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後三七是什麼意思?
人死後說的三七是什麼意思
葬後三日為“祭墳”,七日為“小期”,二十一天為“三期”(也稱“三七”),三十五天為“五期”,四十九天為“斷七”。百日、亡人生日,孝男孝女上墳祭奠。期年為週年。三年過了才換下孝衣。所謂守孝三年,至此了結。 現代做七比起傳統的做法要簡單,但很多人還在“大期”日到殯儀館燒點紙,祭奠一下。
為什麼人死後要過三七???
我能看到這個問題,你我也算有緣
以下我把答案給你,但信不信由你
人去世8-16小時內,神識逐漸離開軀體,此時逝者的感覺宛如老牛剝皮,異常痛苦,一絲輕微的觸碰都會令逝者如千刀萬剮,生大憤怒,一般8 小時後神識完全離開,此時方可搽試、換衣、化裝等,也有少數人16小時後才會完全離開...
人去世後全身冰冷,但唯獨有一個地方發熱,8-16小時神識離開軀體後可觸摸判斷出逝者投生去那一道:
腳心發熱:地獄
膝蓋發熱:畜生
腹部發熱:鬼道(人死後大部分腹部發熱)
胸口發熱:人道
眉心發熱:天道
此為五道,因阿修羅五道皆含有,共稱六道。
頂門發熱:往生佛世界。
往生西方極樂世界的瑞相:身體柔軟如棉、頭頂門發熱、面色紅潤、散發檀香(此香非人間那種,但可清楚聞到),火化後有舍利子或舍利花 。
唸佛人此種瑞相全國各地無數,有心想見的人皆可親見。事實勝於雄辯,誰雲佛法是迷信也?阿彌陀佛!
病人臨終時,家屬勿在病人面前相對而視,以免病人生起愛戀之情。如家人信佛,唸佛時切不可帶著哭泣的音調,以免病人引起悲傷之心,而 失去正念也。家屬萬萬不可哭泣,致增情愛牽連煩惱痛苦,甚或使病人因刺激而生嗔恨心,因嗔恨心而墮惡趣,豈不貽誤往生大事麼!病人臨 終前後,若有食酒肉五辛者,不可走近病人前,否則病人易失正念,會墮三惡道的。
病者氣絕之後,以神識尚未離去,仍然是有知覺的。須經過一段時間,通身冷透,神識出離,壽、暖、識都離開了身體,方算死亡。在氣絕之 後,神識未去之前,心靈正是很痛苦的時刻。且有因感傷往事而流淚的,亦有因貪戀世間情愛子孫財寶而難割難捨的,或有因心願未了竟遽然 離世而悲傷苦惱的,復有因冤屈未伸而不甘瞑目的,故此時此刻,正是悲苦交集。
若又被搬動,又聞哭聲,豈不更使將去未去的心靈,受極大的刺激,生者能這樣忍心害理嗎?世人不知,認為氣絕就是死亡,往往因這種誤解 而鑄成大錯,病者家屬及孝順子女,不可不知也。
以一般錯誤舉動來說,只要病人一斷氣,馬上就悲哀啼哭,或撫摟病人而嚎啕,或任意搬動強其正寢,或趁身體未冷先為之沐浴穿衣,或注射 強心針,或注射防腐劑,或方斷氣立即被送太平間,或當天被移殯儀館。或更有兩三天即行火葬者。這些殘忍舉動,對神識未去仍有知覺的病 人,可算受盡慘毒虐待了。生者所行所為,實貽害臨終人不淺,將使死者痛苦墮落,愛之反足以害之,這是最可怕的。
不知神識未去,其所感受的痛苦,與常人無異。常人還可以呼痛呼救,可以抗拒。病人雖氣絕而神識未去的這段時間,硬要當作死屍看待,致 使病人冤枉受極大痛苦,而口又無法申訴。因不解臨終常識,而導致如此悲慘,寧不痛心!病人因遭受痛苦而心生嗔恨,因嗔恨心而使神識墮 落惡趣之中,雖孝子賢孫亦無所知也。
因此呼籲世人,在病人氣絕之後,神識尚未離去之前,假定為十小時至十二小時,在此時間之內,病室宜維持肅靜,不能有上述種種舉動,加 害病人之身,以維護神識得到寧靜與安全。病人睡的姿態,要聽其自然,不能移動他。過此時間之後,如見其身體僵硬,可用熱水毛巾敷其彎 節,使其轉軟。此時間內,不要探摸其冷暖,不要使蚊蠅觸及,病室內不閒談或悲泣。要利用十至十二小時,作有效的救度,引導病者的神識 走向光明前途,往生聖境永享快樂。這是家屬唯一的責任,......
人死後的禮儀一七,二七,三七,什麼意思
人死後一七二七的意思:
一七又叫頭七。頭七,一種中華民族的喪殯習俗。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二七,當然是人死亡後第二個七天。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週年。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
人死後說的三七是什麼意思
這個稱頭七、二七、三七、就是人死後的第一、二、三個七天都要燒紙紀念
人死後三七怎麼算呢?
人死當天為第一天,頭上就是死後的第七天,頭七死人要回家的,三七就是二十一天,
為什麼人死後要過三七???
按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複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
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按傳統的說法,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事實上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託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託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託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有些地方,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因為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
穿孝——老人死後,兒孫為表示哀悼’,直系子孫、媳婦,要每人做一孝衫、孝鞋、孝帽、直穿至謝孝日。葬後三日為“祭墳”,七日為“小期”,二十一天為“三期”(也稱“三七”),三十五天為“五期”,四十九天為“斷七”。百日、亡人生日,孝男孝女上墳祭奠。期年為週年。三年過了才換下孝衣。所謂守孝三年,至此了結。
現代做七比起傳統的做法要簡單,但很多人還在“大期”日到殯儀館燒點紙,祭奠一下。
人死後三七是什麼
死了第三個星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