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天數如何計算?

General 更新 2024-11-13

病假天數包括休息日嗎

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醫療期都是按月算的,也就包括雙休日。 如果只是幾天的短期病假,這個應該不包括雙休日,因為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是不包括雙休日的。

勞動法關於病假的規定是累計計算的嗎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病假時間怎麼計算?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時限和待遇:1、勞動者患病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2、職工患病的醫療期規定:①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②職工患病的醫療期規定: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以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 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③關於醫療期的計算:按照規定‚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3個月的按6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6個月的按9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9個月的按12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12個月的按18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24個月的按30個月累計病休時間計算。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包括在內。④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閥門批准‚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3、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醫療期和工齡長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勞動者病假期間的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4、職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但除按規定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應發給勞動者不低於六個月工資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的勞動者還應增加50%至100%醫療補助費。②企業職工非因工緻殘和經醫生或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療的疾病‚醫療期滿‚應當由勞動鑑定委員會參照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進行勞動能力的鑑定。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滿意請採納!

病假期的計算方法

病假不是按年重複計算,而是按在本企業工作的年限累計計算,所規定期限是在本企業的總共休病假的累計數。如果病假期滿,用人單位可以按程序解險勞動合同。同進,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如果傷失了勞動能力不能再從事勞動了可以病退由社保發退休生活費。

請病假半個月,工資怎麼算

[1]根據《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月出勤天數=(365天—104個雙休日)/12個月=21、75天。

【2】你的病假、產假裡面應該減去雙休日,如果有法定假日也要減去,法定假日是有工資的。剩下的天數才應該是實際請的病假天數和產假天數。

【3】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5條,休產假是不允許扣工資的。

【4】休病假各地規定不同,但是都要發部分工資的。

【5】提問者說是在8月份,8月份實際有9個雙休日,24天出現了7個雙休日。

【6】8月份實際應該出勤是22天,其中病假和產假工共為17天,出勤為5天。病假期間算作出現了4天雙休日,

【7】至於工資計算,看你們地區的病假工資 按什麼比例發給勞動者,如果是按80%發給,

就扣去病假工資是:

1200元/21.75天x(13天—4天)x0、8倍=397元

請病假一週工資怎麼算

2008年《勞動合同法》出臺後,出現了“計薪天數”的概念,即原則上所有的單位對於勞動者每月的計薪天數應當按照(365-104)/12=21.75來計算

. e# M# A+ F A, Y6 c  在“月工資計發基數”確定時,日工資就是“月工資計發基數/21.75”,請事假和缺勤則對應的扣除即可。"

在病假中,如果相關手續齊全(包括醫院證明)即按以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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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q. i- |; W7 N. l% S. B( A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 ^+ ]3 \7 o# |5 z, l2 @. u第五章 關於疾病、非因工負傷、非因工殘廢待遇的規定

第十六條 工人職員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連續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根據勞動保險條例第十三條乙款的規定,應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按下列標準支付病傷假期工資:本企業工齡不滿2年者,為本人工資60%;已滿2年不滿4年者,為本人工資70%;已滿4年不滿6年者,為本人工資80%;已滿6年不滿8年者,為本人工資90%;已滿8年及8年以上者,為本人工資100%。

員工的病假天數如何計算?

先發7天的正常工資。按照公司規定,每月有多少假期,衝抵,其他不算錢。再請一次這種病假,就可以請他離開了。很簡單。

比如公司規定每個月有3天假。則7+3=10天屬於正常。21天不正常,曠工該扣多少,公司有規定,直接乘以21,應發工資—病假罰款=實發工資。

兩次病假中間遇休息天,病假天數如何算

病假時間是按照天數計算的,天數不是工作日,是按照自然日曆數計算的。但是,計算病假工資,是按照工作日計算的。

《民法通則》

第一百五十四條 民法所稱的期間按照公曆年、月、日、小時計算。

勞動部

《關於貫徹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的通知》

勞部發[1995]236號

關於醫療期的計算問題2. 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病假一天工資怎麼計算的

您好,“依據《勞動法》相關規定,員工請病假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這個標準是企業支付病假工資的底限,企業可以支付高於此標準的工資。

“如果企業的規章制度明確規定了按照日工資80%發放,高於法定標準的,應當按規章制度支付工資。

“另外員工當月已經出勤的天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企業不予計薪肯定是違法的。”

病假工資如何計算2016

1.病假工資計算基數:1)其可以由勞動合同進行約定,但是不得低於相應的崗位工資;

2)如果集體合同或集體協商約定標準高的,取其高;

3)雙方無任何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來確定。

2.病假工資的係數:

1)病假工資的係數與職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齡的長短相對應,一般來講,期限越長,工齡越短,係數越小;

2)現行法律規定,職工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2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滿2年不滿4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70%;滿4年不滿6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80%;

4)滿6年不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90%;

5)滿8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100%;

6)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上的,連續工齡不滿1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40%,滿2年不滿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50%,大於等於3年,病假工資的係數為本人工資的60%。

3.通過基數和係數相乘後得出的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職工病假待遇如果高於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發。

二、病假工資支付規定、病假工資計算方法、病假工資計算標準?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基本工資×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基本工資×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1000×70%÷21.75)×應扣工資基數×病假天數+(1000×30%÷21.75)×病假天數

當月所得工資= 當月工時工資+〔(1000÷21.75×病假天數)-應扣病假工資〕

2.全月病假,

1)非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基本工資×70%)×應扣工資基數 + 基本工資×30%

當月所得工資= 基本工資-應扣病假工資

2)定額人員:

應扣病假工資 = (1000×70%)×應扣工資基數 + 1000×30%

當月所得工資 = 1000 – 應扣病假工資

若員工當月所得工資低於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則以上海市最低工資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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