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燈下黑是什麼意思?
紀委到底靠什麼,才能嚴防燈下黑
防止紀檢監察機關“燈下黑”問題,必須注重“內外兼修”,“內”就是要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外”是要強化外部監督。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
“燈下黑”問題的出現一定程序上暴露出當前紀檢監察工作的監管漏洞和制度缺陷,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強化紀律檢查工作垂直管理”的要求,同時,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也對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作出明確部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這些舉措正是為了從制度上預防“燈下黑”,然而,僅靠這些措拖還遠遠不夠,還需對措施進一步細化,形成長效機制,以有效約束紀檢幹部的行為,如海南省紀委監察廳新近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規定》,分別對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一般幹部的監督、執紀辦案工作的監督和責任追究等作了全面規定,該規定全面具體可操作性比較強,作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可以借鑑,對解決“燈下黑”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制約作用。
二、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
紀檢監察幹部並不具備天生的腐敗“免疫力”,外界的不良影響,很可能讓“裁判員”們無法做到秉公執法,甚至為腐敗開後門,充當保護傘,危害黨的形象和黨的事業,因此,紀檢監察幹部一定要著力提升自身免疫力,避免“禍起蕭牆”。
首先,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修身立德,主動培養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覺抵制不當之風,自覺、模範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別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別人不違反的紀律自己絕不能違反,從自身抓起,以過硬的作風,落實“三轉”要求;
其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堅持黨性原則,忠實履行職責,剛正不阿、一身正氣,堅決與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再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培養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工作作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反對“假、大、空”,堅持察實情、講實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從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為出發點謀劃工作,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最後,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嚴於律己、秉公執紀、文明辦案,以實際行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
為了保持紀檢監察隊伍的廉潔性和紀檢監察權力不被濫用,除了運用常規的教育、查處、再教育的方法外,還應該運用現代科學的手段強化內外監督,以保障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
首先,要成立專門的內部監督機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再“乾淨”的崗位,也會受到“汙染”,只有受到監督,權力的“野馬”才不會淪為謀私利的工具。中紀委監察部在今年實施的機構改革中專門成立了幹部監督室,隨後,各省級紀檢監察機關也都相應成立了幹部監督室。這種做法初衷很好,只是容易產生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錯覺,因此,在人員配備上一定要慎重選擇,這些人員一定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有較全面的紀檢監察業務水平,有較強的黨性和好的人品,可傾向於現在已不參與日常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如退居二線或是退休人員,並且這部分人員所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直接受紀委書記領導並向紀委書記負責。
其次,要健全相應的內部管理機制。現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大多比較籠統抽象,操作性不強,對違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為改變這種現狀,可以考慮啟用一種新的內部監管模式,把各項制度和規範的東......
如何抓好對紀檢監察幹部的自身監督,嚴防"燈下黑
防止紀檢監察機關“燈下黑”問題,必須注重“內外兼修”,“內”就是要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外”是要強化外部監督。具體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
“燈下黑”問題的出現一定程序上暴露出當前紀檢監察工作的監管漏洞和制度缺陷,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強化紀律檢查工作垂直管理”的要求,同時,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也對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作出明確部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這些舉措正是為了從制度上預防“燈下黑”,然而,僅靠這些措拖還遠遠不夠,還需對措施進一步細化,形成長效機制,以有效約束紀檢幹部的行為,如海南省紀委監察廳新近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規定》,分別對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一般幹部的監督、執紀辦案工作的監督和責任追究等作了全面規定,該規定全面具體可操作性比較強,作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可以借鑑,對解決“燈下黑”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制約作用。
二、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
紀檢監察幹部並不具備天生的腐敗“免疫力”,外界的不良影響,很可能讓“裁判員”們無法做到秉公執法,甚至為腐敗開後門,充當保護傘,危害黨的形象和黨的事業,因此,紀檢監察幹部一定要著力提升自身免疫力,避免“禍起蕭牆”。
首先,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修身立德,主動培養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覺抵制不當之風,自覺、模範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別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別人不違反的紀律自己絕不能違反,從自身抓起,以過硬的作風,落實“三轉”要求;
其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堅持黨性原則,忠實履行職責,剛正不阿、一身正氣,堅決與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再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培養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工作作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反對“假、大、空”,堅持察實情、講實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從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為出發點謀劃工作,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最後,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嚴於律己、秉公執紀、文明辦案,以實際行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
為了保持紀檢監察隊伍的廉潔性和紀檢監察權力不被濫用,除了運用常規的教育、查處、再教育的方法外,還應該運用現代科學的手段強化內外監督,以保障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
首先,要成立專門的內部監督機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再“乾淨”的崗位,也會受到“汙染”,只有受到監督,權力的“野馬”才不會淪為謀私利的工具。中紀委監察部在今年實施的機構改革中專門成立了幹部監督室,隨後,各省級紀檢監察機關也都相應成立了幹部監督室。這種做法初衷很好,只是容易產生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錯覺,因此,在人員配備上一定要慎重選擇,這些人員一定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有較全面的紀檢監察業務水平,有較強的黨性和好的人品,可傾向於現在已不參與日常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如退居二線或是退休人員,並且這部分人員所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直接受紀委書記領導並向紀委書記負責。
其次,要健全相應的內部管理機制。現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大多比較籠統抽象,操作性不強,對違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為改變這種現狀,可以考慮啟用一種新的內部監管模式,把各項制度和規範的東......
如何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著力防止燈下黑
如果你是內部人士,你可以請教你的智庫。
但很多先進的作法證明。自己監管或靠所謂的覺悟,或他人的勸導應該是無效的。世上能給自己開刀的醫生少之又少。開放監督權,讓第三方或更多方的進行有效監督才可能達成你所說的東西。
如何強化紀委自我監督,防止"燈下黑
一是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
二是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
如何加強紀委自身的監督,預防和防治“燈下黑”的問題
現在紀委一班人腐敗現象擡頭,有的幹了十幾年紀檢委最後倒在腐敗這趟車下。加強自身建設,增加監督機制,,應該出臺殺手鐗,讓從事紀檢的幹部們知道這個崗位犯錯誤比其他崗位制裁更嚴厲,才不會“死也要吃河豚”。滿意別忘採納。
如何做到打鐵還需自身硬防止燈下黑
如果你是內部人士,你可以請教你的智庫。但很多先進的作法證明。自己監管或靠所謂的覺悟,或他人的勸導應該是無效的。世上能給自己開刀的醫生少之又少。開放監督權,讓第三方或方的進行有效監督才可能達成你所說的東西。
如何強化紀委自我監督,防止"燈下黑
一是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
二是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
項城市籍的中央哪位官員違法了
袁衛華,男,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
袁衛華曾經是項城赤子,項城人的驕傲。他家住河南省項城市高寺鎮袁閣村,曾就讀於項城一高,也是河南省第一個高考狀元,優秀的學習能力也使他官到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原副處長。
但很不幸的是昔日赤子項城袁衛華,在為官期間未能經得住權力和金錢的誘惑,濫用職權從事違法嚴重違紀行為,事發後被查處造成無法挽回的地步。
袁衛華的經歷竟是這個結局,包括他自己也是沒有想到的。他是中紀委處級幹部中非常年輕的官員,37歲非常年輕,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學院,也是家鄉知名的高考狀元。他畢業之後就考入了中央紀委機關工作,他在工作期間對武長順、馬向東、慕綏新等人的重大案件參與過查辦,其中也立下了功勞,受過獎。
但在之後的為官生涯中,曾多次利用職權將國家機密信息作為籌碼與他人交換工程從種牟利。在袁衛華還未到中紀委工作之前,他父親曾是一個領著三五人的包工頭,只能做一些防水,簡單房屋裝修,後來袁衛華利用職權便利幫助自己的父親,跟他們交換機密信息攬得大工程,逐漸使父親越來越強的工程承包專業戶。
袁衛華還要求父親立下遺囑,聲明要將承包工程掙得的所有財產都留給大兒子袁衛華。經過多年,他幫自己的父親承包的工程金額超過數10億元之多。在黨的十八大後反腐倡廉風聲正緊,但袁衛華依然沒有收手,他還收受鉅額財物,繼續洩密,直到事情敗露,已無可挽回。
袁衛華事件發生後,經中紀委《打鐵還需自身硬,嚴防燈下黑》的反而典型,他將時刻提醒咱們項城人做事嚴守品行,遵紀守法!
如何加強紀委自身監督防止“燈下黑”引發的思考
一是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
二是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
如何加強紀委自身監督防止“燈下黑”引發的思考
一是完善制度,約束紀檢監察幹部行為。“燈下黑”問題的出現一定程序上暴露出當前紀檢監察工作的監管漏洞和制度缺陷,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提出了“強化紀律檢查工作垂直管理”的要求,同時,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也對加強紀檢監察隊伍自身建設作出明確部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這些舉措正是為了從制度上預防“燈下黑”,然而,僅靠這些措拖還遠遠不夠,還需對措施進一步細化,形成長效機制,以有效約束紀檢幹部的行為,如海南省紀委監察廳新近出臺了《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制約規定》,分別對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成員的監督、一般幹部的監督、執紀辦案工作的監督和責任追究等作了全面規定,筆者認為該規定全面具體可操作性比較強,作為基層紀檢監察機關也可以借鑑,對解決“燈下黑”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制約作用。
二是轉變作風,提升紀檢監察幹部自身免疫力。紀檢監察幹部並不具備天生的腐敗“免疫力”,外界的不良影響,很可能讓“裁判員”們無法做到秉公執法,甚至為腐敗開後門,充當保護傘,危害黨的形象和黨的事業,因此,紀檢監察幹部一定要著力提升自身免疫力,避免“禍起蕭牆”。首先,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修身立德,主動培養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覺抵制不當之風,自覺、模範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別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別人不違反的紀律自己絕不能違反,從自身抓起,以過硬的作風,落實“三轉”要求;其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意識,堅持黨性原則,忠實履行職責,剛正不阿、一身正氣,堅決與腐敗分子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再次,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培養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工作作風,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堅持反對“假、大、空”,堅持察實情、講實話、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從以人為本、以民為本為出發點謀劃工作,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最後,作為紀檢監察幹部要進一步增強公僕意識,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帶頭接受監督的意識,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幹部、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嚴於律己、秉公執紀、文明辦案,以實際行動做黨的忠誠衛士,當群眾的貼心人。
三是強化監督,加快內外循環監督機制建設。為了保持紀檢監察隊伍的廉潔性和紀檢監察權力不被濫用,除了運用常規的教育、查處、再教育的方法外,還應該運用現代科學的手段強化內外監督,以保障紀檢監察機關的權力真正在陽光下運行。首先,要成立專門的內部監督機構。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再“乾淨”的崗位,也會受到“汙染”,只有受到監督,權力的“野馬”才不會脫繮、才不會失控、才不會淪為謀私利的工具。中紀委監察部在今年實施的機構改革中專門成立了幹部監督室,隨後,各省級紀檢監察機關也都相應成立了幹部監督室。筆者認為,這種做法初衷很好,只是容易產生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錯覺,因此,在人員配備上一定要慎重選擇,這些人員一定要有過硬的政治素質,有較全面的紀檢監察業務水平,有較強的黨性和好的人品,可傾向於現在已不參與日常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如退居二線或是退休人員,並且這部分人員所執行的監督檢查工作應直接受紀委書記領導並向紀委書記負責。其主要職責是:專門監督檢查本級和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從政的廉潔性、履行職責的正確性、行使權力的合法性和執行紀律的公正性問題,並依據有關規定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其次,要健全相應的內部管理機制。現有的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監督管理文件和規定,大多比較籠統抽象,操作性不強,對違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環節管理監督的多,對一些容易發生問題的部位和環節制約不夠。為改變這種現狀,可以考慮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