求,為他們創造實實在在的價值,從而獲得回報。知道了要滿足什麼需求,剩下的都是手段:透過公司有效管理達到客戶需求。

4、管理流程化,是一個很美妙的詞語,因為優秀的大企業一般都是這麼做的。流程化帶來效率的同時,必然要求分工明確,而分工明確往往就意味著組織要加人,而在企業創立初期加人加到很完善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所以有些人就要知道自己現在有時是身兼數職。

流程化的制定,本身就是一個漫長的優化過程,而且,不同的業務、人員規模,往往業務流程是不一樣的。

為什麼說流程的制定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呢?就像你開車上班,你要設計出一條最佳線路,也是需要不斷嘗試的。我的意思是,公司在創業初期,一開始只是制定了一些簡單的流程,再一步步優化。漸進式改革,一般都比革命好。

5、以道德為導向,倡導人文精神,實現人性化管理

1)以道德為導向。管理不僅是一門科學,更是一門藝術。管理中不僅有理有法,更要體現情的存在。正如現在倡導由以法治國向以德治國轉變一樣,企業的管理制度也應以道德為導向。管理者猶如一場音樂會的指揮,在工作中只有統籌各方、協調發展,才能使工作順利進行。

2)人性化管理。管理是綜合運用各種資源,使管理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管理過程中,人是最重要的因素,沒有人,任何工作都無法進行,更談不上管理了。正如日本著名企業家松下幸之助所說:“企業是否對社會有所貢獻,從而蓬勃發展下去,關鍵取決於人”。所以,人的作用是萬不可忽視的。在倡導人文理念的今天,對企業的管理更要提倡一種人文精神,強調人性化管理的方法,甚至可以說,人本管理意識是企業的管理之本。企業管理實際上是一種綜合管理,它必須調動人各......

為什麼說制定企業規章制度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20分

因為企穿規章制度是企業產權制度、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的總和。企業規章制度的核心是產權制度,企業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制度是以產權制度為基礎的,三者分別構成企業制度的不同層次。企業規章制度是現代企業永續發展的根本保障。

如何理解與執行公司制度

每個企業,無論是國有還是民營,建章立制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而且規章制度不是一成不變,還要不時地修改完善補充各項規章制度。但同樣是企業新制度,推出後產生的效果卻可能相差懸殊,這是什麼原因呢?如何讓一副嚴肅面孔的規章制度擁有溫情併產生好的效益呢? 修改制度也會殃及企業安危? 在當今這個日新月異的時代,企業的內外環境在一刻不停地發生著變化,如市場的環境在變、客戶的需求在變、競爭對手在變、企業內部每天都在變、員工自身也在變,一切都在變。一個持續變化的企業組織,必然要求其組織規則跟著變,因此,企業的規章制度必須不斷改變。可是企業在修改完善企業制度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是員工的抵觸和反對,甚至是高層的反對,這幾乎是每一個企業管理者遇到的最頭疼的問題。如果此時強制推行新制度,有時因反對力量過強,可能造成企業內部的紛爭,影響團結和員工的情緒,進而影響到工作的效率和產品的質量,嚴重時會導致企業遭受顛覆性的致命打擊。這決不是危言聳聽,有些企業就是在這修改制度的小河溝裡翻船的。 該怎樣預熱新制度? 毋庸諱言,懶惰是人的天性和願意因循舊曆的自然屬性,在自覺不自覺地妨礙著我們修改和完善規章制度。找到了原因,那麼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就有了。以下是我在運作企業時的經驗總結。 非正式拋出,進行制度修改前的預熱。人們既然習慣了在原來規章制度約束下的工作環境,那麼當原有的規章制度制約著企業發展需要改變時,新制度的推出最好不要搞突然襲擊,要循序漸進,看準機會引出話題,並輕描淡寫地議論上兩句。這時有心的人就會琢磨這句話的意思,並繼續尋找領導要修改規章制度的根本原因。有時這些員工為了顯示自己的先知先覺,還會私下在要好的同事之間議論探討領導講話的意思,甚至就此問題展開針鋒相對的爭論。其實,這些有心的聰明員工在任何企業內部都會有那麼幾個。他們這樣做的過程等於是替領導做思想動員工作,他們不僅努力說服了自己,而且也說服了他周圍的人以適應即將出臺的新制度。所以,有經驗的領導,當他想要修改和補充制度時,往往會在這些有心的聰慧的下屬面前,非正式地拋出話題來,引導大家議論幾句後,又轉移到其它話題了。如此反覆兩三次,預熱的過程就基本完成了。 該怎樣推出新制度? 發揚民主,讓大家研討並展開爭論。當話題拋出、預熱過程完成後,就要及時在某一範圍的成員會議上作為眾多議題中的一個議題,讓與會人員廣泛參與討論。領導可以作為會議主持把問題正式地講出來,或提前安排一人做陳述,最後自己有引導性地且不流露出強制的痕跡,把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正反兩方面的意見都說出來,辯證地看待、分析所要修改的問題,然後讓與會人員充分展開民主討論。 民主議論過程有三個作用: 首先在沒有正式決定推出之前,讓大家議論,可以發現由於領導個體的角度、見識、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對此問題考慮不周全的地方,以便在制定制度時把好的意見吸收進去,這叫集思廣益。 其次,根據與會人員的議論,可以作些有針對性的探討和分析,有時與會人員之間就會開展這些討論和分析。在此過程中,作為領導可及時發現新問題,如持贊同意見人的背後動因,持反對意見者的背後動因,這樣在制度推出後的執行過程中就可以有的放矢,有針對性地重點強化操作,這樣可減少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的盲區和盲點。 第三,讓大家參與制度的討論過程也是一個宣傳貫徹的過程。員工在議論、探討、爭執過程中,相互也就有了對制度的更深瞭解和認識。即使持反對意見的人也會在爭論中不自覺地接受其他各方的意見,進而明白修改制度的必要性。即使當場不同意,也會在聽取各方的意見後,進行換位思考,經過進一步的消化進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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