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需要什麼責任?
被別人打傷,看好後,打人者還需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您好,若有證據證互傷害的程度,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參考內容
有人被打了對方要付起什麼責任/
首先需根據傷害的程度,對被害人的實際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後果的,且主觀心態是故意的話,還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需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被他人歐打至輕微傷,對方要承擔什麼責任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上述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員工在單位被打,單位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如果不是單位指使的,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公司發生矛盾被人打,公司要承擔什麼責任
雙方都是該公司員工,雙方發生糾紛,則屬於雙方之間的民事侵權責任,與公司無關。如果你一方並非公司員工,被另一方因工作原因打傷,可以要求賠償。公司承擔的是僱主的無過錯責任。
一個人被打了,還要賠錢,應該用什麼法律責任
首先要告訴你~打人是違法行為,不管起因怨誰,儘管你理由充足,是他先動的手,但,他有傷,他瞧病、病休你都要賠款,如果,傷勢嚴重,做了(司法傷檢),認定~傷勢級別,你小子還要有很多麻煩,這叫~不看‘因’,只看‘果’。
放棄吧,別找麻煩,我是過來人,這事經過多次, 如果,你不服,你就走著瞧。
發生口角被別人打成輕傷,對方要負什麼責任?
你好
如果鑑定為輕傷,此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即使沒有造成輕傷,其行為也是虐待家庭成員,故意傷害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拘留!
建議報警,如果警察不管,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輕傷)!如有疑問,歡迎追問!
被人打傷了,可以追究對方刑事責任嗎?要怎麼追究?急急急!!!!
要根據受傷的嚴重程度來定,傷情鑑定為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致輕傷或更嚴重傷害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績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被人打了,夠不成輕傷。打人的需要什麼責任
被打不構成輕傷,就不構成犯罪。報案後,公安局應當進行治安處罰,應當進行10天——15日的行政拘留、罰款處理。
打人者受傷,被打者該承擔什麼責任
你好,需要根據受傷情況來判斷刑事還是民事責任;並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是因履行職責,那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按照工傷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