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控制審計是什麼?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的是什麼
較大型企業由股東大會或監事會授權成立的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對財務部門的賬目進行內部審計,對股東大會和監事會負責。這是企業內部審計,相關審計報告不可作為對外的法律依據(但這裡要錠具體的情況)。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區別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審計兩者的審計對象不一樣,前者只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進行審計貳而後者不僅包括前者,還包括資產、負債、損益審計。
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審計是一個概念嗎?求詳解。
不是一回事
內部審計是企業內設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根據工作安排,對本企業內有關部門、單位或人員開展審計工作,工作內容包括財務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等等多種。
內部控制審計專指對企業的內部控制系統進行的專項審計,以確定罰業的內部控制系統的設計、運行是否合理、有效。審計人員可以是內部審計人員,但通常是外部審計即中介機構審計。
內部控制檢查和內部控制審計有什麼區別
方式上:內部控制檢查可以任意的方式,簡單、複雜的都可以。內部控制審計必須按照一些列標準的流程來進行,一般參考國際內部審計標準,IIA的那套。
輸出結果上:內部控制檢查可以任何形式的檢查報告,可以說幾個問題的或者任意形式的報告。內部控制審計,除了報告外,還必須有工作底稿、抽樣標準、樣本記錄等一些列輸出結果。
主體上:內部控制檢查,一般都是管理層或者監管丹構來做的。內部控制審計,一般有內部審計部門、或者特定的外部審計來完成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審計機構和人員通過檢查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創建健全情況和內部控制措施的執行情況,對企業內部控制體系是否完整、有效提出評價意見,並就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提出審計建議,以預警和預防企業經營管理風險的相關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第一,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以公司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第二,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範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第三,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第四,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即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的科學性,分析信息技術在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中所發揮作用的情況,判斷企業在反舞弊工作重點領域相關工作機制的有效性。第五,內部監督制度,即分析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情況,判斷企業實施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和目的要求的科學性,評價內部控制監督制度的有效性。
內部控制審計五要素是什麼
按美國的COSO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分為以下五要素:
1、控制環境
2、風險評估
3、控制活動
4、信息與溝通
5、監察
中國的《內控規範》借鑑了美國的COSO委員會提出的《內部控制-整合框架》,並結合中國國情,要求企業所建立與實施的內部控制,應當包括下列五個要素:
1、內部環境
2、風險評估
3、控制活動
4、信息與溝通
5、內部監督
內部控制審計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1、制定內控審計計劃,內審計劃包括:審計範圍、人員、時間、審計的流程是那些、需要哪個部門配合。
2、形成審計小組,分配審計任務,制定每個流程的內部控制審計方案。
紶、下發審計通知。
4、審計開始。
5、提出審計發現,小組討論。
6、形成審計報告。報送批准。
7、分發經過批准的審計報告。
8、有問題的跟蹤問題整改情況,並進行驗證。
9、回訪。
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的區別聯繫。
內部控制審計屬於註冊會計師外部評價,內部控制評價屬於企業董事會自我評價,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首先,兩者的責任主體不同。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是企業董事會的責任;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審計意見是註冊會計師的責任。
其次,兩者的評價目標不同。內部控制評價是企業董事會對各類內部控制目標實施的全面評價;內部控制審計是註冊會計師側重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目標實施的審計評價。
最後,兩者的評價結論不同。企業董事會對內部控制整體有效性發表意見,並在內部控制評價報告中出具內部控制有效性結論;註冊會計師僅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對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注意到的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在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中增加“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描述段”予以披露。
雖然內部控制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價具有上述區別,但兩者往往依賴同樣的證據、遵循類似的測試方法、使用同一基準日,因此也必然存在一些內在的聯繫。在內部控制審計過程中,註冊會計師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企業內部控制評價工作進行評估,判斷是否利用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內部控制評價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工作以及可利用程度,從而相應減少本應由註冊會計師執行的工作。
內部控制審計報告是什麼意思
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環境、控制等方面進行審計所得出的報告
內部控制審計的內部控制五要素
第一,內部控制環境,即評價以公司治理結構、機構設置和權責分配、內部審計、人力資源政策、企業文化在內的內部控制環境對企業經營管理活動的影響。第二,風險評估,即分析企業風險控制目的設置的合理性,評價開展風險評估範疇的全面性、風險評估結果的有效性和風險應對策略的科學性。第三,控制活動,即評價企業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設置的內部控制措施的科學性和控制效果的有效性。第四,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即評價企業內部控制相關信息在收集、處理和傳遞程序的科學性,分析信息技術在內部控制信息和溝通中所發揮作用的情況,判斷企業在反舞弊工作重點領域相關工作機制的有效性。第五,內部監督制度,即分析企業內部審計機構和其他內部機構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情況,判斷企業實施內部監督的程序、方法、目的等要求的科學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