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月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21

請問全月病假怎麼計算工資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病假的工資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給本人。

比如你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1200,那麼你一個月的病假工資是:1200*80%=960元。

如果有保險的話,再扣保險的費用。如果交全了五險一金,本人到手的工資就是560元。

公司如果福利好的話,會對其他的部分作出補貼,但是一般的公司都按這個。

員工一整個月都請了病假,怎麼算工資呢?

病假,是指勞動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傷,企業批准停止工作進行治病休息的期間。不少企業錯誤地認為,勞動者生病沒有為企業提供勞動,因此企業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報酬。其實,勞動者在治療期間,不僅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且用人單位需要按照法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病假工資。 一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量,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二病假工資的保底和封頂標準 關於病假待遇,有兩點需要注意,也即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和封頂標準。 1.病假工資的保底標準——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本市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每月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得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低於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應補足到當年本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企業職工疾病休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最低標準不包括應由職工繳交的養老、醫療、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2.病假工資的封頂標準——非強制性標準 根據上海市勞動局關於加強企業職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職工疾病休假期間生活的通知(滬勞保發[1995]83號)第五條之規定,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待遇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三病假工資待遇與因工負傷的停工留薪待遇不同 1.支付的待遇不同 根據《上海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從業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治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因此,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用人單位需要按照負傷或者患職業病前原福利待遇,標準為工傷人員負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福利待遇不得低於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而按照法定標準計算出的病假工資標準,一般會低於原工資福利待遇。 2.支付......

病假工資如何計算2016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係數:

1)病假工資的係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係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係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全月病假怎麼計算工資

可通過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第四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6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  (二)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  (三)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發給;  (四)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95%發給。

勞動法病假工資全休三個月應該怎麼開

轉載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一、病假工資計算基數、病假工資計算公式、病假工資怎麼算?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係數:

1)病假工資的係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係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係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2016新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三、新勞動法病假工資規定、勞動法病假規定如何發放、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21條規定: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支付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支付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上海市勞動保障局關於病假工資計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資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3)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4)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5)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疾病救濟費標準: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2)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3)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4)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休假待遇低於本企業月平均工資40%的,應補足到本企業月平均工資的40%,但不得高於本人原工資水平、不......

企業員工請病假怎麼算工資

2008年《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出現了“計薪天數”的概念,即原則上所有的單位對於勞動者每月的計薪天數應當按照(365-104)/12=21.75來計算

. e# M# A+ F A, Y6 c  在“月工資計發基數”確定時,日工資就是“月工資計發基數/21.75”,請事假和缺勤則對應的扣除即可。"

在病假中,如果相關手續齊全(包括醫院證明)即按以下處理:

' y% b6 h! C5 x/ I0 G3 l

8 q. i- |; W7 N. l% S. B( A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 ^+ ]3 \7 o# |5 z, l2 @. u第五章 關於疾病、非因工負傷、非因工殘廢待遇的規定

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我請的病假,不是全月的工資怎麼算

1、病假各個單位的要求也有不同的,但是一般來說都是事先先請假,然後根據醫院開具的病假單去消假,有病假單的可以作為病假,沒有病假單的有些單位作為事假處理,有些單位會作為曠工處理,各有不同的規定的,但是公司制度中會明確的。

2、勞動法中好像沒有規定子宮肌瘤手術休假算上班,工資需全額支付的。

3、勞動法也沒有說6個月以上病假是長病假,只是規定了6個月以下的病假工資的支付和6個月以上病假工資支付的不同規定。

2016年員工試用期病假工資如何計算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 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係數: 1)病假工資的係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係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係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病假,一個月工資可以發多少

一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如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中對病假待遇的規定高於該標準的,按公司規定執行。

病假工資和事假工資有哪些計算標準,怎麼計算

病假工資,用人單位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80%自主確定;事假工資按用人單位的規定執行,一般是不超過半月開全月工資,超過半月開半月工資(指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單位按其勞動管理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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