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資格證是什麼?
駕駛證和駕駛資格證.分別的用途是什麼
1月5日,公安部公佈了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該規定將於今年4月1日起施行。學員需通過實際路面駕駛考試,才能拿到駕照;20%小型車學員還要隨機抽考夜間駕駛。 據瞭解,新規定實施後路考難度再次加大,駕駛員考試一次性通過率將有所降低。這是近年來的第二次考試內容調整,難度也越來越大。2005年,公安部曾要求全國駕校啟用計算機考評系統。當時,也出現過學員全力衝刺拿本的局面。 新規定究竟給學車人帶來哪些變化? 變化一: 理論考試增加臨危處置知識 與2004年頒佈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相比,科目一考試內容改革是新規定中的一個大亮點。 目前,理論考試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以及安全駕駛等知識。由於沒有實踐,許多人只是機械地學習、背誦以獲得高分。根據改革方案,科目一考試增加了以下內容:山區道路、橋樑、隧道、夜間等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出現爆胎、轉向失控、制動失靈等緊急情況時的臨危處置知識;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識以及常見危險物品知識。值得注意的是,考試內容還特別加入了“安全駕駛行為、文明駕駛意識”這一條。 變化二: “九選六”與樁考併為科目二 目前,駕駛員考試的順序為:科目一(理論考試)、科目二(樁考)、科目三(路考),前一科目考試合格後,方準參加後一科目的考試。這次一個重要的變化就是將路考中新增的“九選六”(屬科目三考試範疇)與樁考合併為科目二。 另外,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等準駕車型必考項目為六項,其中大客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起步、直角轉彎、通過單邊橋、通過連續障礙。其他考試項目為隨機抽取。 而小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必考項目為四項,其中小汽車必考項目為樁考、坡道定點停車、起步和側方停車。 根據有關規定,先進行樁考,如樁考未出現扣分情況,若有補考或預約考試可不再進行樁考。 變化三: 科目三考試難度增加 科目三考試基本項目包括: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中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夜間行駛4項內容是新增的。而此前,“科目三”針對人群主要為大客、貨車申領者;小型汽車申領者考試場地以駕校考場為主。 據瞭解,參加考試的學員如果在起步前不繞車一週檢查車輛外觀及安全狀況,“上車準備”一項將被判為不合格,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也為不合格。 變化四: 五種準駕車型增加夜間考試 根據規定,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學員要進行夜間以及低能見度考試。申請其他準駕車型(如小汽車)的將按不低於總人數的20%比例確定部分學員進行夜間以及低能見度考試。夜間以及低能見度考試主要內容有夜間會車、路口轉彎、超車、通過急彎、坡路、超車等情況以及低能見度情況下能否正確使用燈光。 此外,對申請大客駕照,新規定又增加了3道門檻,分別為: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有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行為的;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有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行為,機動車駕駛證未被吊銷的。 變化五: 改變部分違法行為記分處罰 新規定加重了部分違法行為的記分處罰。比如,駕駛公路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按現行規定一次只記6分,而新規定則是一次記12分。違法駕駛員只有重新參加學習和考試才能取回駕照。同時,也有部分違法行為減輕了記分處罰。如機動車駕駛......
駕駛證和資格證有什麼不同?
對機動車駕駛人而言:一般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從業資格證有交通局運管處核發,駕駛證是您有駕駛車輛的資格,從業資格證是您有從事這項工作的資格
什麼是C1機動車駕駛資格證?
C1就是手動檔得小汽車駕駛牌照,只功駕駛7座以下(含7座)得小型汽車,就是轎車,吉普和商務車等。資格證不用考。資格證一般都是A照以上的特殊運輸行業的才需要。
什麼是駕駛資格證
在運管所考試取得的
駕駛資格證是什麼意思
駕照正在辦理中...請耐心等待唄
駕駛員資格證教育是什麼意思
第二節 審 驗
第六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在異地從事營運的機動車駕駛人,向營運地車輛管理所備案登記一年後,可以直接在營運地參加審驗。 第六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處理情況; (二)身體條件情況; (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及記滿12分後參加學習和考試情況。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於三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對交通違法行為或者交通事故未處理完畢的、身體條件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的、未按照規定參加學習、教育和考試的,不予通過審驗。
什麼是駕駛證資格證
就是駕駛員從業資格,要考的。從業資格:指從事某一專業學識、技術和能力的起點標準。有許多行業需要,如會計從業資格證,律師從業自格證等
申辦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程序 ——
1、申請受理:
(1) 申請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應首先到具有營運駕駛員職業培訓資格的機構報名參加職業培訓。
(2) 申請條件:申請人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非職業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申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大型客車、汽車列車從業資格證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① 申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須持有道路普通貨物運輸從業資格證2年以上;
② 申請大型客車從業資格證,須持A照2年以上;
③ 申請汽車列車從業資格證書,須持有B照2年以上;
(3) 申請人員應當履行下列手續:
① 填寫《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登記表》;
② 交驗機動車駕駛證、非職業駕駛員培訓結業證書、身份證件;
2、職業培訓和約考:
(1) 完成《營運汽車駕駛員職業培訓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規定的培訓內容和課時。
(2) 培訓機構將學員申請登記表(附機動車駕駛證、非職業培訓結業證、身份證的複印件)報送市級運政管理機關審核和進行約考。
(3) 市級運政管理機關對申請登記表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准考證。
(1) 學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由市級運政管理機構組織的理論考試和操作考試。
(2) 考試結束後頌考試成績。
(1) 市級運政管理機構將申請登記表、理論和操作考試成績歸檔。
(2) 市級運政管理機構製作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3) 市級運政管理機構憑學員准考證發放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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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上崗證是什麼證?幹什麼用的?
你好!是的,其實就是一個證。這個上崗證的全稱叫《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證件上這個從業資格還被分為好幾類呢,有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品貨物運輸、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等,上崗證只是大家的一個通俗叫法。
汽車駕駛職業資格證書是幹什麼用的???
機動車駕駛證是由公安部門頒發的一種機動車輛準駕證明,準駕證是由交通部門針對營運車輛頒發的準駕證明,汽車駕駛員是國家就業准入制度規定必須取得職業資格弗書方可從業的職業,其職業資格證書不僅證明駕駛員駕駛技能水平高低,而且是對其專業知識、職業道德等素質的綜合評價。具有不同等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從業者,其駕駛技能等綜合素質有明顯差異。證
駕駛證的證書機構是什麼
發證機關是XX省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辦理和領取是在駕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