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文章內容如下:律師沒有維護社會正義的職責,律鼎的職責就是依法全力維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談到這點,可能會引來罵聲一片,認為我這個人沒有了社會公德心,失去了社會正義,用句更難聽的話來說就是沒有了良心。但是,我認為律師是保護私權利的鬥士,社會的正義是應當由公權力來加以保護的。律師職業本身就是應社會主體維護自身權益的需要而產生的,維護當事人權益是律師職業產生的直接原因,律師制度的直接功能也應當是維護當事人權益。律師運用社會主體所不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法律思維,將社會主體的權利或利益要求及其所依據的客觀事實納入到法律的框架內,轉換為訴訟請求和法律事實,使得這些實體請求和事實得以進入法的空間,成為法律問題,進而實現與法官、檢察官或對方律師之間的信息溝通與交流,並獲得法律的認同和保護。如果將律師定義到維護社會正義的角度去定位,那麼將會出現一種滑稽而可笑的場面:在刑事訴訟中,律師在為被告人辯護時,將不在是為被告人進行辯護而是在對被告人進行譴責、控訴;在民事訴訟或是行政訴訟當中,一方的代理律師如果在庭審中覺得被代理的一方的訴請偏離了社會的正義,那麼就倒戈向另一方,對被代理的一方進行斥責。這將是律師的悲哀、社會的悲哀、法律的悲哀。律師和委託人之間形成委託關係以後,律師對委託人就要有一種忠誠,這種忠誠不應因自我的道德而放棄。當然,律師對委託人的忠誠並不意味著律師對委託人政治、經濟、社會或道德觀點及行為的贊同,也不是要律師附和委託人的主張,無原則的完全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和意願行事,更不是要律師成為委託人的同謀。一方面,律師給委託人提供的所有法律服務活動都必須限定在法律的邊界內,不得為法律所禁止之事;另一方面,律師自身還應當與當事人保持相對的獨立性。法律並非萬能,它並不能負擔維護社會正義這個責任,它最多隻能維護公正,正如哈耶克的名言:“只有程序正義是可能的。”它最大的作用不是懲罰犯罪,而是維護權利,是保障每個人依照制度受到公正的保護。最終,我認為律師的職責是最大限度的維護委託人的合法利益,不能以好和壞來評價律師,不要把維護社會正義的這一職責強加到律師身上。

辯護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法庭辯論階段,辯護意見應針對控訴方的指控,從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準確無誤、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不同方面進行分析論證,並提出關於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見和理由。

律師的職責是什麼?

我因為首先應該儘量為民多做好事,壞人也可以費用要的高高的

什麼是律師的職業責任?律師的職業責任包括哪些

⒈概念。律師職業道德,是指律師在執行職務、履行職責時應當遵循的道德規範。

⒉律師職業道德的適用對象。《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第2條規定:“律師在執業活動中應當遵守本規範。”第46條規定:“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參照本規範執行。”因此,律師職業道德的適用對象包括律師以及在律師事務所中輔助律師開展業務活動的實習律師和律師助理人員。

⒊律師職業道德的內容,中國的律師職業道德具體包括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和律師執業紀律規範兩個組成部分。二者是互補的關係。 中國的律師職業道德具有以下特點:

⒈職業性。

律師職業道德的適用對象是特定的,調整的是律師及其輔助人員的執業活動,因而其職業道德具有鮮明的職業性。

⒉自律性。

律師職業道德是律師行業協會制定的行業自律性規範,目的在於在行業的自我管理的基礎上,實現律師行業獨立性。

⒊現實約束性。

律師職業道德的現實約束性是指在律師在違反有關律師職業道德的規定後,會受到職業性的懲戒。

⒋內部的互補性。

所謂內部的互補性,是說中國的律師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比較概括、原則,但是涵蓋面廣,而執業紀律規範則比較明確、具體,但是範圍相對狹窄。二者的結合則能實現互補。 中國律師的職業道德包括10個方面的內容。在這些規定中,重點掌握兩個內容:

⒈律師的保密義務。

《律師法》第33條規定:“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不得洩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第8條規定:“律師應當嚴守國家機密,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及委託人的隱私。”根據上述規定,中國律師職業祕密問題有關規則在適用上具有以下特點:

⑴律師應當保守的祕密範圍包括國家祕密、當事人的商業祕密和當事人的隱私。A.所謂國家祕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第2條的規定,是指“關係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於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祕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和“祕密”三級。上述兩個規定中,《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為“國家機密”,範圍比《律師法》的規定要狹窄,從理論上講,應當採取範圍更廣的《律師法》上的規定;B.所謂商業祕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10條的規定,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C.所謂當事人的隱私,一般是指與當事人的聲譽有關,本人不願意公開的個人生活事件。

⑵律師的保密義務具有後續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第39條規定:“律師對與委託事項有關的保密信息,委託代理關係結束後仍有保密義務。”這是因為有關事項的祕密性並不因委託代理關係的結束而消滅,為了保證委託人能夠坦率、全面地向律師披露案件的有關情況,律師在委託關係結束後也仍然要承擔保密義務。

⒉律師的法律援助義務。

《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第10條規定:“律師應當自覺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法律幫助。”《律師法》第41條規定:“公民在贍養、工傷、刑事訴訟、請求國家賠償和請求依法發給撫卹金等方面需要獲得律師幫助,但是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獲得法律幫助。”根據有關規定,法律援助的對象可以分為一般案件法律援助對象和特殊案件的法律援助對象。

⑴一般案件法律援助對象

國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本國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幫助權,以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原則。作為法律援助制度的對象,應當是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一般的法律援助對象,是指符合以下條件的中國公民:

①確有經濟困難,無能力或者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法律援助律師的職責都是什麼?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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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顧問的主要職責是什麼?他的工作方向是什麼

我提供一下回答: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

一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概念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是指律師接受律師事務所的指派,根據聘請法律顧問合同的約定,以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技能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以維護聘請方合法權益的特定身份和專業性活動。

二、 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職責

(1)為聘請方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問常其首要職責就是以自己所具有的法律知識為聘請方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不僅使聘請方的各項業務活動有法可依。而且將其經營活動和管理活動規範在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以保證聘請方的經營和發展在法律的保護下獲得最大的收益。

(2)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律師港灣網擔任聘請方的法律顧問,通過為聘請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可以以法律規範聘請方的活動,使其經營活動有法可依,避免遭受經濟損失;另一方面在聘請方的合法權益遭受不法侵害時,運用充分有效的法律手段為聘請方謀求法律的保護,以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

律師日常職責有哪些?工作條件怎樣

律師的工作包括訴訟(含訴前準備工作)和非訴訟.訴訟工作除了正常的開庭之外庭前的會見、調查包括各種文書的準備都是很重要的。而非訴訟業務的範圍則很寬泛。法律顧問工作只是其中的一種,當然也是最常見的一種,包括與當事人的溝通、日常的合同審定、制度規範等等,都屬律師工作範疇,甚至還包括對顧問單位發展的一些建議,雖然不一定涉及法律問題,但也是交流和溝通的一種,律師的工作不能僅僅只侷限於法律。律師業務做的比較好的,則通常是進行一些項目的運作等方面的非訴訟業務。總而言之,律師的工作不是機械的,只要當事人需要,都有可能成為律師的工作。

律師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在不涉及侵害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如果所說的話涉及虛假,其所說的話要付法律責任則要看其主觀是是否惡意,是否違反法律規定。如果沒有侵害他人的利益、主觀沒有惡意,不違反,是不用承擔責任的。但是以律師的職業道德來看,應當對自己的話負責

代理律師的職責及任務是什麼啊?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十條 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內,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助理一般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看情況,不同事務所要求也不一樣。一般都是幫助律師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比如起草文書,去立案等等。當然,現在很多小型律師所都會要求助理去找案源,其實也不用怕,在事在人為app上面找,很多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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