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人員簽訂什麼合同?
兼職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您好,雙方可以就工作內容和權利義務作出約定,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但兼職不同於全職,因為兼職人員和用人單位無隸屬關係,您和用人單位簽訂的並非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
兼職人員要簽定勞務合同嗎
正式員工都是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併購買醫保社保,但是兼職人員,我們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他們不需要在公司坐班,只是有工作的時候會通過郵件聯繫他們,把相關的工作資料發給他們,讓他們再規定的時間你交工作,然後每月按照工作量給他們發工資。我想問,如果對於兼職人員,我們不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按每月的工作量給他們發放工資,這樣子合法嗎?若沒有簽訂合同,有什麼辦法能約束他們的工作呢,請幫幫忙,謝謝~
崔律師解答:
個人認為,這種情況還不是嚴格的法律上的兼職。
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兼職的概念叫做“非全日制用工”
,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半個月發放一次工資的用工形式。這種用工形式沒有太多的勞動法權利義務,法律限制較少。
你們這種情況,無法判斷工作時間也無法確定工資按半個月發放,其實並不能屬於非全日制用工。
個人有以下兩個方案供參考:1、若公司願意承擔勞動法上的權利義務,欲加強對其管理,可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但法律對勞動關係的雙方限制較多,要完全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權利義務,包括工資支付、社保福利、離職補償等等。若無需其坐班,可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方式,由其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單位只須對其工作量進行考核即可;2、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建議一般的民事合作關係(承攬合同關係),用人單位將工作內容以承攬合同的方式交給個人去完成,按照工作內容確定支付的對價。這種民事關係屬於雙方平等的關係,用人單位只看其是否完成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而不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管理。
以上兩種可選擇一種實行,關鍵的是無論選哪個,都要簽訂好書面的協議來確定為宜。
兼職人員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麼,在簽訂時需要注意什麼呢
大家好,我們公司是屬於設計公司,有大量的正式員工和兼職,正式員工都是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併購買醫保社保,但是兼職人員,我們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他們不需要在公司坐班,只是有工作的時候會通過郵件聯繫他們,把相關的工作資料發給他們,讓他們再規定的時間你交工作,然後每月按照工作量給他們發工資。我想問,如果對於兼職人員,我們不簽訂勞動合同,然後按每月的工作量給他們發放工資,這樣子合法嗎?若沒有簽訂合同,有什麼辦法能約束他們的工作呢,請幫幫忙,謝謝~崔律師解答:個人認為,這種情況還不是嚴格的法律上的兼職。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兼職的概念叫做“非全日制用工”,即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半個月發放一次工資的用工形式。這種用工形式沒有太多的勞動法權利義務,法律限制較少。你們這種情況,無法判斷工作時間也無法確定工資按半個月發放,其實並不能屬於非全日制用工。個人有以下兩個方案供參考:1、若公司願意承擔勞動法上的權利義務,欲加強對其管理,可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但法律對勞動關係的雙方限制較多,要完全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權利義務,包括工資支付、社保福利、離職補償等等。若無需其坐班,可採用不定時工作制的方式,由其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單位只須對其工作量進行考核即可;2、不建立勞動合同關係,建議一般的民事合作關係(承攬合同關係),用人單位將工作內容以承攬合同的方式交給個人去完成,按照工作內容確定支付的對價。這種民事關係屬於雙方平等的關係,用人單位只看其是否完成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而不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管理。以上兩種可選擇一種實行,關鍵的是無論選哪個,都要簽訂好書面的協議來確定為宜。
請問勞動合同、勞務合同、兼職合同有什麼區別?勞務合同和兼職合同是否合法?簽訂時需要注意什麼細節?
1、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正式員工。單位繳納社保。
2、勞務派遣合同,是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且是被派遣到用人單位上班,不是用人單位的正式員工。勞務派遣公司繳納社保。
2、兼職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社保。
簽訂合同,都合法。但勞動者要注意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單位、勞務派遣公司要按規定購買社保,而且合同條款不能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然,反映到勞動局解決。
兼職人員應該簽訂什麼樣的勞動合同
兼職人員簽訂的是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因此,簽訂這個勞動合同時,要註明工資按日結還是按月結,而且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兼職員工需要籤合同嗎
合同書一定要籤,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社保不用交,只有一個月要達到當地規定的勞動日20天或以上者需交社保,也就是全日制合同工。編制一定要,底薪要達到地方最低工資標準。如果這些基本的都不搞,公司的帳務都做不了,可能要吃官司。一切按法辦事,做個有責任感的老闆。
合同,聘用,兼職,這些工作形式是什麼意思啊?有什麼區別?
合同,是指人個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成為單位合同制職工的用工形式,這種形式下,個人是單位的專職職工,一般情況下用工時間較長,相對固定且時稜期限明確。聘用,多指的是因為某項工作的具體需要,長期或臨時聘用單位外部人員,有幾種情況:一種是聘請第二勞動關係人員(多數為已退休人員),用工時間較長;一種是臨時聘用的技術人員或其他人員,以工作完成為聘用期限;一種是掛名聘請,只掛名,不承擔具體工作或擔任職務;其他形式。聘用的形式下,基本上也是專職形式,至少在完成承擔的工作時是專職。兼職,顧名思義,是在專職工作以外,在承擔其他工作,常見的是在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基礎上,在業餘時間搞點推銷工作。當然,有的單位為了降低成本,會聘請一些兼職人員,常見的有兼職財務人員、技術人員。在聘用的形式中,也有很多是兼職形式的。合同形式下,如果辭職,基本要按合同約定賠償違約金。
兼職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你好,如果你兼職的時間比較短你可以不籤。相反兼職的時間較長最好籤訂《勞務合同》,約定具體的工作內容就行了。另外,兼職人員的勞工合同看雙方意願,可以籤也可以不籤,但是作為個人這一方面最好還是籤的比較好,免得有什麼糾紛。
(僅供參考,若滿意請採納,謝謝!)
做兼職要籤什麼合同嗎
兼職應該屬於勞動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否籤合同雙方自願!但如果能簽訂書面合同最好,相關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兼職可以籤勞動合同麼?
可以的。只要存在勞動關係就可以籤。當然,這是法律上的說法。實際上僱主很少會和兼職的人籤合同。除非被僱傭的人地位比較強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