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半數包括半數嗎?
過半數與半數以上的區別
是不一樣的。過半數是確定要超過50%,半數以上,可以包括50%的本數。
《民法》 第一百五十五條 民法所稱的功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公司法中"過半數"與"半數以上"有什麼區別??
我的理解是:比如10的半數是5,過半數為6、7、8、9、10;半數以上為5、6、7、8、9、10
“過半數”和“半數以上”有什麼區別
我的理解是:比如10的半數是5,過半數為6、7、8、9、10;半數以上為5、6、7、8、9、10
投票表決時“過半數”包不包含“半數”?
過半數和半數以上兩者應該不是同一概念,通常情況下“過”不包括本數,即不包括半數,而“以上”包括本數。 查看原帖>>
法律,過半數指什麼??
指股份.
股東表決權取決與所持股份,股東出席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因為公司決策表決不同與其他民主表決,其他形式的民主表決,每一個表決人的權利義務相同,因此按人數計算,而公司決策涉及股東利益,大股東牽涉的利益更大,因此,按所持股份確定表決權。
表決時過半數與1/2以上多數有什麼不一樣的?
我找到答案勒
資料: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就以全國人大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而不用1/2以上多數,在法律上"以上以下"是包括本數的.若用1/2以上多數就涉及到包不包括1/2的問題,在我國1&#錠7;2是不符合民主政治的規則的.國為民主政治基本特徵是少數服從多數,如果1/2就是等數,不能通過,比如說我國通過公路法修改案,經過人大常委會投兩次票才通過,第一次投票時出現了77票對77票,是等數的1/2,未獲通過.
選舉法過半數是否包含半數?
不包括半數。選舉法規定的很明確“過半數”即“超過半數”。例如:選民為100人,過半數應至少是51。
村民代表大會過半是指實到人數過半嗎?有根據哪個具體法律哪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98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已由中華人民
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
1998年11月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公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
1998年11月4日
第一條 為了保障農村村民實行自治,由村民群眾依
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
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
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
、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村民委員會辦理本村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
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見
、要求和提出建議。
第三條 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
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依照憲法和法律
,支持和保障村民開展自治活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第四條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
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但是不得干預依法屬於村民
自治範圍內的事項。
村民委員會協助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開展工作
。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各
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
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村民委員會應當尊重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進行經濟
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
雙層經營體制,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經營戶、
聯戶或者合夥的合法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村民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管理本村屬於村農民集體
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財產,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
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第六條 村民委員會應當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
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動村民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愛護公
共財產,維護村民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發展文化教育,
普及科技知識,促進村和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
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第七條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員會應當教育
和引導村民加強民族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幫助。
第八條 村民委員會根據村民居住狀況、人口多少,
按照便於群眾自治的原則設立。
村民委員會的設立、撤銷、範圍調整,由鄉、民族鄉
、鎮的人民政府提出,經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後,報縣級人
民政府批准。
第九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
人組成。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婦女應當有適當的名額,多民族
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較少的民族的成員。
村民委員會成員不脫離生產,根據情況,可以給予適
當補貼。
第十條 村民委員會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狀況分設若干
村民小組,小組長由村民小組會議推選。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
直接選舉產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
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及時舉行換屆選
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年滿十八......
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表決事項中的過半數指的是人頭的過半數還是持股比例的過半數?暈了,
法定情形是:按照參加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是按他所持有的股份數來判定的,而不是人頭數,股東所持的每一股股份,就代表一票的表決權,最終統計所有參會股東的表決票的總數來判定通過與否。董事會就不同了,董事會成員每一個人只代表一票績就可以按人頭算了,過半數通過就是指的人頭的過半數,這麼說咋這麼彆扭!!
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 包括半數嗎?這個過半數不同嗎?
1、過半數不包括半數。
2、過半數是指股東人數的過半數,例如10個股東的過半數是6個、或7個、或8個、或9個、或10個。
3、過半數與二分之一以上概念不常,二分之一以上包括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