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犯罪前科?
什麼叫做有犯罪前科
如果之前被處以行政拘留、勞動教養、經過法院判處刑罰。都會有記錄,這個就是犯罪記錄。有這個記錄前科很多工作,學習就業,生活都會受影響,政治審查不合格,也影響子女。
關於犯罪前科,請問什麼算犯罪前科
以前曾經犯罪,受過刑罰處罰。穿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條件,就構成累犯,要從重處罰。有某種前科的人不能擔任某些職務,如被剝奪過政治權利的人不能擔任中國人民法院中助理審判員以上職務。曾有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不能視為前科。
什麼程度才算是犯罪前科
未滿14週歲不負刑事責任,不是“前科”
有犯罪前科,都不能做什麼?_?
其實法律上不能做的還不算什麼,關鍵是社會對於有犯罪前科人員的歧視才最可怕
過去有犯罪前科,現在再次犯罪,得從嚴從重,,根據哪條規定。。 5分
根據《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內又故意犯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屬於累犯,要從重處罰。第六十六條規定的特殊累犯(國安、恐、黑)情形則沒有五年限制。
有犯罪前科的人對前途有影響嗎?
有犯罪前科的人對前途是有一定的影響的。
前科的資格限制效應是刑事責任嚴厲程度的重要表現,也是前科公民復歸社會後對其生活影響最大的因素。前科對從事特定職業的資格限制,前科資格限制效應的主要方面。現行法律對大多數具有任職資格標準的職業在前科方面進行了限制。
對公務員職業的限制,規定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對在公共事業單位從業的限制,例如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擔任公證員;因受刑事處罰,在特定時間內不得擔任註冊會計師或者執業醫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擔任教師等。
對在企業中從事特定職業的資格限制,例如因特定經濟犯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五年內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不能擔任破產管理人;不能取得證券、期貨投資諮詢從業資格以及保險公司法律責任人等。
犯罪前科都可以在什麼單位查到
只有執法機關才能查到,公檢法
有犯罪前科的人可以消除案件?怎麼消除?
你好!
我國目前立法與司法中尚未明確規定前科消滅制度
在我國法律實踐中,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不管罪行輕重、主觀惡性大小、是否徹底悔改,均存在犯罪記錄,而且終身不能消除。
作為前科所導致的法律義務之一,見於我國《刑法》第一百條規定:“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的時候,應該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的刑事處罰,不得隱瞞。”“依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是指按照我國的刑事法律,行為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並經人民法院判處刑罰。應當注意,被檢察院決定不起訴,或被人民法院予以免除刑事處罰的人,不屬於受過刑事處罰的人。
一般只要不是進國企事業單位的話,其他的工作單位 就業問題應該沒有什麼影響的……
(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重大刑事犯罪前科人員包括哪些
所謂的犯罪前科,是指曾經被國家審判機關依法宣告有罪或判處刑罰的一種特殊的法律狀態,是對自然人具有犯罪歷史的證明。如果已經構成犯罪,即使不處罰也屬於有前科的人員,具體人員包括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以及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剝奪政治權利和驅逐出境。
如何調查一個人有沒有犯罪前科?
是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