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可以隨便取嗎?
住房公積金隨時都可以取嗎?
我也是copy別人的,你看看吧。有點小長...
住房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職工符合規定的提取條件時,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餘額。當月匯補繳的住房公積金,需經到賬確認後方可提取。提取分為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兩種類型。
一、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職工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
(十)職工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會規定的其它情況。
二、提取額度及提取年限
提取額度的確定原則:
(一)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準租私房、二手房,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按以下原則計算:
1、主買房人應根據房價款、其所佔的產權份額、配偶提取能力確定可提取限額,其中主買房人是指購房合同或者借款合同上買方或者借款方左起簽名的第一個人。具體如下:
(1)主買房人確定本人及其配偶的可提取限額,總額度不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主買房人未婚的,一般情況下按照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的100%的份額確定可提取限額;
(3)合同上記載多個購房人並且為非配偶關係的,提取人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按照其所佔的產權份額確定其可提取限額。
2、配偶方或者購房合同上記載的其他購房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應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公證書,按照其所佔的產權份額確定其可提取限額。
3、職工購買危改回遷房,其購房總金額應扣除拆遷補償款。
(二)職工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應提供職工所在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的房屋管理部門開具的大修、翻建證明、產權證明,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由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確定,不包含購買裝修材料的發票金額。
(三)職工自建自住住房,應提供職工所在鄉、鎮一級或鄉、鎮以上的規劃、房管部門開具的宅基地批覆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提取額度由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確定,不包含購買裝修材料的發票金額。
(四)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先確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再確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額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第一個人。可提取額度總額由系統根據錄入的月租金額和家庭年收入自動計算,計算公式為:可提取限額=月租金額*12-家庭年工資收入*5%,其中“家庭工資收入”應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認真貫徹執行〈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計字[1990]第1號)的規定計算。
(五)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市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分中心)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以下簡稱鐵路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提取記錄單》記錄的情況確定;夫妻雙方有一方在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另一方的提取額度應由對方提供的《提取記錄單》或者相關證明材料確定。
提取年限:
......
為什麼職工不能隨便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規定的單位和職工都必須繳存的專項用於職工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互助儲金。它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當年內按活期利率計算利息,一年以上不提取按三個月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且免交個人所得稅,繳存人不用擔心承擔利息上的損失。 住房公積金具有強制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分為單位繳存與個人繳存兩部分,其中單位繳存加重財政負擔,增加企業和單位的成本,而個人繳存部分則通過減免個人所得稅(減少了國家稅收)強制性的來為職工提高購房支付能力。既然國家為職工的利益做出了這種讓利行為,也相應的要求職工暫時讓渡住房公積金的自由使用權。因此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對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做出了明確規定,超出這些規定的都屬於違規支取行為。因此住房公積金在未被提取前,職工並不能實際佔有,而由所在單位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設立的專戶內統一管理,住房公積金應當專項用於住房方面的支出,不能挪作他用,只有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才允許提取。
公積金真的可以隨便提取嗎
不可以隨便提取的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臺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週歲、女性已滿45週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餘額。
住房公積金可以隨便取嗎
不能一次性都取出來,租房提取額度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以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 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職工本人每月繳存額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請問住房公積金一生中能取幾次?是隨便取麼?
首先我說明一點,提取是從你開始交公積金開始到你退休期間,退休就不能提了(到退休年齡後可以一次提完公積金)
其次,提公積金必須先形成買房事實,才可以提取,
一套房子只可以提一次(貸款期間按時還款可以每年提一次),你若再買還可再提
公積金提取 隨便一個銀行都可以嗎
一般是在建行提取。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餘額抵衝;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餘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複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公積金可以個人去提取嗎?
辦理條件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1) 購買(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30%以上)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 出國、出境定居的;
(5) 調離本市的;
(6) 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7) 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過家庭收入15%以上的;
(8) 下崗失業的
(9)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再就業一年以上的;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1) 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患14種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5萬元以上的
申報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向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經單位審核蓋章,並提供單位開戶銀行和賬號,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到是公共行政服務大廳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辦理。中心審查批准後,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將住房公積金轉至所在單位賬戶,由單位將住房公基金支付給職工個人。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購買房產開發商所開發的商品住房,需提交《商品房購買合同》(房管局備案的網籤合同)或《房產證》、購房發票;
(2) 購買二手房,需提交房產證及契稅、交易費發票;
(3) 單位集資建房,需提交分房明細表、繳款收據;
(4) 因城建動遷房屋需要購房的職工需要購房的職工,需提交拆遷證明、補償計算表及補交款發票;
(5) 職工按村鎮規劃,建造、翻建住房的,需提交縣以上國土規劃部門批准的《宅基地使用證》、《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
(6) 大修住房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維修費用超過房屋造價的30%以上)的,須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的有關證明,裝修、裝飾、中修、小修都不可以提取。
2、 離、退休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提交離、退休證或離、退休審批表(省屬單位),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3、 因工傷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或因病退職的職工提取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傷殘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發放的1-4級《傷殘證》或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病退職工須提交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鑑定表》,中心審查後辦理全額提取並銷戶。
4、 企業改制、重組後,原單位和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需由改制、重組企業持相關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並辦理過戶手續,將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改制、重組後的企業,繼續繳存。
5、 企業破產後不再進行重組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有企業持法院、主管單位等部門的有效文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以下規定辦理:
(1) 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2) 安置到新企業的,辦理轉移手續;新企業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6、 職工因辭職、被辭退等原因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舍業的,提交《失業證》,全額提取並銷戶;
(2) 簽訂檔案託管協議的,住房公積金在原單位封存一年;一年後重新就業的,新就業單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辦理轉移手續;新就業單位未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全額提取並銷戶,未就業的,全額提取並銷戶。
7、 出國、出境定居的......
住房公積金為什麼不能隨便提取
住房公積金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應當專款專用。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公積金現在可以隨時取嗎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複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住房公積金能自己去取嗎?
還必須自己去取,要自己的手章。但把手章給單位,委託取也行。原來是不對個人,現在是不對單位。也許各地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