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首飾徵收什麼稅?
珠寶飾品在什麼環節徵收消費稅
根據《消費稅徵收範圍註釋》(國稅函【1997】306號)規定,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的貴重首飾包括:經採掘、打磨、加工的各種珠寶玉石。稅率10%。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
財稅[1994]95號規定,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貴重首飾包括: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鑽石及鑽石飾品;鉑金首飾。
零售是指銷售給使用單位或個人的業務,稅率5%。
金銀首飾加工行業需徵收消費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95號)中規定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環節由原來的生產銷售環節改為零售環節徵收。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在《金銀首飾消費稅徵收管理辦法》第二條對“金銀首飾的零售業務”作了進一步的解釋,即金銀首飾的零售業務是指將金銀首飾銷售給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金銀首飾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單位(以下簡稱經營單位)(注意此處“經營單位”的概念)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業務(另有規定者除外).並將以下行為視同零售業務:(一)為經營單位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加工金銀首飾、加工包括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等業務,不包括修理,清洗業務.(二)經營單位將金銀首飾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三)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經營金銀首飾批發業務的單位將金銀首飾銷售給經營單位。從以上規定中不難理解:金銀首飾消費稅的納稅環節為零售環節徵收,而且金銀首飾銷售的對象只要不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生產、加工、批發、零售的單位即為零售,就應繳納金銀首飾消費稅。若是批發業務銷售方和銷售的對象一方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就應繳納金銀首飾消費稅。但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已停止執行黃金製品生產、加工、批發業務的行政審批項目。上述文件便存在兩種理解:一種是目前的金銀首飾銷售的對象中國人民銀行均不進行行政審批,只要發生金銀首飾銷售行為就應繳納金銀首飾消費稅。另一種是根據上述文件視同零售業務第三條理解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經營金銀首飾批發業務的單位將金銀首飾銷售給經營單位,不繳金銀首飾消費稅,目前中國人民銀行已取消行政審批後,原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經營金銀首飾批發業務的單位不繳金銀首飾消費稅,現在沒有文件規定此類企業繳納金銀首飾消費稅,這類企業依然不繳金銀首飾消費稅,新發生此類批發業務的單位也比照執行。也就是金銀首飾消費稅只在零售給消費者個人這一環節徵收,銷售給企業不徵。這就形成了金銀首飾消費稅在徵收管理上的不一致性。
對金銀首飾徵收消費稅時在什麼環節
1、關於金銀飾品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是由零售者在零售環節繳納。
2、金銀珠寶首飾包括:凡以金、銀、白金、寶石、珍珠、鑽石、翡翠、珊瑚、瑪瑙等高貴稀有物質以及其他金屬、人造寶石等製作的各種純金銀首飾及鑲嵌首飾(含人造金銀、合成金銀首飾等)。
3、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複合計稅(以下簡稱複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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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銀首飾零售應繳納哪些稅種?
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的範圍包括: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需繳納金銀手飾5%的消費稅,非金銀行飾10%的消費稅,
還需繳納城建稅7%,教育稅附加3%等。
銷售金條,無論在那個環節都不徵收消費稅,對於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徵收消費稅,單獨的黃金是它不是首飾也不是珠寶玉石,不屬於消費稅徵稅範圍。
哪些黃金要交消費稅?
黃金要交消費稅僅限於金和金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的鑲嵌首飾。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消費稅只徵一次。根據稅法的規定:
1、除金銀首飾以外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徵稅環節為生產環節;而金銀首飾的消費稅徵稅環節為零售環節。
2、上述應稅消費品(含金銀首飾)應交納的消費稅,以銷售(含視同銷售,下同)額為計稅依據。
因此,簡單的說, 1、除金銀首飾以外的應稅消費品,消費稅納稅義務人為"生產製造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即計算交納消費稅)為銷售收入實現時;
2、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義務人為"零售商",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即計算交納消費稅)為銷售收入實現時。
買金首飾需要交稅嗎
呵呵,這是稅收法律制度的規定。
1、金銀手飾在零售環節納(交納的意思)稅(主要納增值稅和消費稅)。這裡的173.3=1019.74*17%是增值稅。納稅人是你,但賣東西的人幫你代扣代繳了。所以要收你的稅錢。這是國家為了限制高檔消費而制定的。
2、然後就是消費稅,它是價內稅(也就是說你的買價中已經包含了消費稅)。
為什麼鑽石,金銀首飾的消費稅在零售環節徵收
改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範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不屬於上述範圍的應徵消費稅的首飾,如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黃金首飾銷售需要繳納消費稅麼?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1994)財稅字第95號)規定:
“經國務院批准,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改為零售環節徵收。現將有關規定通知如下:
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範圍:
這次改為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範圍僅限於: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以下簡稱金銀首飾)。
不屬於上述範圍的應徵消費稅的首飾(以下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金銀首飾消費稅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4]267號)規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金銀首飾消費稅納稅環節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財稅宇[94]95號)的有關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金銀首飾的範圍:
《通知》第一條所稱“金銀首飾的範圍”不包括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
根據上述規定,18k金首飾應在零售環節繳納消費稅,鍍金首飾應在生產環節繳納消費稅。
零售金銀首飾如何計算消費稅
零售的金銀首飾,其價格是含稅的,首先要將含稅價/1.17換算成不含稅價,然後用不含稅價乘以消費稅適用稅率計算出應納消費稅額。隨同產品一同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消費稅,和金銀首飾一樣,要經過換算後再乘以金銀首飾適用稅率算出應交納消費稅額
黃金首飾,珠寶,鑽戒零售徵收增值稅麼
黃金首飾、珠寶、鑽戒零售徵收增值稅,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按17%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黃金首飾、珠寶、鑽戒按4%的徵收率徵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