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配伍禁忌?
什麼是配伍禁忌
兩種以上的藥物互相配合後,產生藥物療效降低、失效、毒性增強等不適當的結果,就叫配伍禁忌。按照藥物作用的性質,可分為物理性、化學性、藥理性配伍禁忌。兩種以上的藥物混合後,即發生分離、析出、潮解、液化等物理頂化,稱為物理性配伍禁忌。兩藥混合後,成分與成分之間產生化學反應,如沉澱、變色、產氣、燃燒或爆炸等現象,稱為化學性配伍禁忌。兩種藥物作用相反,配合應用時,使藥物的藥理作用減弱或抵消,稱為藥理性配伍禁忌。
中藥的配伍禁忌
一般採用十八反十九畏
“十八反”的具體內容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蔘、沙蔘、丹蔘、玄蔘、苦蔘、細辛、芍藥。“十九畏”的具體內容是:硫磺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稜,官桂畏赤石脂,人蔘畏五靈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為用藥參考,但非絕對如此。在古今配方應用中也有一些頂畏同用的,如黨蔘與五靈脂同用可以補脾胃、止疼痛,這些必須要在有經驗的臨床醫師的指導下應用
另有歌訣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蔞貝蘞芨攻烏
藻戟遂芫具戰草
諸參辛芍叛藜蘆
藥物的配伍禁忌是什麼意思!
配伍禁忌 是指兩種以上藥物混合使用或藥物製成製劑時,發生體外的相互作用,出現使藥物中和、水解、破壞失效等理化反應,這時可能發生渾濁、梗澱、產生氣體及變色等外觀異常的現象。 有些藥品配伍使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弱,導致治療失敗;有些藥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強,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還有些藥品配伍使治療作用過度增強,超出了機體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應,乃至危害病人等。這些配伍均屬配伍禁忌。 理化性質是直觀現象!藥理性 藥理性配伍禁忌即2種或2種以上藥物互相配伍後,由於藥理作用相反,使藥效降低、甚至抵消的現象,屬於本類配伍禁忌的藥物很多,如中樞神經興奮藥與中樞神經抑制藥、氧化劑與還原劑、瀉藥與止瀉藥、膽鹼藥與抗膽鹼藥等;因此,只有正確掌握藥物的藥理作用,才能在臨床用藥時避免配伍禁忌的發生;另外,必須瞭解本類藥配伍禁忌也是根據臨床用藥的情況出現的,有時會出現轉化,它們在發揮其防治作用時是配伍禁忌,而當某一藥物中毒時應用藥理作用相反的藥物進行解救,即不屬於配伍禁忌。
藥物配伍什麼意思??
藥物配伍(Compatibility)在藥劑製造或臨床用藥過程中,將兩種或兩種以上藥物混合在一起稱為配伍。在配伍時,若發生不利於質量或治療的變化則稱配伍禁忌。藥物配伍恰當可以改善藥劑性能,增強療效,如選擇適當的附加劑以使藥劑穩定,口服亞鐵鹽時加用維生素C可以增加吸收等。但是配伍禁忌也常發生。配伍禁忌分為物理性、化學性和藥理性三類。物理性配伍禁忌是指藥物配伍時發生了物理性狀變化,如某些藥物研合時可形成低共熔混合物,破壞外觀性狀,造成使用困難。化學性配伍禁忌是指配伍過程中發生了化學變化,發生沉澱、氧化還原、變色反應,使藥物分解失效。藥理學配伍禁忌是指配伍後發生的藥效變化,增加毒性等。 藥品配伍禁忌是指:當應用一種藥物療效不佳時,就需要選擇其他的藥物進行合理的配伍。但並不是所有的藥品配伍都是合理的,有些藥品配伍使藥物的治療作用減弱,導致治療失敗;有些藥品配伍使副作用或毒性增強,引起嚴重不良反應;還有些藥品配伍使治療作用過度增強,超出了機體所能耐受的能力,也可引起不良反應,乃至危害病人等。這些配伍均屬配伍禁忌。
方藥的配伍禁忌
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配合應用叫作中藥的配伍。中藥通過配伍,可以對較複雜的病情予以全面照顧,同時又可利用藥物間的協同作用和拮抗作用而獲得安全及更高的療效。古代醫家經過長期認識與實踐,對藥物的配伍關係積累了豐富的知識,並將其總結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1)相須:即性能相類似的藥物相伍為用,可起協同作用,增強療效。如石膏、知母合用以增強清熱瀉火之力。(2)相使:即性能不相同的藥物相伍為用,能互相促進,增強療效。如補氣之黃芪與利水之茯苓合用,能增強補氣利水之功。(3)相畏:即一種藥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種藥物減輕或抑制。如半夏和南星的毒性能被生薑減輕或消除,所以說半夏和南星畏生薑。(4)相殺:即一種藥物能減輕或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副作用。如防風殺砒霜的毒,,綠豆能解巴豆的毒,所以說防風殺砒霜,綠豆殺巴豆。(5)相惡:即兩種藥物合用,能互相牽制而使作用降低,甚至喪失藥效。如生薑惡黃芩,人蔘惡萊菔子。(6)相反:即兩種藥物合用後能產生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烏頭反半夏,甘草反蕪花。以上六個方面中,相須,相使屬藥物的協同作用;相畏相殺屬藥物不同程度的拮抗作用;相惡、相反屬藥物配伍禁忌。此外,尚有不用其它藥物輔助,依靠單味藥發揮作用的,叫單行,如獨蔘湯及其它單方。 即兩種藥物伍用產生毒、副作用或使療效降低或消除,前人有“十八反”與“十九畏的記述,所謂反者即指“相反”而言,所謂畏者即指“相惡”而言。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化、海藻。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芨。藜蘆反人蔘、沙蔘、丹蔘、玄蔘、苦蔘、細辛、芍藥。十九畏 硫磺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梭;官桂畏石脂;人蔘畏五靈脂。上述配伍禁忌,只供用藥時參考,不是絕對的。在古今配方中也有反、畏同用的例子,如甘遂與甘草同用治療腹水,可以更好地發揮甘遂瀉水的藥效;黨蔘與五靈脂同用治療胃脘痛,可以補脾胃止疼痛,而藥效無損。這些問題有待今後進一步研究。 妊娠期間服用某些藥物,可引起胎動不安,甚至造成流產。根據藥物對胎兒影響程度大小,分禁用與慎用兩類。禁用藥大多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如劇烈瀉下藥巴豆、蘆薈、番瀉葉;逐水藥芫花,甘遂、大戟、商陸、牽牛子;催吐藥瓜蒂、藜蘆;麻醉藥鬧羊花;破血通經藥乾漆、三稜、莪術、阿魏、水蛭、虻蟲;通竅藥麝香、蟾酥、穿山甲;其它劇毒藥如水銀、砒霜、生附子、輕粉等。慎用藥大多是烈性或有小毒的藥物。如瀉下藥大黃、芒硝;活血祛瘀藥桃仁、紅花、乳香、沒藥、王不留行、益母草、五靈脂等;通淋利水藥冬葵子、薏苡仁;重鎮降逆藥磁石;其它如辦夏、南星、牛黃、貫眾等。凡禁用藥都不能使用,慎用藥則應根據孕婦病情酌情使用。可用可不用者,都應儘量避免使用,以免發生事故。 (1)消除雜質和非藥用部分,使藥純淨,達到用量準確,療效可靠。(2)改變藥物性能,增強藥物療效。如地黃生用性寒而涼血,制熟則微溫而補血;首烏生用導瀉,制熟用則補肝腎、烏鬚髮;蒲黃生用破血行瘀,炒用止血;延胡索醋制增強止痛作用;白朮土炒補脾和中力強;柴胡醒制舒肝解鬱效增。(3)降低或消除毒、副作用。如烏頭、附子為劇毒之品,經反覆浸泡漂煮,有毒成分被水解、溶出,毒性大減;半夏、南星經生薑、明礬制後可降低毒性,祛除激喉催吐之物;女貞子鹽水拌蒸,去其寒性,避免腹瀉等。(4)矯味、矯臭。蜜炙、酒炙、醋炙通常都有矯味、矯臭作用。如五靈脂醋炒去惡味等。(5)便於製劑、煎服及貯藏。如貝殼類藥材炮製後便於粉碎,使有效成分易於煎出;白芥子、萊菔子炒熟以去其酶,才能保存有效成分不被分解等。 (1)水製法 能使藥物達到潔淨、......
什麼是配伍禁忌在臨床應用中有什麼實踐價值
配伍禁忌就是某種藥物不能和另外一種或者幾種藥物同時配合使用,否則會產生某種佶抗作用,或者降低療效,……等等不良反應。合理的配伍可以增強治療效果,呈現協調作用,共同對抗致病微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