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軟件屬於哪個行業?
互聯網裡的打車軟件是傳統什麼行業
出租車行業、地圖行業
什麼叫打車軟件
打車軟件
2013年7月,《北京市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實施,明確了手機電召服務商應納入全市統一電召平臺、在出租汽車行業開展手機電召服務的准入和退出條件。並按照“政府引導、企業運作”思路,本著“聯合調派、開放共享”規則推進聯合電召服務的模式。
2013年,上海出租行業興起一款手機“打車軟件”,用戶在網上下載軟件後,輸入起點和目的地,自願選擇“是否支付小費”,出租車司機則可根據線路、是否有小費等選擇接受訂單。記者昨天調查發現,這種拼小費競價打車的模式引來了不少質疑聲,認為這是變相漲價,並使行業監管出現“灰色地帶”。
IT諮詢機構發佈的報告顯示,截止到2013年5月7日,安卓平臺上11家主流應用商店的打車類軟件客戶端總體下載量已超過百萬,用戶主要集中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
研究稱,由於出租車司機與打車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非高峰時段出租車空載、高峰期和惡劣天氣下司機拒載等現象頻發,而手機打車軟件通過加價等手段,提高了打車成功機率,實現了司機和打車者雙贏,因而在大城市日益走俏。
業內人士表示,手機打車軟件由於正處於探索起步階段,商業模式尚不明確,導致運營成本較高。特別是由於打車市場的不規範,導致加價策略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原有公共交通資源的分配矛盾,打亂了路邊打車和應用訂車的公平競爭環境,可能會影響此類打車軟件的發展前景。
軟件共性
這些軟件具備乘客註冊、即時約車、訂單完成確認、用車評價等基本功能。乘客在線下單後,如3分鐘內沒有駕駛員應答搶單,統一電召平臺會將該訂單廣播到行業手機電召服務平臺,這將大大提高手機軟件叫車成功率。
此外,為了防止“黑車”司機冒名頂替,保證參與手機電召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具有行業服務資格,統一電召平臺採用行業和企業雙重認證模式。乘客手機軟件下單後,駕駛員通過車載電召終端和駕駛員客戶端手機電召軟件進行應答搶單。交通部門提醒,此時上線試運行的手機叫車軟件是基於安卓系統,基於蘋果手機的叫車軟件正在開發測試中。
叫車費用
在官方版打車軟件中,五花八門的加價環節消失了,通過4款手機打車軟件叫車,等同於通過電話叫車,會統一自動提示“四小時以內預約用車將收取5元叫車服務費,四小時以外預約用車將收取6元叫車服務費”。 此外,手機軟件建立了乘客和司機的互相評價信用體系,這也意味著乘客爽約也將受到相應的懲罰。
打車軟件有哪些
比較好的打車軟件有:滴滴打車、快遞打車、優步等,主流打車軟件:www.duote.com/zt/dacheruanjian/
打車軟件的商業模式還可以推廣到哪些行業
分享經濟體系用於很多
行業,比如家政,教育,餐飲,你的問題太籠統,我不好回答。如果想了解具體可以私下問我
市面上那些打車軟件靠什麼掙錢啊?
下載要流量把電信不能白白賺錢吧,
打車軟件的主要功能
這些軟件具備乘客註冊、即時約車、訂單完成確認、用車評價等基本功能。乘客在線下單後,如3分鐘內沒有駕駛員應答搶單,統一電召平臺會將該訂單廣播到行業手機電召服務平臺,這將大大提高手機軟件叫車成功率。此外,為了防止“黑車”司機冒名頂替,保證參與手機電召服務的車輛和駕駛員具有行業服務資格,統一電召平臺採用行業和企業雙重認證模式。乘客手機軟件下單後,駕駛員通過車載電召終端和駕駛員客戶端手機電召軟件進行應答搶單。交通部門提醒,此時上線試運行的手機叫車軟件是基於安卓系統,基於蘋果手機的叫車軟件正在開發測試中。
打車軟件概念股上市公司有哪些
打車軟件概念上市公司有哪些?打車軟件概念上市公司解析
打車軟件概念股驅動題材一:據外媒報道,提供打車應用的Uber公司獲得了新一輪2.58億美元投資,由谷歌風投領投。儘管Uber的年收入只有1.25億美元,總體估值已達到35億美元。另外,蘋果也收購了公共交通數據開發商Embark公司,未透露具體金額,這是蘋果近1個多月裡第3次收購地圖領域的創業公司。
打車軟件概念股驅動題材二:7月9日媒體報道,國內打車軟件嘀嘀打車與快的打車正在接洽談判,將進行股權合作,消息人士向Bianews證實,嘀嘀打車已獲得新一輪融資,投資方為騰訊,金額在1000萬美金左右。而此前,快的打車也已獲得阿里巴巴集團幾百萬元的資金投資。此次兩大巨頭旗下的打車軟件合作,可以看出對車軟的看好。
打車軟件概念股驅動題材三:7月初北京市出臺了《出租汽車手機電召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未來所有打車App必須接入官方的虛擬運營平臺,統一進行管理。智能手機對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已經日見端倪,手機打車、電子地圖等新興應用正在從無到有、從弱到強。搶佔先機的上市公司有望獲得市場關注
打車軟件概念股相關上市公司一覽:
天澤信息(300209)推出了“招車寶”軟件,招車寶是一款基於位置的出租車招車軟件,通過您的位置可查詢到您附近的空駛出租車,您可以方便聯繫到出租車司機,記錄您的打車行駛軌跡,方便您服務投訴和查找遺忘在車上的物品,更好地保障您的權益。
太極股份(002368)太極股份通過承建北京打車App平臺和購車搖號系統,有望逐步建立與各地交通委員會的聯繫並參與運營,車聯網業務初現雛形,將呼應智慧城市業務,長期空間可期。
國民技術(300077)承建北京市打車應用平臺“好打車”由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開發和運營。公司是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國家規劃佈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廣東省自主創新、戰略新興產業骨幹企業、深圳自主創新行業龍頭企業。
現在的打車軟件合不合法
一、打車軟件面對的法律風險
近年來租約車市場的快速發展,對減少營運類汽車的空駛率,提高出行效率,降低擁堵率,保護環境,在限號的城市解決限行日的出行問題都大有幫助,但市場快速發展的同時暴露出一系列的法律風險,目前租約車市場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模式:
(1)僅提供車輛,不提供司機,供用戶自駕的租車模式,如神州租車,一嗨租車等
該模式是較傳統的租車商業模式,其主要風險主要出現在車輛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的過程中,所有權人失去實際控制的情況下,承租人可能將車輛轉賣,抵押,典當等,使得租賃公司的財產遭受損失,或者存在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
另外在一些城市對汽車牌照限制的背景下,部分租車公司與用戶簽訂長期租賃合同,設計複雜的條款,在發生法律爭議時產權存在不確定性。總體來講這是較為傳統的市場,沒有體現新問題。
(2)既提供車輛,又提供司機的專冊搭乘模式,如Uber,易到用車,滴滴專車等
“自駕租車”從行業屬性上屬於汽車租賃業範疇,一般只提供車輛,不提供司機,監管較少;而“代駕租車”模式屬於客運經營行為,屬於出租汽車業,需要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或者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車輛運營證,以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
目前提供專車服務的公司採取的模式是:與國內的汽車租賃公司合作,汽車租賃公司與第三方車輛租賃公司簽約,獲得旗下車輛的調配權,而再通過與勞務公司以及司機三方簽訂合同獲得對司機的調配權,通過四方合同安排,保證用戶通過網站或軟件下達叫車指令之後,汽車租賃公司可調派一輛汽車和一個司機。
這相當於通過四方合同安排避開交通管理部門對客運運營的監管,但目前情況來看監管機關並不認可,該模式中司機並非用戶自己或其親友,而是被安排之下的第三方。2014年7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號公佈《上海市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利用互聯網網站、軟件工具等提供召車信息的服務商,應當遵守客運出租汽車調度服務規範,並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提供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信息。”同條第二款規定:“經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客運服務駕駛員或者車輛不具備營運資格的,前款規定的服務商不得提供召車信息服務。”相當於賦予召車信息服務商對客運服務駕駛員和車輛的資質予以事前審核的義務。根據新規,召車軟件運營商必須和有資質的司機和車輛合作,而不能是一般意義上的私家車。而在該辦法的徵求意見稿第六條中曾規定:“禁止互聯網網站,軟件產品或者終端設備的運營者為非法客運活動提供營運信息。”雖然該表述並未被吸納在最終文本中,但是監管部門的態度從中可見一斑。
而2014年8月12日北京交通委下發的關於《嚴禁租車企業為非法營運提供便利的通知》第四條第(五)項中規定:“汽車租賃企業不得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不得為其他經營業戶代開發票,不得為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非法營運者提供或變相提供各種便利條件。”第三項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用於未經許可的出租等行業運營。”
目前從監管者的態度上看,汽車租賃經營不等同於客運經營,《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因此,無論是汽車租賃經營者,還是汽車租賃承租人(租用者),在沒有取得合法客運經營資質情況下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營運活動的,屬於違法違規行為。”明確對上述商業模式嚴加監管的態度。
此外,據筆者瞭解,實踐中的專車一部分來自汽車租賃公司,但也有部分公司為讓私家車加入運營隊伍,採取讓私家車掛靠在汽車租賃企業名下的做法,但這樣做不符合現行監管的規定,例如2012年出臺的《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
打車軟件的產生背景
2013年,上海出租行業興起一款“手機打車軟件”,用戶在網上下載軟件後,輸入起點和目的地,自願選擇“是否支付小費”,出租車司機則可根據線路、是否有小費等選擇接受訂單。這種拼小費競價打車的模式引來了不少質疑聲,認為這是變相漲價,並使行業監管出現“灰色地帶”。 截止到2013年5月7日,安卓平臺上11家主流應用商店的打車類軟件客戶端總體下載量已超過百萬,用戶主要集中在北上廣等一線城市。由於出租車司機與打車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導致非高峰時段出租車空載、高峰期和惡劣天氣下司機拒載等現象頻發,而手機打車軟件通過加價等手段,提高了打車成功機率,實現了司機和打車者雙贏,因而在大城市日益走俏。 手機打車軟件由於正處於探索起步階段,商業模式尚不明確,導致運營成本較高。特別是由於打車市場的不規範,導致加價策略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原有公共交通資源的分配矛盾,打亂了路邊打車和應用訂車的公平競爭環境,可能會影響此類打車軟件的發展前景。
打車軟件的社會評價
出租車司機趙師傅指出,手機打車軟件確實存在一些不公平,不過對司機和乘客而言,使用打車軟件的焦點是安全駕駛問題。 市民李女士表示,很多出租車上都裝了兩個手機架,兩部手機同時接單,響聲此起彼伏,這讓她非常擔心自己的安全。 趙師傅也表示,儘管自己已有所注意,但駕車時還是難免不時看軟件。如果統一安裝終端設備,那麼安裝位置需要慎重。 滴滴打車市場部負責人表示,意見稿總體來說對滴滴是利好消息,但一些具體細節,滴滴還會保持與政府溝通,反映行業訴求。 另一家打車軟件企業快的打車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希望能夠引入更多的市場機制,加速科技進步。 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教授史其信說,打車軟件暴露出很多問題,比如不會用軟件的打不到車、路邊招手的乘客打不到車、出租車司機都願意通過軟件接單,出現了拒載行為。所以政府對出租車電召實行統一管理有利於行業監管。 市民邢先生有不同看法。他說,政府統一管理電召平臺,就無法讓不同的平臺之間實現市場競爭,這對乘客和司機並沒有太多好處。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表示,徵求意見稿裡存在明顯干預市場的條款,尤其是“手機軟件召車信息服務商等電召服務企業實行市場獎勵計劃的,應當提前10日與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溝通,並提前5日向社會公佈獎勵計劃實施標準和時限。 快的打車、滴滴打車持續半年的“燒錢大戰”才剛結束,交通運輸部27日公佈徵求意見稿,擬對打車軟件統一接入管理。這份通知被外界視為是要“收編打車軟件”,甚至有網友戲稱,“補貼的幾十億白燒了”。受訪專家表示,徵求意見稿的細則在規範手機、電話打車方面確實能起到一定作用,但把打車軟件統一接入管理,實際效果、可操作性也許都不樂觀。要從源頭上緩解“打車難”,用好“看得見的手”,還得從盤根錯節的出租車運營機制、道路治堵等多方面入手。 滴滴打車CEO程維表示,《關於促進手機軟件召車等出租汽車電召服務有序發展的通知》政策所提出的流轉方式不影響軟件運行及良性競爭與北京模式的“只監管,不調度,事後監管”是完全一致的,清晰地界定了政府的監管邊界,為良性競爭營造了良好環境。 國家發改委城市中心綜合交通規劃院院長張國華表示,《通知》的出臺,為移動互聯網與交通行業的融合,促進交通行業的信息化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是政府執政水平的一次大的進步。 中國社會科學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祕書長姜奇平認為,各種類似的移動互聯網對於傳統產業的跨界創新會越來越多。這需要業界各方以包容的開放心態,處理好創新和監管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