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按什麼繳納?

General 更新 2024-11-24

如何交印花稅?交稅標準是什麼?

有三種辦法:

1”三自”: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2繳款書代替貼花.納稅人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的,應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填寫繳款書或者完稅證,並將其中一聯貼在憑證上或由稅務機關在憑證上加註完稅標記代替貼花.3按期彙總繳納.對於同一種類應稅憑證數量較多,貼花次數頻繁,財務會計制度、帳冊、憑證健全,尊章納稅,配備有專人辦稅人員的單位,可由納稅人向當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經稅務機關批准後彙總繳納印花稅。彙總繳納期限限額,由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凡彙總繳納印花稅憑證,應加註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並裝訂成冊後,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後,蓋章註銷,保存備查。

印花稅的稅率規定:

根據應稅憑證的性質,採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

1購銷合同: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

2加工承攬合同: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收取費用萬分之五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額萬分之三

5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千分之一,不足一元按一元

6貨物運輸合同:運輸費用萬分之五

7倉儲保管合同: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保險合同: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

10技術合同:所截金額萬分之三

11產權轉移書據:所截金額萬分之五

12營業帳簿:記載資金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金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13權利、許可證照:按件貼花五元。

印花稅怎麼算,在什麼情況下要繳納印花稅

大概有以下13種情況需要交納印花稅,以及對應的稅率如下: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 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0.3 ‰ 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 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0.5 ‰ 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 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 0.5 ‰ 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 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 0.3 ‰ 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 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 1 ‰ 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 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 0.5 ‰ 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按倉儲保管 費用1 ‰ 貼花

8,借款合同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但不包括銀行間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 0.05 ‰ 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按收取的保險費收入1 ‰ 貼花

10,技術合同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服務等合同 按所記載金額 0.3 ‰ 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轉移書據、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按所記載金額0.5 ‰ 貼花

12,營業賬簿

納入會計核算的生產、經營用賬簿 記載資金的賬簿 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 額0.5 ‰ 貼花。 其他賬簿按件貼花5元

13,權利、許可證照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按件貼花5元

印花稅按次繳納,是什麼意思

印花稅是按次收的。

在股票交易中,單邊收取,賣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0.1%)。

股票交易手續費包括:

1.印花稅:單邊收取,賣出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0.1%)。

2.過戶費:僅限於滬市,每1000股收取1元,低於1000股也收取1元。

3.佣金:買賣雙向收取,成交金額的0.02%-0.3%,起點5元,因證券公司不同而有所浮動。

印花稅是以什麼來繳納的

永沃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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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的繳納方式是直接繳納,不需計提,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繳納時跟據繳納憑證做管理費用。其他稅種大都需要先計提,後繳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印花稅種類比較多,主要如下: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繳納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收取費用萬分之五繳納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繳納。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繳納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繳納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繳納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繳納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收入千分之一繳納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繳納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12、權利、許可證照 :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合計金額萬分之五繳納

13、營業帳簿:記載資金的帳簿,按本貼花五元或直接到稅務局繳納

什麼是印花稅,那種情況下需要交印花稅

印花稅以經濟活動中籤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徵的稅。

詳情看百度百科:

baike.baidu.com/view/259.htm

什麼是印花稅印花稅屬於什麼會計科目。

一、定義: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設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

二、印花稅的賬務處理:

1、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企業交納的印花稅如果金額比較小,比如定額貼花的營業賬薄和產權許可證照等,不需要瑜伽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關鍵點”,購買時直接減少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即可。

實際交納的印花稅: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2、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關鍵看地方是否對印花稅購銷合同是否核定徵收,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採購合同和銷售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實際採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計算交納的,這時很多企業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在衝減應交稅費科目。

例如:

根據豫地稅發[2005]第43號文件《河南省印花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購銷業務,分別按實際採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一招“購銷合同”稅目徵收印花稅。

不同的省份規定是不一樣的,所以企業在實際計算繳納時一定要先查查當地的相關規定。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繳納印花稅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3、 交納以前年度印花稅的處理: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和全責發生制原則,應做如下分錄:

因為是屬於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年的期間費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如果是當年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按照《小企業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三、徵稅範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它憑證。

其中,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0.3‰貼花。

印花稅是什麼?

印花稅的定義

以經濟活動中籤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課徵的稅。印花稅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即完成納稅義務。

證券交易印花稅, 是從普通印花稅中發展而來的, 屬於行為稅類,根據一筆股票交易成交金額對買賣雙方同時計徵,基本稅率為0.4%,基金和債券不徵收印花稅。

印花稅的由來

印花稅是一個很古老的稅種,人們比較熟悉,但對它的起源卻鮮為人知。從稅史學理論上講,任何一種稅種的“出臺”,都離不開當時的政治與經濟的需要,印花稅的產生也是如此。其間並有不少趣聞。

公元1624年,荷蘭政府發生經濟危機,財政困難。當時執掌政權的統治者摩里斯(Maurs)為了解決財政上的需要,擬提出要用增加稅收的辦法來解決支出的困難,但又怕人民反對,便要求政府的大臣們出謀獻策。眾大臣議來議去,就是想不出兩全其美的妙法來。於是,荷蘭的統治階級就採用公開招標辦法,以重賞來尋求新稅設計方案,謀求斂財之妙策。印花稅,就是從千萬個應徵者設計的方案中精選出來的“傑作”。可見,印花稅的產生較之其他稅種,更具有傳奇色彩。

印花稅的設計者可謂獨具匠心。他觀察到人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約、借貸憑證之類的單據很多,連綿不斷,所以,一旦徵稅,稅源將很大;而且,人們還有一個心理,認為憑證單據上由政府蓋個印,就成為合法憑證,在訴訟時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對交納印花稅也樂於接受。正是這樣,印花稅被資產階級經濟學家譽為稅負輕微、稅源暢旺、手續簡便、成本低廉的“良稅”。英國的哥爾柏(Kolebe)說過:“稅收這種技術,就是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印花稅就是具有“聽最少鵝叫”的稅種。

從1624年世界上第一次在荷蘭出現印花稅後,由於印花稅“取微用宏”,簡便易行,歐美各國竟相效法。丹麥在1660年、法國在1665年、美國在1671年、奧地利在1686年、英國在1694年先後開徵了印花稅。它在不長的時間內,就成為世界上普遍採用的一個稅種,在國際上盛行。

印花稅的內容

一、概念: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稅。

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二、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稅 目

範 圍

稅 率

納稅義務人

說 明

1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立合同人

5財產租賃合同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合同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立合同人

6貨物運輸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運輸、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立合同人

......

印花稅是什麼稅?企業的哪些業務應該繳納?具體怎樣繳納?

印花稅

1、什麼是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的憑證徵收的一種稅。印花稅的徵稅對象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各種憑證,由憑證的書立,領受人繳納,是一種兼有行為性質的憑證稅。

2、什麼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國內各類企業、事業、機關、團體、部隊以及中外合資企業、合作企業、外資企業、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及其在華機構等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所列舉的憑證,是指在中國境內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的憑證。上述憑證無論在中國境內或境外書立,均應依照條例規定貼花。根據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不同,其納稅人可分別稱為立合同人、立帳簿人、立據人和領受人。對合同、書據等凡是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其當事人各方都是納稅義務人。對營業帳簿和權利、許可證照,立帳簿人和領受人為納稅義務人,對委託第三者代為簽訂的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應負責貼花,代理人為納稅義務人。

3、什麼印花稅的徵稅對象

印花稅的徵稅對象是條例列舉徵稅的憑證,未列舉的不徵稅。列舉徵稅的憑證共五大類:

(1)10類合同,即:

① 購銷合同

② 加工承攬合同

③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④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⑤ 財產租賃合同

⑥ 貨物運輸合同

⑦ 倉儲保管合同

⑧ 借款合同

⑨ 財產保險合同

⑩ 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3)股權轉讓書據

(4)資金賬簿

(5)其他賬簿

(6) 權利、許可證照

4、什麼是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1)按比例稅率計稅的憑證,其計稅依據是: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加工承攬合同為加工或承攬收入;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為收取費用;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為承包金額;財產租賃合同為租賃金額;貨物運輸合同為運輸費用;倉儲保管合同為倉儲保管費用;借款合同為借款金額;財產保險合同為保險費收入;技術合同為所載價款、報酬、使用費的金額;產權轉移書據為所載金額;(這裡所指的都是合同金額,並不是實際結算金額)。記載資金的帳簿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總額。股份制企業按"股本"與"資本公積"總額。

(2)按定額稅率計稅的憑證,計稅依據為憑證的件數。

5、印花稅應納稅憑證應於何時貼花

印花稅納稅憑證應在憑證的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地說,合同在簽訂時、書據在立據時、帳簿在啟用時和證照在領受時貼花。

6、哪些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細則列舉免納印花稅的憑證有:①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②無息、貼息貸款合同;③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我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7、印花稅應納稅額尾數及起點是怎樣規定的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時,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財產租賃合同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8、稅目稅率

稅目

範圍

稅率

納稅人

購銷合同

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

立合同人

加工承攬合同

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

立合同人

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

立合同......

印花稅是怎樣算的,什麼時候交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第四條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彙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註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第九條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 第十條 印花稅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 第十一條 印花稅票由國家稅務局監製。票面金額以人民幣為單位。 第十二條 發放或者辦理應納稅憑證的單位,負有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的義務。 第十三條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補貼印花稅票外,可處以應補貼印花稅票金額20倍以下的罰款; 2.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未註銷或者畫銷印花稅票金額10倍以下的罰款; 3.違反本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的,稅務機關可處以重用印花稅票金額30倍以下的罰款。 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印花稅的徵收管理,除本條例規定者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財政部負責解釋;施行細則由財政部制定。 第十六條 本條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 來源:國稅總局網站 稅目 稅率(稅額) 一、購銷合同 0.3‰ 二、加工承攬合同 0.5‰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0.5‰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財產租賃合同 1‰ 六、貨物運輸合同 0.5‰ 七、倉儲、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財產保險合同 1‰ 十、技術合同 0.3‰ 十一、產權轉移書據 0.5‰ 十二、營業帳簿 1.記載資金的帳簿0.5‰ 2.其他帳簿 每件5元 十三、權利、許可證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1‰

哪些需要交印花稅,都什麼時候交呢?

不含稅銷售收入交印花稅0.03%,每年營業賬簿需要買印花票,每本5元,自行貼在賬簿上,新增資本金時在載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資金賬簿也要交印花稅,為兩項金額之和的萬分之五,說白了,大多都是貼在總賬上的,因為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大多都只是記載在總賬上,在貼花之後沒有新增資本金無需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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