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是什麼意思?
宗法制的含義,特點?
含義 它是根據血緣關係的親疏遠近來決定繼承權力的制度。
特點
①嫡長子繼承製度;
②嚴格的大宗、小宗體系(同時大小宗地關係是相對的);
③血緣關係與政治關係結合
實質
根據血緣的親疏,確立起一套土地、財產和政治地位的分配與繼承製度
宗法制是什麼 40分
宗法制是古代貴族憑藉血緣關係對族人進行統轄管理的制度,其核心是嫡長子繼承製。它在商朝後期已經存在,到周朝變得更為典型和系統。根據儒家經書《禮記》的記載,嚴格意義上的宗法制主要在各國諸侯下面的貴族集團中實行。諸侯國君的嫡長子立為太子,繼承君位,其他諸子(稱為“別子”)都分出去自立家族,成為該家族(以後膨脹為宗族)嫡長繼承系統的始祖,其嫡長後裔則稱作這個家族、宗族的“大宗”。始祖的嫡長子以外各子,嫡長孫以外各孫,嫡長曾孫以外各曾孫等等,相對於嫡長系統大宗來說都只是小宗。從理論上來說,無論經過多少代,大宗始終是本家族、宗族的核心,通過他將始祖的後裔聯結成一個具有實體性的血緣團體,叫做“百世不遷其宗”。而眾多的其它宗族成員除尊奉大宗外,還要尊奉一個五代以內與大宗血緣關係最近的直系祖先及其嫡長後裔為小宗。因為五代的限制,所以旁系宗族成員所尊奉的小宗隨世代推移而有變化,叫做“五世則遷其宗”。通過對小宗的尊奉關係,以大宗為首的宗族又因而劃分為許多較小而更具凝聚力的近親集團。宗法關係的基本內容,實質上就是大宗或小宗依據自己的特殊身份,對不同範圍內、包括直系與旁系親屬族人的統轄管理。
從廣義的角度看,周天子、諸侯與其子弟親屬的關係也帶有很強的宗法關係色彩。天子的嫡長子繼承王位,餘子分封為諸侯,諸侯的嫡長子繼承君位,餘子分封為卿大夫,其關係頗與宗法制下的大、小宗相似。從某種程度上說,天子即天下之大宗,諸侯即一國之大宗。同姓諸侯相當於天子之小宗,異姓諸侯則通過婚姻,與天子維繫甥舅之親,全國近似於一個大家庭。自天下大宗天子之下,逐次分出小宗,宗法制與分封制相結合,親緣關係與政治關係相結合,有效地起到了維繫社會、政治制度的作用。
周朝的姓氏制度也與宗法制有密切聯繫。上古時期,貴族有姓又有氏,廣大被統治的普通民眾僅有名而無姓式。姓起源於早期部落或部落首領名字,歷史比較悠久,如夏王姓姒,商王姓子,周王姓姬。隨著時代推移,一姓當中分出來越來越多的氏,通常以國名,邑名,官名,職業名,祖父名字等立式,稱為姓的分支。在周朝,一個氏的建立即表明一個小宗從大宗分裂出來另立門戶。
宗法制可以看做氏族制度在進入國家階段以後的殘餘。由於中國古代國家的早熟,氏族,血緣關係對社會的影響在國家不但沒有消失,相反經過加工和改造,成為錠系國家統治的重要支柱。到春秋時期,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的複雜化,嚴格意義上的宗法制副難以繼續維持,至戰國最終瓦解。不過宗法觀念仍然在後世具有相當深遠的影響。
宗法制是什麼?宗法觀念又是什麼?兩者的區別聯繫是什麼?
宗法是指調整家族關係的制度,起源於父系氏族社會對祖先的崇拜。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會父系家長制演變而來的,是王族貴族放按血緣關係分配國家權力,以便建立世襲統治的一種制度。其特點是宗族組織和國家組織合而為一,宗法等級和政治等級完全一致。這種制度起著維護政治等級制度和穩定社會秩序的作用。
宗法觀念是隨著宗法制度的萌芽、發展和確立而產生的觀念,也可稱為宗法意識。
“宗法制度”的含義?
宗法制:中國古代用於區分家族內部成員親疏關係以確立家族財產和地位繼承權的制度.源於父系氏族家長制,於周代形成一套制度.在宗法制下,屬同一始祖血緣的後代被分為大宗和小宗兩個支系.大宗即使始祖之下的嫡長子,及其後代的嫡長子的支系.大宗又稱為正宗、嫡親.在同一代中,嫡長子之外的諸子,則稱為庶子.小宗即為庶子及其後代之系,也稱庶系.在小宗中也有大宗、小宗之分.宗法制主要用於區分嫡庶、親疏關係,目的是在家族內部明確財產、權力、地位的繼承和分配權力.西周的分封制,就是以宗法制為基礎.周天子就是通過嫡長子世代相襲,是為大宗.嫡長子同母兄弟和庶系接受天子分封為諸侯,接受天子封賞的土地和城邑,是為小宗.諸侯在各自的封國裡,也通過嫡長子世代相襲諸侯的爵位和財產,又形成諸侯國裡的大宗和小宗.大宗在家族內部具有財產和權力的繼承權,而受到庶封的敬奉,也就是所謂的尊祖敬宗,西周時期形成的宗法制,對鞏固和維護奴隸制國家的統治,起有重要的作用.進入封建社會以後,雖然早期宗法度已經崩潰,但嫡長子繼承製仍繼續沿襲,皇權的傳襲即依據此制而長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