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什麼讀書筆記?

General 更新 2024-11-20

寫一萬字劉星《法律是什麼》的讀書筆記

劉星先生的《法律是什麼》用深入淺出的語言、生動形象的案例,向我們描繪出法律概念的藍圖。第一,以邊沁、奧斯丁為代表的分析法學認為“實際存在的法律命令”。第二,以格雷、霍姆斯為代表的現實主義的核心觀念是“行動中的法律”。第三,以哈特為代表的新分析法學主張“法律存在於官員的統一實踐中”。第四,法學家德沃金認為法律來自於解釋。第五,以肯尼迪、哈斯納斯、哈欽森、昂格爾為代表的批判法學認為“法律總是不確定的”。第六,以希萊格為代表的後現代法學主張法律是“地方性”、“區域性”的。第七,新實用主義法學認為,人們的知識和需求存在不同,人們應當通過交往對話來獲得“法律是什麼”的理解。這七種觀點緊密聯繫、前後銜接緊湊,給讀者描繪了一幅多角度分析“法律是什麼”的景象。

法律是什麼讀後感,法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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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然”與“實然”的分野

分析法學主張法律“應然”與“實然”法律的分野,尤為注重法律價值的穩定和法律改革的價值取向,是人們形成有實踐意義的法律知識的必要途徑。現實主義法學也主張區分法律的“應然”與“實然”,法律是法院的判決或官員的行動,在當事人這一方是一種法院將如何判決的預測。法律的“應然”是實際存在的,是由國家通過一定的方式制定出來的,並得到了國家強制力的保障。如果說法律的“應然”是立法時所關注的,那麼法律的“實然”則是司法、守法所關注的。所以不僅要立法,而且還必須通過司法和守法的過程使法律得到具體的實施和遵守。實際上,“實然”和“應然”是兩種不同的狀態,兩者是有距離的,“實然”就是“實然”,“應然”就是“應然”,“應然”一直高於或者說不是“實然”。由此看來,我們應當關注法律“應然”與“實然”的區分,這將有利於我們找到一個標準區分法律和非法律,確定法律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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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麼》讀後感

[《法律是什麼》讀後感]

作為法學專業的學生,對“法律是什麼”的概念已經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但在讀完劉星教授《法律是什麼》後,,對法律是什麼這個朦朧概念有了更深的認識,作者從一般讀者的角度深入地對西方法理學進行批判解讀,用語平實,例證簡潔,在此基礎上,作者亦意在抒發自己對法理學的視角:我們對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們的姿態決定的,《法律是什麼》讀後感。以下是我的幾點感受:

法律是一種命令。第一,這種命令實質是表達制定者的意志,這種意志必須為他人接受,否者制定者講給以暴力式的制裁。這種觀念來自對法律現象的思考。法律是義務性執行的規定,這一點,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均有體現,例如,不得盜竊他人財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財產及安全,不得破壞國家安全和利益等等,這些要求都被權威機關規定為一種必須遵守的法律義務,法律規定,公民可以訂立買賣契約,可以編寫作品,可以訂立遺囑等。也就是說,當某人自願訂立遺囑時,他人便不得干涉。第二,法律是一種命令還表現為刑事處罰問題。如當A為阻止B出版作品而將其作品藏匿,便會立即觸及刑事問題,權威機關將會做出決定強行A將作品歸還,如果A反抗執行機關的執法行為,則會最終觸及刑事處罰。第三,法律是一種命令還表現為某些法律規定不直接說明權利義務,而是直接說明何者行為是否有效,如A趁B之危簽訂合約,則權威機關將直接宣佈其合約為無效,並對A做出相應制裁以維護法律的公平性。最後,法律是一種命令是應以權威機構的強制義務的意願和刑事處罰為依託,沒有這種實質有效的暴力制裁,法律作為一種命令便會失去意義,讀後感《《法律是什麼》讀後感》。

法律可以分為常識觀點中的法律和實質上的法律。常識觀點中的法律是一種白紙黑字式的觀念:法律就是立法機關或法院這些權威機構宣佈的正式文件。法律具有一定的連續性,法律本文本身沒有意義,法律的存在依賴一個社會的大多數人對某個人或者某些人的習慣服從。行動中的法律則更應該注重靈活性。由於法律的地方性,導致法律的不確定性,在地方性法律的概念中,一切法律知識,不論是一般性質的還是具體性質,都是當下的知識,無一是可以永恆的,於是,沒有一個法律知識可以站在他者之上自稱唯一正確,沒有一個法律知識可以作為唯一標準。在美國紐約州著名的裡格斯訴帕爾瑪案件中,A是B所立遺產的唯一指定繼承人,A為防止B改變遺囑,從而將B殺害。在當時,紐約州法律並沒有規定如果繼承人為謀遺產故意殺害被繼承人,則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但是A的確是違反故意殺人罪。經過慎重思考,法院最終並沒有執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關規定,而是從眾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個法律原則,即不容許以欺詐行為或犯罪行為從而獲得利益,並判決A不能獲得B的財產。面對這種規定,人們似乎可以向常識觀念提出問題,在裡格斯訴帕爾瑪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對的,因為法律的義務是在於嚴格按照法律條文中的明確規定解釋來解決紛爭,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確的法律觀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則認為自己行為並沒有超越法律的規定他們的判決非但沒有受到譴責而且成為新的先例,一是因為A的故意殺人罪的確成立,二是法院雖然沒用按照法律條文來判決,但是其靈活的運用與此案法律規定明確相關的立法資料,同樣是運用法律。法律條文是死的,靈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讓法律保護人民的利益,這給我們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完善和發展提供了寶貴的經驗。

書的最後,作者提出了“惡法”和“邪惡要求”等觀點。法律完善是一個長遠哥過程,法律條文也是不可能具體到生活中的任何一個方面,我們無法保證法律適用者一定會給出一個確證性的解釋,這是一個很難解決的......

怎麼寫關於法律書籍的讀書筆記?

看你是什麼老師佈置的作業吧……

如果僅是入門通俗易懂的話,有劉星、林達的書……洞穴奇案之類的書吧。

如果是專業課,就要分門駭類找一些專業的書來看了。不用貪多,但是一定要好好精讀%

法律事務讀書筆記300字

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片面深刻與全面平庸:我們需要什麼? 在“片面的深刻”這一話語獲得頗為廣泛認同的今天,我們有必要區別具體的語境來看待它。在學術研究領域,相對於平庸的全面而言,深刻的片面確實為人類的思想史作出了貢獻,在無數次的批判中仍然得以流芳百世。而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則應另當別論。 比如,自然法學派所宣揚的 “不言而喻”的權利、平等、正義、自由確實激動人心,可過分強調“惡法非法”會損害法律權威、導致法律的不穩定性;而實證法學派主張法律與道德應當分離,但是在立法和司法時又不得不考慮道德的因素。把二者綜合起來,則可能達到一種良好的效果。 又如,歷史法學派薩維尼認為,法律既不是專斷的意志也不是刻意設計的產物,而是緩慢、漸進、有機發展的結果。這種觀點對於立法要重視本國國情、歷史傳統當然有所助益,而不至於讓強烈的法律變革導致事實與規範之間的割裂從而損害法律權威。但是,立法不能一味消極的被動,通過相似傳統的法律移植對於法治進程來說無疑也具有積極意義。

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的讀書筆記

博登海默《法理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 片面深刻與全面平庸:我們需要什麼? 在“片面的深刻”這一話語獲得頗為廣泛認同的今天,我們有必要區別具體的語境來看待它。在學術研究領域,相對於平庸的全面而言,深刻的片面確實為人類的思想史作出了貢獻,在無數次的批判中仍然得以流芳百世。而在法治建設的過程中,則應另當別論。 比如,自然法學派所宣揚的 “不言而喻”的權利、平等、正義、自由確實激動人心,可過分強調“惡法非法”會損害法律權威、導致法律的不穩定性;而實證法學派主張法律與道德應當分離,但是在立法和司法時又不得不考慮道德的因素。把二者綜合起來,則可能達到一種良好的效果。 又如,歷史法學派薩維尼認為,法律既不是專斷的意志也不是刻意設計的產物,而是緩慢、漸進、有機發展的結果。這種觀點對於立法要重視本國國情、歷史傳統當然有所助益,而不至於讓強烈的法律變革導致事實與規範之間的割裂從而損害法律權威。但是,立法不能一味消極的被動,通過相似傳統的法律移植對於法治進程來說無疑也具有積極意義。

讀書筆記是什麼意思?

讀書筆記指讀書時為了把自己的讀書心得記錄下來或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出來而做的筆記。在讀書時,寫讀書筆記是訓練閱讀的好方法。

記憶,對於積累知識是重要的,但是不能迷信記憶。列寧具有驚人的記憶力,他卻勤動筆,寫下了大量的讀書筆記。俗話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

所以,俄國文學家托爾斯泰要求自己:身邊永遠帶著鉛筆和筆記本,讀書和談話的時候碰到一切美妙的地方和話語都把它記下來。記下重要的知識如有不懂可以再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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