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非常名的意思?
名可名非常名什麼意思
▲道:句中第一、三兩個“道”是名詞,是指宇宙萬物的本原、本體;第二個“道”字是動詞,意思是“說出”。“常”指永恆的。
▲名:句中第一、三兩個“名”是名詞,它的意思是“名稱、概念”;第二個“名”字是動詞,意思是“稱呼、命名”。
▲根據上述對“道”和“名”的解釋,就可知道這兩句話的意思了。即:宇宙間萬事萬物的本原,都是可以說出來的,但它不是永恆不變的本原;各種事物的名稱都能夠稱呼它(都能夠叫出名稱來),但它不是永遠不變的。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什麼意思?
“道”就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即“有”、“存在”,也可以說是規律,是自然界的規律,人生的規律。因為,任何客觀存在的事物都有它的發展變化規律。
“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說,客觀存在的事物,如人生的規律是可以認識的,是可以掌握的,但由於該事物隨時隨刻在發展變化,現在的事物並不是我們以往己經所認識的事物了。
“名”就是稱謂,對客觀存在事物的稱呼、命名(或稱“表象”,用“名”表達事物)。“道”是內在的、實際存在的東西,而“名”是外在的,是虛的東西。
“名可名非常名”是說,客觀存在的事物是可以用名稱來稱謂的,但一旦給了它名稱,這個名稱只是表達原來的事物,而不是現在的事物。所以說,所有的“名”都是“虛名”,都是過去了的,所有的事物的表象都是過來了的。
這兩句話是告訴我們一個道理,任何事物是發展變化的。我的名字雖然仍為“XXX”,但現在的“XXX”,己經不是以前的“鄒箴一”;以前是“英雄”,現在可能是“狗熊”;中國仍為中國,名字一樣,但現在的中國己經不是從前的中國了。給任何事物所下的結論、定義都是那時的,事物發生了變化,不能用以前的結論來指導現在的事物,我們還要重新認識新的事物。
所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就是這個道理了。
《道德經》裡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什麼意思?
可以說清楚的道理,不是平常的道理 可以用名稱去稱呼就不是平常的名字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什麼意思?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老子< <道德經> >中開篇的兩句話。 道德經>
這兩句話是什麼意思呢?
要弄明白這兩句話的意思,我們首先要搞清楚老子的< <道德經> >要闡明的是什麼。 道德經>
老子著道德篇,旨在向世人指明可以免禍於身、免禍於社會的聖人之道。
“道”是什麼?
“道”就是規律,是自然界的規律,人生的規律。
“道可道非常道”就是說,人生的規律是可以認識的,是可掌握的,但並不是我們平常所認識的那樣。
在< <道德經> >中,對“道”進行了詳細的解說,其中最重要的觀點是“存在”與“無為”,是對立統一的兩方面,詳解可看< <道德經> >。 道德經> 道德經>
“名”在這兩句話中有兩個含義,一是名利,二是指人或事物的表象。“道”是內在的、實際存在的東西,而“名”是外在的,是虛的東西,即平常所說的“虛名”。
“名可名非常名”是說,真正的名與利是可以求到的,但不是平常所認為的那種“虛名”。
這兩句話是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我們要正確認識人生的規律,只有從人生的規律中才能求得實實在在的名與利,即老子所說的“非常名”。
當然,這裡所說的“名”並不是只指名字,否則老子也太膚淺了。
但也說明了名的重要性,好名可以讓人名上加名。
參考資料:www.fannets.com/dm.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