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工資怎麼算?
請事假工資如何計算呢? 5分
國家法定的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法定標準的計算邏輯是:
你請假7天,除去週六週日,實際請假5天。如果你的月工資是1800,那麼,你每天的工資應為:1800/21.75=82.76元,扣去5天的工資,總共要扣413.79元。
所以,領導如果說是按一天50來給你扣工資的話,是完全合理的,而且是比較寬鬆的做法。
工資怎麼計算,事假和病假工資怎麼扣
我國勞動法規定,病假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也可以公司自己規定,但不比這個低就行。
事假一般是不帶薪的,按照當月出勤比例扣除。比如應出勤23天,但是實際出勤20天,實際應付工資為=工資總額*20/23,這個工資總額不含獎勵和補助的。
請問一下請半天事假的工資怎麼計算
基本工資÷21.75÷2
事假工資是怎麼算的? 10分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者請事假單位可以扣除該日工資。至於單位扣工資是否合理,提供如下計算方法供參考:
一、日工資數:
日工資計算方式為:基本工資/21.75,可以算你每天的實際工資數。基本工資是你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不是當月拿到的實際工資。月計薪天數為21.75,而不是21.16.
二、應得工資數:
基本工資減加上你的加班費、津貼、補助就是你的實際應得工資數。
三、實得工資數:
應得工資扣除去請事假天數的工資、社會保險數額、個人所得稅(如果有的話),剩餘的就是你是的工資數。
勞動合同法規定請假怎麼算工資
要看請什麼假呀。
請事假沒有工資,
請病假有80%的工資,
還有什麼年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喪假、、、等等都有不同的規定,而且,地方不同可能也有不一樣的規定或規定的時間不同。。。。。。
請問公司怎麼扣請假的工資啊?
不扣除社保、公積金的話,你的應發工資為:3000-3000&#矗7;21.75*2=2724.14.(前提是你們工資是扣日薪的話,有些單位請事假是扣1.5倍日薪,原則上是不可以的。)
員工請假工資該怎麼算
若勞動者請事假的,請假期間用人單位無需支付工資。
若勞動者請病假的,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需根據用人單位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確定,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若勞動者請的是法定假期的,如婚假、年休假等,用人單位應當按正常上班計發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部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勞動法》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事假工資的計算方法
正常情況下應該是總工資除以22,(週六週日除去,只按工作日計算。)乘以你請假的天數,就是應扣的工資。你那個22應該是包括週末的吧,要不就應該是整月沒上班了。
但實際上,每個公司都有他不同的計算方法。有的公司就是總工資除以3恭(或31,看當月實際天數而定),然後再乘以你請假的天數,就是應扣的工資。
這個事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勞動法上是沒有明確說明的,具體就看公司怎麼規定了。
事假,曠工的工資怎麼扣?
1、辭職對於員工來說有兩個重要標誌,一是辭職報告,二是工作交接。法律沒有規定提出辭職必須是要書面報告的,口頭提出辭職也是辭職,何況經理已經口頭答應,並進行了工作交接,辭職程序應該算基本完成了。
2、既然已經辭職了,就已經不是單位的人了,該單位的勞動紀律對你就沒有約束了,就不存在曠工的問題。
3、10月份的三天曠工和事假都是沒有道理的,但10月份的工資只能計算到10月7日這幾天,其他保險事宜應到10月份。
4、如果公司要從10月份的工資中扣除事假和曠工的錢,屬於莫名其妙的違法行為。如果9月份的工資沒發到手,公司應該及時補發,不發的可申請勞動仲裁。
事假一天工資如何計算
首先確定的是2015年10月份實際上班天數為18天;
按照月薪3000元計算就是每天的工資為3000/18=166.67元;
那麼請事假一天後收入為:3000-166.67=2833.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