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

General 更新 2024-11-24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 )等違約責任。

A 繼續履行

B 採取補救措施

D 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法》規定,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等違約責任

A,B,D.看起來是法條原文。應當是這個吧。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需要承擔責任嗎

承擔違約責仼

合同法,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誰知道具體賠多少?

ABD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合同簽訂後,一方不願意再履行而另一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如何處理

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於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一)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二)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後,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

被告不履行合同義務,起訴時應依據合同法的哪一條起訴?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

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

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

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

以適當減少。

你可以依據以上發條要求被告履行給付工程款的義務,並可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因遲延履行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間屆滿之前要求什麼?

要求解除合同 並要求對方對承擔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合同中(必須是符合法律)以及法律上規定的責任

請問一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一方堅持不履行合同如何處理?

答: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除合同另有約定或出現可單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無論是合同簽訂後的預期違約還是合同履行期屆滿後的實際違約,如另一方堅決要求繼續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外,應責令雙方繼續履行。在履行義務的同時,另一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對於確不能繼續履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可參照以下方式:一、雙方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二、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一)原則上可比照最相類似房屋的市場成交價(首先是同幢相同樓層及房型;其次是相鄰幢同樓層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區域內房屋)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確定房屋漲跌損失;(二)無最相類似房屋比照的,可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認定損失的時間點應從保護守約方的利益出發,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結合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確定之日以及審理中房屋的漲跌情況等,合理確定。

最後,守約方損失的認定還應綜合考慮守約方的履約情況、違約方能預見的因房屋價值漲跌而產生的損失以及雙方是否已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等因素。注:參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二手房買賣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

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義務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嗎?

您好,對方的履行行為存在瑕疵,不符合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協商不成可起訴維權。

一方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怎麼辦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若未到履行期限,對方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構成預期違約,可以要求對方提前履行,若對方不履行,直接去起訴或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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