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公和事業單位哪個好?
事業單位和參公單位到底哪個更好些
參公的待遇不跟職稱走,只和級別以及學歷走。參公的收入穩定,一般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收入大多跟職稱走,而且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單位的收入,跟單位的收入掛鉤。
公務員、參公單位、事業編制這三個有什麼區別?哪個最好呢?
公務員是行政編,就是所謂的官員。
事業編分為——參公(參照公務員管理)、全額(財政統一發工資,比如教師),差額(只發一部分,其他的自己賺,按比例分,例如一些中介機構),自收自支(自己養活自己,有的收費站就是這樣)。
按順序,前面的最好。。。依次。你懂得
請問參公單位待遇如何,和公務員,一般事業單位相比如何
參公在待遇上和公務員是一樣的,單參公群團組織是佔行政編的,屬於公務員,參公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嚴格意義上不屬於公務員。不管行政機關,參公機關,參公事業,一般事業,都有好有差,不能一概而論。當年有的單位被要求參公時候還進行過抵制,因為一旦參公就意味著實行陽光工資,待遇會差不少。如果都是一般的單位相償,公務員肯定是最好的,參公次之,因為有財政保障。一般事業不好說,自收自支和差額撥款就看單位效益了。但參公事業單位有一點,其人員交流是受限的,如果你在四川、浙江還好,其他省份參公人員是不能交流去行政機關的,除非提拔轉任領導,即使在可以交流省份,參公提拔也慢,因為參公單位一般領導職位很少。參公走的是行政路線,待遇和你職級有關,一般事業單位走的是專業技術路線,所以在某些情況下,有可能參公開始待遇高點,越往後待遇就上不去,可能會被一般事業單位人超過。但在養老上,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優勢明顯。
非參公全額事業編制是什麼意思? 非參公和參公區別在哪裡?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到底哪個好?
航雞公考解答:
參公全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參公單位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國家正常考錄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是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離退等方面完全按照公務員進行管理,因此實質上也是公務員;同時參公單位中還有一些人是工勤人員,這肯定不是公務員。參公單位人員是可以在公務員單位之間進行調動的。
公務員,參公,事業單位正式工的區別。
你好,新東方在線為您服務。公務員與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有區別的,公務員是行政編,參公和事業單位都是事業編,但公務員與參公待遇是一樣的,事業編與前兩者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編制不同。參公人員還是事業編制人員,非行政,而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必須有行政編制。原本只有公務員和事業編兩種編制,但由於一些事業單位具有行使政府相關權力的職能,但是其單位的職工卻沒有公務員身份,而編委會又不可能審批通過擴大行政編的編制,於是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中間衍生產物就產生了,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編制是事業編,這點毋庸置疑,曾經看到過編辦的批文,清楚的寫著所有職工都是事業編,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二是名稱不同。參公人員的名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從廣義上講具有公務員身份,但從嚴格意義上來講不能算是正式的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需具備2個條件,一必須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二是具有法律法規賦予的管理職能。具備了這2個條件後經過本單位申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後,報上一級政府人事部門審批,經過批准後這個單位叫做參公單位,參公單位的人員符合登記條件的,經過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登記後才能享受公務員待遇。參公的叫單位,不叫機關
三是轉任不同。從公務員單位調到參公單位,編制就由行政編變成了事業編,反之亦然,參公單位調到公務員單位,身份就由事業編變成了行政編,這也就解釋了上面說的為什麼事業編與公務員和參公在身份與性質有著本質的區別,因為事業編不經過考試是不可能調入這兩種單位的,而公務員和參公是可以互通的。參公人員要轉任到行政機關有些省份是允許的(如山東省),但有些省份是不允許的,全國沒有統一的標準。在山東省,參公人員想轉任到機關當公務員要看這個單位有無多餘的行政編,而公務員轉任則無此限制,意思即參公人員想轉任到行政機關當公務員不但要象公務員一樣辦理各種轉任手續而且還要看對方有無多餘的行政編制(一般行政機關編制有空都向社會公開招考了),因此參公人員轉任比公務員轉任有難度,另外如有多餘的行政編制參公人員轉行政也要進行考試。(對於這一條,我有不同的理解。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公務員可以在公務員隊伍內部交流,也可以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人員的人員交流”。第一百零六條規定,“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經批准參照本法進行管理”。從法理上來說,公務員就是一個權利義務的集合體,既然履行了公務員義務,就應享受公務員的權利,參公單位公務員就能流動,不應該設立參公單位公務員不能流動到行政單位的界線。但這僅是從法理角度來理解,不能作為現實實踐的標準)。
參公和公務員的職務晉升、工資待遇、住房等待遇完全按照公務員法來實施。參公與公務員的主要區別:不是行政編制不是公務員,到了退休後按事業退休人員處理。參公與普通事業編制人員的主要區別:可以參加公務員交流、有非領導職務、和公務員一樣僅扣兩金。可見,參公身份是介於行政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之間的一種特殊事業編制身份。
事業單位等 參公是不是比公務員好
參公,就是參照公務員管理,和公務員各種待遇是一樣的。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則和公務員有所不同。事業單位一般沒有執法職能,且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工資也是實行績效工資。
但不能說事業單位與行政單位比誰好誰壞。教師、醫生以及農林水機技術人員等,多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與公務員哪個待遇更好
升遷:
1、某些領導崗位的公開招考,會標明只能行政編制(也就是公務員)才能考。雖然有這種限制的招考並不多見,但你想在升遷這條路上走下去,關鍵點上來一個,就很要命了。
2、表面上升遷是無差別,但實際上升遷的概率是不一樣的。比如說農業局(行政)和下轄的農業服務中心(參公)。農服中心的主任和農業局的副局長在領導級別上平級,如果是市農業局(正處級),農服中心的主任是副處級,副主任可能是正科級,但如果是縣農業局(正科級),農服中心的主任是副科,副主任就不一定有領導級別,很可能就只是科員級,和農業局的普通科員級別上一樣。最重要的是,大多數局機關都比下轄的參公單位小,農業局可能只有10個行政人員,除去一正兩副,就剩下7個科員。如果領導職務有缺,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從局機關中選拔。而農服中心將派駐到各鄉鎮的辦事點的人算起來,可能有50個人,八九個大小領導,升遷的比例差別就很大了。而最大的可能,是農服中心的領導職務直接從局機關選派——因為雖然級別上一樣,但傳統上認為農服中心的實權主任要強於局機關的副職領導,副主任強於局機關普通科員——名曰下基層鍛鍊。
福利:
3、平常的各種顯性的福利差別不大,但隱性的福利還是有差別的。比如說目前絕大部分地方參公是要繳納社保,行政編就不需要。在職的時候每個月參公就到手的錢就少一點了。退休後參公的領社保,行政的由財政撥款,也略高於參公領到的社保。
4、某些地方會制定針對行政編的福利。比如說我所在的地區,行政編的公務員,除了繳納醫保之外,還可以額外繳納一筆錢,存入一個由財政繳大頭的公務員醫療基金。去看病的時候,參公是醫保出一部分,自己出一部分。行政的就是醫保出一部分,剩下的從個人的公務員醫療基金賬戶上出,只有個人的醫療基金賬戶沒錢了才要個人出。
5、某些上個世紀出臺的文件裡,某些福利在當時只規定了行政和事業的享受辦法——當時沒有公務員和參公這種說法,只是後面才將行政劃為公務員並新增加參公這個編制。比如說我們地區上個世紀末朱總在位的時候停止了實物分房,推出貨幣分房的政策。當時出臺的文件現在一直沒有被廢止,也沒有被修訂。按照那些文件的規定,行政編按行政級別享受福利,參公編的文件沒有規定,只能跟事業編走職稱評定享受福利。但問題是參公編本身參照公務員管理,職稱永遠都不會升。
穩定:
6、若干年前行政機構改革,參公被分流被提前退休的多,相比之下行政就少很多,一方面是因為行政的絕對數少,另一方面是行政可以分流到下轄的參公單位,參公單位卻很難分流到主管的行政單位。目前雖然趨勢是減得少增得多,但萬一你是被減去的那部分呢?
參公事業單位跟一般事業單位有啥區別?
參公是納入地方的行政編制的。參公管理的事業編是按照公務員的待遇和標準進行管理(侷限在本地區的人事部門內);全額事業編是沒有以公務員的待遇和標準進行管理。
好的事業單位跟一般的參公事業單位哪個比較有前途
我放棄了秋季參公,去事業編了,不光是前途還有待遇,還要考慮一下工作性質以及清閒程度。以上指同一個地方的,如果在不同地方,根據地方選擇更重要一點! 查看原帖>>
記得采納啊
參公事業單位和普通的全額事業編制有區別嗎
事業單位和公務員的區別
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如學校等,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如醫院等,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簡單來講,我們看到的學校、醫院等這些帶有固定編制,和具備公益性質的社會機構,就是屬於事業單位範疇。
很多同學比較關注的是事業單位和公務員之間的區別,這需要從二者的整體特點上來看。首先,看二者的定位:
事業單位是以政府職能、公益服務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單位、非公益性職能部門等。它參與社會事物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宗旨是為社會服務,主要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其上級部門多為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政府職能部門,其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所做出的決定多具有強制力,其人員工資來源多為財政拔款。事業單位的登記在編制部門進行。事業單位與職工簽訂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後,事業單位進行人事仲裁。
事業單位考試目前尚無全國招考,多為全省市和縣級統一招考,一般是各個單位單獨發公告招考。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於具職位特殊性,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國家根據公務員職位類別設置公務員職務序列。公務員職務分為領導職務和非領導職務。領導職務層次分為:國家級正職、國家級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廳局級正職、廳局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公務員考試國家每年一次,各省、市一般每年一招考1次,有的2次,個別單位如警察招考可能單獨舉辦。
簡單來講,公務員算是嫡系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而事業單位則是輔助政府工作的一些單位部門,但都有國家指定的編制,享受國家的財政撥款下發工資或者補貼。在這裡還要補充一個介於兩者之間的單位,也就是參公單位。 全稱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是政府委託或受權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是事業單位的一種,單位的管理制度參照公務員管理,但人員屬於事業編制,而不是公務員編制。
參照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工勤除外)與公務員的區別,我們認為主要是人員使用的編制不同,公務員使用的是行政編制,參照管理人員使用的是事業編制。現在公務員編制少,但是需要公務員編制的工作卻多,所以就有了參照公務員編制,其他的如工資福利待遇、日常管理等,都是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政策的規定。由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分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和差額撥款單位,各政府委辦局都是財政全額撥款。
一般而言,就行政職能和福利待遇來講,整體上時公務員單位>參公單位>事業單位。但是也並不是意味著所有的單位部門都是這樣,其實和當地的財政狀況以及各單位的性質、事業單位的收益等多方面共同決定的。所有,不能片面的認為公務員單位一定會比參公或者事業單位更好,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複習請參考《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