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分散什麼意思?
產權分散的住宅物業
產權分散的住宅物業是指房屋的產權不屬於一個或幾個產權人所有,而是屬於十個或十個以上的的物業,現90%的住宅物業都屬於產權分散的住宅物業(如以前的公有房,單位房產之類的就屬於產權集中的房產了)
希望對你的幫助 !!!!
商業地產具體的概念是什麼含義?
商業地產,顧名思義, 作為商業用途的地產.以區別於以居住功能為主的住宅房地產,以工業生產功能為主的工業地產等. 商業地產廣義上通常指用於各種零售、批發、餐飲、娛樂、健身、休閒等經營用途的房地產形式,從經營模式、功能和用途上區別於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等房地產形式。以辦公為主要用途的地產,屬商業地產範疇,也可以單列。國外用的比較多的詞彙是零售地產的概念。泛指用於零售業的地產形式,是狹義的商業地產。
房產權40年和70年。有什麼區別!?商住樓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年限70年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怎麼辦
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通過調查瞭解第一種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認可,也有一部分人認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會拆遷。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做影院的物業產權能夠分成幾個嗎
您好,按勞務費用處理影院方賬務處理:借:銷售費用貸:銀行存款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勞務費)收款方賬務處理:借:銀行存款/現金貸: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望採納,謝謝。
國家供養是什麼意思啊,以怎樣具體的形式體現出來供養?是否涵蓋規定出臺前退役的士兵呢? 10分
根據條例規定,兩種情況的殘疾退役士兵由國家供養終身。
一是年滿55週歲、服現役滿30年、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或者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中級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二是被評定為1級到4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的。
退役士兵的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
條例還規定了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的購(建)房所需經費的標準、保障辦法、並規定房屋產權歸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自行解決住房的,將購(建)房費用發給本人(第四十二條第四款)。
附:
第四十一條中級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滿55週歲的;
(二)服現役滿30年的;
(三)因戰、因公致殘被評定為1級至6級殘疾等級的;
(四)經軍隊醫院證明和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審核確認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中級以上士官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6級殘疾等級,本人自願放棄退休安置選擇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第三章第二節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二條 被評定為1級至4級殘疾等級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退出現役的,由國家供養終身。
國家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醫療等保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供養分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
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所需經費的標準,按照安置地縣(市)經濟適用住房平均價格和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確定;沒有經濟適用住房的地區按照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確定。購(建)房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專項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購(建)房屋產權歸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養的殘疾退役士兵自行解決住房的,按照上述標準將購(建)房費用發給本人。
國家供養可能是像養老院一類的
"法人產權"是什麼意思?
道的大道的法人產權是以法人企業形成為前提的,是指法人企業對其運營資產的佔有權和使用權,它區別於企業投資者對資產擁有的所有權。現代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是法人企業的典型形式。法人產權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股份有限公司產生與發展而產生的一種財產權利,是設定在原始投資人財產上的權利。在我國,法人產權這個概念是經濟體制改革深化的產物。隨著產權制度改革,產權關係逐步趨向多元化、社會化。為了保證企業具有相對獨立自主經營的權利,國家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企業產權的相對獨立性。企業在取得法人資格以後,就在形式上成為不依賴於其他資產終級所有者而獨立承擔經營風險的民事主體,具有相對的佔有、使用、買賣、抵押本企業資產的權利。企業股東作為企業終極所有者雖然可以任意處置作為資產所有權憑證的股票(或股權),但無權隨意鼾企業的資產。大道
參考資料:www.law-china.com/zhuanti/newsd.asp?id=6819
如果你打算投資商鋪,你會詢問哪些東西(越多越好)?具體一些,謝謝大家解答!
1.儘量不買產權分散的商鋪
不買產權分散的商鋪,只買獨立的商鋪。商場要是整體情況很差,你的鋪子賣也賣不出去,租也租不出去。那種小產權商鋪看起來成本低,其實投資的變數很大,產權分割出售後,很難統一所有投資人的意願去經營,而且極容易出現惡性競爭,最終淪落成小商品、小集市式的商場。
2.買商鋪之前多調查
買了商鋪,你並不意味著你就旱澇保收、坐享其成了。你要調查,面積一樣的商鋪適合什麼樣的商業類型?周邊的消費水平,能支撐什麼水平的品牌?在保守估計的營業額基礎上,預期的租金水平能不能讓商家盈利?你是個人投資者,不需要像機構投資者那樣撰寫投資報告,但天津中原市場數據研究分析中心市場研究員張玉提醒購房者,心裡得有本清晰的賬。
3.買了商鋪,不等於捧上了“金飯碗”
對商鋪投資的複雜性,投資價值組成、投資回報所需的技術條件等等,都需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很多商業在銷售時熱熱鬧鬧,然而運營很長一段時間後,卻仍是一片蕭條。即使過了正常的1-2年養鋪期,也看不到希望在哪裡。
4.看準客流和潛在客流
商鋪選址一定要注意周圍的人流量、交通狀況以及周圍居民和單位的情況。對經營小型商鋪的創業者來說,客流的大小直接影響到收入的多少。因此,選擇地理位置優越的商家投資收益較高,但好地段也意味著價格較高,競爭激烈。天津中原市場數據研究分析中心市場研究員張玉提醒大家,相對而言,社區商鋪與沿街店鋪的客流量穩定,投資回報平穩。至於郊區住宅的配套商鋪客源已經固定,就必須從經營上多下工夫了。
5.買商鋪要有前瞻性
並不是所有的好地點都一定好賺錢,有時遇到市政規劃變動,熱鬧的地段也有可能變成冷僻之地,而許多正在開發中的地段卻有著極大的投資空間。因此,買商鋪在選址時要眼光放遠些,多瞭解該地區將來的發展情況。當然,除了關注市政規劃外,還要注意該地區未來同業競爭的情況。
產權的特點?
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係的法律表現形式。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佔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產權具有可分離性、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調功能。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係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範商品經濟中財產關係,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詳見百度百科--產權
什麼叫產權酒店?
產權式酒店起源於國外,上世紀90年代中期在我國開始陸續出現。所謂產權式酒店,是指開發商(或者整個酒店的現有產權人)將酒店的客房分割成獨立的產權單位出售給投資者,投資者再將客房交由專門設立的酒店管理公司以酒店的名義進行經營,投資者除按期從酒店管理公司取得客房經營收入的分紅外,還可以取得一定期限的免費入住權。一般而言,業主只需投入為數不多的首期付款,然後用客房經營收入的分紅來進行分期付款,無需投入後續資金,一定期限後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產權式酒店是一種新興的經營模式,也是一種新型的融資方式,開發商希望通過出售客房產權及時回籠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分散經營風險;投資者希望以較小的投資獲取中長期的、相對穩定的收益。產權式酒店作為一種新型的房產投資和消費方式,符合現代經濟資源共享的原則,它將名下房產與酒店經營相結合,向公眾提出了一種既是消費又是投資,既是置業又是增值的全新概念。將純消費房產融入投資概念,即產權式酒店的理念。 產權式酒店作為一種舶來品,在西方國家的成熟發展離不開以下條件:一是中產階級的成熟壯大,能夠擁有龐大的潛在客戶群;二是產權式酒店所在地具有足夠的旅遊資源;三是分時度假配套制度的完善。我國的產權式酒店是在上述條件先天不足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使得投資產權式酒店面臨諸多的法律問題
希望採納
什麼是產權式商鋪,什麼是獨立式產權商鋪
產權式商鋪:
產權式商鋪作為一種新興的營銷模式,能較好地解決了投資主體的分散與統一經營的矛盾。但作為一種投資手段,產權式商鋪投資屬於風險較高的投資。開發商大都以“售後包租”的牌子進行產權式商鋪銷售,很多投資者基於對“售後包租”的承諾,認為有利可圖就購買了該產權式商鋪,但並未仔細考慮開發商是否能夠兌現承諾,也未考慮該產權式商鋪是否真的能夠取得產權證,成為產權人。
獨立式產權商鋪:
獨立產權指的就是物品的所有權是歸於某一個人的或某一個單位的,擁有人在對所擁有物品進行處理(交易、抵押、贈送)時,不需要經過第三方的同意。這個東西很重要,房子、鋪子都需要具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