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需要什麼條件?
如何辦理離職手續?都需要什麼證件
現在有新的勞動法,公司是不會為難你的,也不會要違約金的。
第一:要進行必要的工作交接;
第二:財務要算清,工資結算到哪一日;如果你有欠款或借物,都要馬上歸還;
第三:如果你的檔案和保險在公司,得找到接受單位或者轉到勞動中心。當然,這個如果來不及辦理辦罰公司會把你的檔案和保險轉到勞動中心;
第四:開離職證明並加蓋公章。不管新的單位需不需要,最好開一個,不僅以免有多餘的勞動糾紛,而且還是你的工作經歷證明;
第五:有的公司會讓離職員工籤保密協議和三年內禁止為同行業或競爭對手服務的協議,這個簽了影響不大;
祝你明日辦理手續一切順利,新工作一切順利!
面試需要離職證明嗎?需要什麼樣的證明?
公司要這個證明,其實是怕正式聘用後公司間的勞務法律糾紛,你與其他公司沒有勞務關係就不存在這種糾紛。
你可以提供社保清單複印件輔助證明,社保清單會顯示有沒有公司為你購買社保。
或者你可以跟人事說,你願意做個人書面澄清,如日後若因我個人原因出現公司間勞務糾紛,你願意承擔全部責任,一般都是可以的。
辦離職手續需要拿到什麼文件?
需要拿到離職證明,如果單位沒有戶籍管理權限的話一般都會放在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檔案也是。社保的話,單位在你離職的時候會辦理繳解中止手續,不需要其他手續只需要自己辦理增加繳費就行了,如果是到區域外的話才需要辦理社保轉移。
離職後除了離職證明需要原單位開具外還有哪些手續或證明材料需要...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就業人員的登記表,原勞動合同的原件一份。這樣你就可以去社保局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和失業金領取手續。
公司必須為離職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嗎
客戶諮詢:是否必須為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如果不出具,公司會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律師解答】離職證明是指員工離開原企業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於該員工的受僱職位等信息的證明。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公司應為勞動者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公司如果沒有充分合理的理由為已離職的員工出具離職證明,給勞動者造成了損失,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入職一定要離職證明嗎
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實際操作中,用人單位在招錄過程中,為避免本單位錄用與其他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導致的風險,一般均要求勞動者提供原單位出具的離職證明。這樣的要求,符合以上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如下: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
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條款是規定用人單位應履行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責任。
在處理此問題時,建議一方面如實告知情況給招聘單位,並溝通是否可以提供的解決辦法;另一方面建議同時與原單位積極協調,若協調不成,建議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部門)等反應情況並協助解決。協調和反應情況時,請保留好相應證據資料,當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作為證據要求得到合理賠償。
離職多久單位才能給開離職證明?單位給開離職證明還需要什麼手續嗎?具體什麼流程?
應該是辦理交接和離開公司時就給你了,但是去網上解聘等實際中不一定什麼時候。但是法律規定是十五日內必須辦理完成。具體流程個公司不同,但是按照行政部門規定進行。你只要拿到自己要拿的檔案,並且網上關係解除就可以了
辭職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1、遞交辭呈後,要等030天才可以走
2、這個要看你的工種了,一些危險性的工作是公司義務為員工購買的保險
3、勞動手冊,如果過了辭職後30天勞動合同解除,也就沒必要要勞動手冊了
4、遞交辭呈後,並不是說勞動合同就此解除,在這30天丹,還是要上班的!如果不去,公司有權利給你按曠工處理!等你正式離職的那天起,需要交接的一些公司物品,等你的上司確定簽字,去財務部結算工資就OK了
5、是的,辭職書一定要人事部蓋章,再由你的上司簽字同意才是有效的
辭職後有哪些手續需要辦理
親身經歷:1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保險。如果不轉新公司,就讓公司開個解聘書,然後自己去三險部門辦理,然後就是自己負責交養老和醫療,如果失業交滿1年可以領1個月,以此類推。2檔案看你公司性質,如果是國企的話,檔案在公司人事部,檔案一般沒有拆開的。自己不能拿,如果新單位需要,則需要新單位開個檔案接收信,舊公司會評此信給你檔案同事要在接收信上蓋章(必須)。如果沒有新單位,建議不要拿檔案,暫時放舊公司。如果非要拿,就要去本市管理檔案的部門開接收信,然後檔案就會放在檔案管理部門,每年交保管費。3失業證明有解聘證明就可以了,另外這個失業保險沒幾個錢,而且辦理相當麻煩……要有心理準備,就是要你跑蓋章,我辦1半就放棄了,除非你能拿5個月以上的保險,就是你交了5年的失業保險。
準備辭職,需要向公司要哪些證明已防備以後需要?
離職證明是一定需要的。其他的就看情況了。因為你現在索工的,不一定是以後需要的。以後如果需要什麼文件,還可以再向公司索要。這個回答你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