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需要出生證明?

General 更新 2024-11-07

小孩的出生證明都有些什麼作用,在什麼時候要用到

首先是上戶口,然後打防疫針,接著是上幼兒園、還有辦護照也要用。

在什麼情況下要用到小孩的出生證

《出生醫學證明》的作用:

1、證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出生人口出生時的健康及自然狀況;

2、證明出生人口的血親關係;

3、作為新生兒獲得國籍的醫學依據;

4、作為戶籍登記機關進行出生人口登記的醫學依據;

5、作為新生兒依法獲得保健服務的憑證;

6、為其他必須以《出生醫學證明》為有效期限的事項提供依據。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後,向所在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補發辦法如下:

1、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

2、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邊遠貧困地區自1996年3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    具體的補發程序由各地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辦須繳納一定的費用

提供了以上資料給你,希望能給你一些幫助,期待你的採納,謝謝!

寶寶辦出生證明的時候 需要哪些證件

出生證是每個嬰兒(公民)出生都應該頒發的證件,證明其出生時間、地點、姓名、性別、體重、身高、血型、嬰兒號、胎次、出生證號、健康狀況、接生醫生等出生證情況。出生證是嬰兒申報戶口的有效證件之一。

出生證明用處主要有以下幾點

1、報戶口時需要用

2、報銷生育險時需要用

3、小孩兒上幼兒園時需要用

4、上小學時需要用

5、戶口遷移時需要用

6、出國時需要用

7、嬰兒坐飛機時需要用  出生證明辦理方法

(一)《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二)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1、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戶口所在

辦理程序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三)辦理程序:

1、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2、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3、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出生證辦理中的細節提醒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特別提示: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雖然很多家長從剛懷孕起就開始為寶寶取名了,可不到最後關頭總是難以決定。為了順利拿到寶寶的出生證明,在出院前一定要定下寶寶的名號了。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後兩個月內需向該新生兒出生的助產機構提供新生兒父母結婚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加蓋公章的病歷首頁、分娩記錄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記卡》。

超過兩個月,需向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提供母親分娩單位出具的病歷信息複印件(蓋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記卡》(蓋公章);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和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

超過當年申辦,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報落戶證明》。無《未申報落戶證明》者,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只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

備註: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的辦理時間:出院

如何辦理:寶寶即將分娩,準媽媽在入院的時候,醫院會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為即將到來的寶寶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準備。出生證便是寶寶的第一份人生檔案。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打印,就不得更改。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特別提示: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出生醫學證明什麼時候辦

《出生醫學證明》是具有法律效率的醫學證明,為確保您寶寶出生證明的完整有效,請您配合做好如下事宜:

一、《出生醫學證明》必須要有您寶寶的名字。如果您寶寶的名字尚未取好,請您和家人儘快取好,以便及時辦理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

二、請在您分娩後一月內,由寶寶父親或母親攜帶準生證、雙方身份證到寶寶出生醫院辦理寶寶的出生證明。

三、須填寫內容包括:準生證明號碼、新生兒姓名、雙方身份證號碼、新生兒申報戶口地址。因《出生醫學證明》一旦打印,醫院將無權更改,故要求填寫字跡端正清楚,並仔細核對院方所填寫內容,有疑問及時提出,確保填寫內容正確無誤。

四、辦理出生證明時間:週一至週日正常上班時間。

對於港、澳、臺及國外出生的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通常需要提交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父母及嬰兒回國使用的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嬰兒父親和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以及當地落戶所需的其他證明。

非婚生嬰兒隨母申報常住戶口的,需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及複印件;隨父申報常住戶口的,需提供親子鑑定證明。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的新生嬰兒,不可以隨父或隨母在本市辦理出生登記。父母雙方均為本市集體戶口的除外。

現今出生證明從什麼時候開始使用的

從上戶口開始

出生證明除了上戶口還有什麼用?

是由醫院出具的、能夠證明嬰兒出生時間、性別、出生地、生父母等,並具有一定證明力的書面材料,長期有效,並可做為嬰兒登記戶口的依據。嬰兒出生證明主要是針對醫院新生兒的詳細情況進行記錄。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多長時間

孩子出生時,把父母的身份證交給醫院,就可以辦理出生證明,其實只要幾分鐘就可以打印出來了。服務好的醫院全由護士為產婦辦理,會直接送到你手上。

當然,有的小地方土政策多,還要結婚證、戶口本、準生證什麼的才給開,就都是人為地設置障礙,拿權力捉弄百姓。

出生證明什麼時候辦

【辦理準生證】的條件及程序:

一、準備“申請”,夫妻雙方各自的“婚姻狀況證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加蓋計劃生育章,(需要三級證明,(1)需蓋村或居委會章(2)需蓋鎮或街道辦事處計劃生育章(3)需蓋縣或區計生委章)

1、女方戶口本

2、結婚證

三、拿“申請”及男方的“婚姻狀況證明”去男方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存檔證明

3、結婚證

四、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領取準生證(需蓋三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複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6、準生證

五、男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檔案所在地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存檔證明

3、結婚證原件

六、女方拿領取的準生證去戶口所在地街道蓋章。

1、男女雙方戶口本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結婚證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計生辦蓋章。

1、女方三級婚育狀況證明

2、男方婚育狀況證明

3、申請

4、男女雙方戶口本原件、複印件(戶主頁,及本人所在頁)

5、結婚證原件、複印件

6、準生證

新的出生證明是什麼時候實行的?

這個你在網上查一查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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