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法家的代表人物具體有哪幾位及法家的重要
韓非子(約前280-前233),是中國戰國時期(前275-前221)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戰國時期韓國都城陽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漢族。原為韓國貴族,與李斯同師苟卿。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術思想,同時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不見用,乃發憤著書立說,以求聞達。秦王政慕其名,遺書韓王強邀其出使秦國。在秦遭李斯、姚賈誣害,死獄中。比較各國變法得失,提出“以法為主”,法、術、勢結合的理論,集法家思想大成。今存《韓非子》五十五篇。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的代表人物是誰?
韓非子是傳統認定的法家代表人物,其弧自其師荀子(名卿)就已有法家思想。法家著名人物如商鞅等,法家思想盛行在秦朝,以後各朝代均為儒法結合、此消彼長的形勢。
早期的法家代表人物是哪幾個人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提出了以法治國。法是通過具體的刑名賞罰來實現的。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社會改革、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與其他諸子百家主要研究的哲學及宗教不同,法家的研究範圍屬於社會科學。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管仲、士匄、子產、李悝、吳起、申不害、慎到、商鞅、韓非、李斯、桑弘羊、王叔文、王安石、張璁、張居正、嚴復、梁啟超、陳天一等。
法家思想主要是什麼?其代表人物有那些
所謂 “諸子百家” ,就是在春秋戰國時期 ,針對社會變革出現的各種學派 。其中主要的有 :
儒家 :主張 仁愛 ,就是愛君子 ,不愛小人 。
墨家 :主張 兼愛 ,不管是君子還是小人 ,統統愛 。
道家 :主張 誰也不愛 ,順其自然 ,自生自滅 。
法家 :主張 只愛君主 ,不愛平民 。一切只對統治者負責 ,不用管老百姓的死活 。
這樣看來 ,法家就有一點 冷血了 ,無疑也是反動的 、血腥的 !
法家的代表人物是 韓非子 。
儒家、法家、道家的代表人物分別是誰?
1.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孔子》、《孟子》、《荀子》
2.道家,代表人物:老子、莊子.作品:《道德經》、《莊子》
3.法家,代表人物:韓非、李斯.作品:《韓非子》
法家的代表人物都有誰?
先秦文化有九流十家之說,法家為先秦學術文化九流之一。戰國時期以法治為思想核心的重要學派。其思想先驅可追溯到春秋時鄭國的子產,實際創始者是戰國前期的李悝,代表人物主要有吳起、商鞅、慎子、申不害等,後世的曹操、諸葛亮都是法家繼承人。在戰國中後期,法家思想得到長足發展,法家也成為最為顯赫的學派。戰國末期的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論和樸素唯物主義的哲學體系。韓非子 法家的政治學術思想概略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獎勵農耕,崇尚軍功,以求富國強兵。 2、因時變法,整飭法令,設立在官府,布之於百姓。 3、厚賞重刑,執法嚴厲,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 4、君主謹守主道,用刑名之術考核群臣,操持賞罰二柄。 5、君主獨佔權勢之位,高度集權,君臨萬民,權力無限,超越於法令之上。法家認為:人性本惡,故需強權政治去除惡源。李悝(公元前455年-前395年),濮陽人,戰國時魏國人,戰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曾受業於子夏弟子曾申門下,作過中山相和上地郡守。主持變法。司馬遷說:“魏用李克盡地力,為強君。”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這些記載都表明,文侯時魏能走上富強之路,李悝曾作出很大貢獻。 李悝是魏國丞相。 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衛國(今河南濮陽)人。戰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故稱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封於商,後人稱之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後,被貴族誣害,車裂而死。在位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國君之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韓非與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由於韓非的學術思想受秦始皇推崇和仰慕,被李斯讒害而死。(康瑞斌輯錄整理)
法家的代表人物
法家及其主要思想家
法家,在春秋時期是比較重要的思想流派之一,他們主張法治,喜歡社會在維護私有制的觀念中向前發展,他們以為,社會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擁有良好的秩序,社會才能在穩定的環境中向前發展,因此,法家總是推崇法律的至高無上,認為社會就必須要有嚴厲的法律,違法必糾,做到法律的絕對權威,即今天的人們常言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同時,因為法家的思想觀念是維護私有制已經形成的社會,目的是維護社會的穩定和維護統治階級的既得利益,這樣,就必然已經迎合了統治階級的心理需要,當然得到他們的支持和喜歡,法家因此在我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佔具了統治地位,統治階級在治理國家的時候喜歡講儒家思想的“仁政”,以達到麻醉人民的作用,但在竭力維護他們的統治和利益的同時,更喜歡法治,因此,實際上階級社會的統治階級總是以法律來維護他們的利益。
實際上,法制從來就是階級社會的有效統治工具,奴隸社會如此,封建社會如此,資本主義社會當然更如此。可見,法律是階級社會的必然產物,是階級社會的重要標誌之一,目的就是為維護統治階級的統治和利益。
春秋戰國時期的一些法家思想家:
商鞅:商鞅原名衛鞅,春秋衛國人;應該說,商鞅是最早提出法制觀念的思想家,奴隸社會雖然進行法制,但從來不向人民解釋為什麼要法制,而商鞅的出現,向人們闡述了法家為什麼要提倡法制;當時,商鞅在衛國並不得志,因此,他最終離開了衛國而到秦國,在一些機遇中,他接近了秦穆公,並向秦穆公闡述了他的思想,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商鞅執行法家思想的最大特點是,用簡單的事例向人們灌輸他的思想,並逐漸健全了秦國的行政管理體制和軍隊管理體制,其保甲制使秦國達到了全民皆兵境界,即秦國的農民平時作農業,戰時則成為士兵,實際就是現在的義務兵役制,所以,秦國得到了強大的機會,最後,統一六國,建立了第一個封建王朝;比如,商鞅最初的城門賞金的事例就相當簡單,為了顯示秦國國君和他的誠信,他在城門立了一木,任誰只要移卻了此木到另一城門,就賞千金,終於有人嘗試,他就真賞了千金,從此,貳鞅的法制觀念深入人心,贏得了秦國人的尊重。
韓非子:韓非是法家思想的重要人物,他在法家思想中的地位,遠比商鞅等人高得多;韓非本是韓國的王族貴人,但是,他的思想卻偏偏無法在當時的韓國實現,其中的原因當然複雜,韓非在流落到秦國時,向秦國國君闡述了他的法制理念,並詳細地為秦國制訂了一整套的法律法規,秦國國君雖然沒有重用韓非子,但是,卻採納了他的思想和觀念;因為,秦國自商鞅以來,歷代都重視法制手段,比如,範睢,呂不韋、李斯等,他們都順勢而為,尊重了秦國的實際,都推崇法制觀念的。
李斯:李斯是法家思想上最為重要的一環,正是李斯的出現,使得法家思想真正開始走上統治地位;李斯是戰國末期秦國的思想家,他原是呂不韋的門人,在呂氏的幫助下,漸漸走到了秦國國君秦贏政的面前,成為宰相,在他的影響下,秦始皇更加推崇法家思想,並制訂了一系列的法律體系,最後,秦始皇終於完全了秦國吞滅六國的壯舉。
應該說,法家思想在社會的進步中有一些積極影響,但是,我們更應該看到,法家思想消極負面的一面,法家思想雖然提倡社會的有序性,但是,更注重的是階級統治,是徹底為統治階級服務的,法律更是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當前,我國的社會,同樣是法制的社會,有些人也喜歡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是,我們更應該看到,法律最重要的不是法律本身,而在於法律是否真正有效,是否真正為人民服務,我們常常看到,我國的法律幾乎是形同虛設的,許多領導幹部根本是沒有法制觀念和意識的,他們常常把自己與法律對立起來,以......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韓非子(約前280-前233),是中國戰國時期(前275-前221)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戰國時期韓國都城陽翟(今河南省禹州市)人,漢族。原為韓國貴族,與李斯同師苟卿。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術思想,同時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不見用,乃發憤著書立說,以求聞達。秦王政慕其名,遺書韓王強邀其出使秦國。在秦遭李斯、姚賈誣害,死獄中。比較各國變法得失,提出“以法為主”,法、術、勢結合的理論,集法家思想大成。今存《韓非子》五十五篇。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哪些? 5分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申不害、韓非子、李斯等。
其思想先驅可追溯到春秋時的子產,實際創始者是戰國前期的李悝(約前 455~前395)、商鞅、慎到、申不害等。戰國末期的韓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論和樸素唯物主義的哲學體系。
代表著作: 《商君書》,《韓非子》
參考資料:baike.baidu.com/view/22147.htm
法家、兵家各個的代表人物?他們的主張是什麼?
法家:
代表人物:
管仲
管仲(前719-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諡敬,春秋時期政治人物。被稱為管子、管夷吾、管敬仲,漢族,潁上(今安徽省潁上縣)人,周穆王的後代。是中國古代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經濟學家、改革家,被譽為“聖人之師”和“華夏文明的保護者”。管仲少時喪父,老母在堂,生活貧苦,不得不過早地挑起家庭重擔,為維持生計,與鮑叔牙合夥經商失敗,後從軍,到齊國,幾經曲折,經鮑叔牙力薦,成為齊國上卿(即宰相),輔佐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第一霸主,所以又說“管夷吾舉於士”。管仲在任內大興改革,富國強兵,重視商業,並因開創國營娼妓制度而曾被中國性服務業供奉為保護神。
李悝
李悝,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戰國初期魏國人(今河南濮陽)。約生於周定王五十四年(前455年),卒於周安王七年(前395年),戰國時期著名政治家、法家代表人物。在魏文侯時任丞相,主持變法。司馬遷說:“魏用李悝盡地力,為強君。”班固稱李悝“富國強兵”。李悝變法在魏國走上富強之路過程曾做出很大貢獻,是中國變法之始,隨後楚國吳起變法、秦國商鞅變法,都在發展著李悝的變法實踐,在中國歷史上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慎到
慎到(約公元前390年~公元前315年),趙國人,早年曾“學黃老道德之術”,後來成為法家重要代表人物。齊宣王時他曾長期在稷下講學,對於法家思想在齊國的傳播做出了貢獻。《史記》說他有《十二論》,《漢書·藝文志》的法家類著錄了《慎子》四十二篇。後來很多都失傳了,《慎子》現存有《威德》、《因循》、《民雜》、《德立》、《君人》五篇,《群書治要》裡有《知忠》、《君臣》兩篇,清朝時,錢熙祚合編為七篇,刻入《守山閣叢書》。此外,還有佚文數十條。
申不害
申不害(公元前385-前337,另有資料認為在前420年-前337年),亦稱申子,鄭韓時期人物(今河南新鄭)人。戰國時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之一、思想家。以“術”著稱,著有《申子》是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中的代表人物。韓國滅掉鄭國後,韓昭侯重用他為丞相,在韓國主持改革,他在韓為相19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制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十五年間便使韓國強盛起來。
商鞅
原名衛鞅,也叫公孫鞅,戰國時期魏國人。商鞅早年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孫痤病死後,魏王並沒有重用商鞅。後來聽說秦孝公下令求賢者,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三見孝公,商鞅暢談變法治國之策,孝公大喜,商鞅得到了施展他變法理想的舞臺。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為:建立新型的軍功爵制,激勵士兵奮勇殺敵;獎勵耕織,保證了秦國後方糧草充足;制定新法,使得百姓各司其職,安分守己。秦國自商鞅變法後,迅速成為一個強大的諸侯國,為後世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韓非子
韓非是法家學說的集大成者。韓非本是韓國的王族貴人,但是,他的理論不被當時的韓王所採納。在悲憤之下,寫出了《孤憤》、《五蠹》、《內外儲》、《說林》、《說難》等十餘萬言的著作。後來這些著作傳到了秦國,秦王政看完後,發出了“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的感嘆。但韓非在出使秦國時,沒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賈陷害,最後自殺於秦獄中。韓非雖然一生都沒能施展自己的抱負,卻著成了流傳千古的《韓非子》。
李斯
李斯,戰國末年楚國人。早年為郡小吏,後從荀子學帝王之術,學成入秦。初被呂不韋任以為郎,後勸說秦王政滅諸侯、成帝業,被任為長史。秦王採納其計謀,遣謀士持金玉遊說關東六國,離間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