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準則條例有哪些?

General 更新 2024-12-22

最新黨內的準則,條例,規定有哪些

一是《準則》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為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樹立了一個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展現了共產黨人高尚的道德追求,是向全黨發出的道德宣誓和對人民的莊嚴承諾。《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突出政黨特色、黨紀特色,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

二是能夠促進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工作的深入開展。《規定》提出的八項嚴格禁止性要求,細化了黨員領導幹部在經濟和社會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實完善了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有利於黨員領導幹部提高警惕性和防範意識,未雨綢繆,廉潔自律;有利於增強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監督的針對性,提高巡視、專項檢查、考察考核、信訪舉報、社會監督等監督方式的效果。

三是體現了黨中央和各級黨組織對廣大黨員幹部的關心和愛護。新修訂頒佈《規定》,在黨內早打招呼,早提醒,允許《規定》發佈後三十日內主動說清問題的可考慮從寬處理,既是對黨員幹部的嚴格要求,更是對黨員幹部的關心、愛護,同時對犯有這些違紀行為的同志也是一種改過自新和挽救。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主要有哪些?

黨內法規分類:

黨章:對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組織原則和組織機構、黨員義務和權利以及黨的紀律等作出根本規定。

準則:對全黨政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基本規定。

條例: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係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規定。

規則、規定、辦法、細則:對黨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項作出具體規定。由中紀委、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

主要包括:

中國共產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

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

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

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

嚴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紀律約束的若干規定

軍隊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規定

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

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

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

制定新《準則》《條例》,主要根據什麼黨內法規

依據《中國共產黨黨章》。

哪五大特點讀懂《準則》《條例》

11月2日,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正式發佈。綜觀《準則》和《條例》,有五個方面鮮明特點。把握這些特點,有助於深入領會六中全會精神,有助於把《準則》和《條例》更好地貫徹執行到位。

特點一: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準則》在序言部分就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條例》第一條就明確“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無論是《準則》還是《條例》,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特點二:堅持問題導向

《準則》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對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和危機意識。《條例》立足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

特點三:繼承和創新有機統一

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既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基本規範,又要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與時俱進,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特點四:體現約束與激勵相結合

“不準”“不能”“禁止”……《準則》和《條例》中,對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劃定了“底線”“紅線”,尺度更嚴、標準更高。這是約束也是激勵,約束與激勵辯證統一。

特點五:抓住“關鍵少數”突出高級幹部

《準則》在序言部分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準則》最後還提出要制定高級幹部貫徹落實本準則的實施意見。《條例》也對中央層面提出了專門要求,還專門就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單設一章。

黨的準則和條例有哪些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是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綱領性文獻,是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形成的新制度安排,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和實踐的創新發展。

那麼,新《準則》《條例》“新”在哪裡,為何“新”,“新”的意義是什麼?

新形勢:

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新變化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課題。這次六中全會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正是著眼解決新形勢下黨內突出問題而進行的重要頂層設計。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特別是要看到,新的歷史條件下,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我們黨面臨的執政環境和執政條件發生了很大變化,黨面臨的‘四大考驗’、‘四種危險’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換言之,世情國情黨情均發生了新的變化。

當前,世界格局正在深刻調整,國內格局正在深刻變革,中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但戰略機遇期的內涵正發生深刻變化,既面臨許多有利條件,也面臨不少風險挑戰。尤其是中國正面臨“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等挑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正處於關鍵階段。

具體說,後金融危機時代的西方國家正處於深度調整之中,中國等新興國家加速崛起,世界發展模式競爭呈現新態勢。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日益走向世界舞臺的中心,在全球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中外互動更趨複雜而敏感,中西制度模式、價值觀面臨更加直接的碰撞和較量。

另外,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髮展,大眾受教育程度不斷提高、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等,利益多元化、階層分化等趨勢加劇。國家治理更加複雜而敏感,面臨許多新的風險和挑戰,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每推進一步,都要碰觸到利益關係和利益格局的調整,面臨思想觀念的障礙和利益固化的樊籬。

同時,一段時間以來,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具體來說,一部分黨員、幹部頭腦中黨的意識有所弱化,在堅守黨的先進性、純潔性命題上存在不少差距,脫離群眾的危險在加大,還有少數黨員幹部對馬克思主義、世界社會主義的前途、命運產生了疑問、困惑,甚至有部分地區、部門以及黨員幹部對黨中央權威的服從和維護不夠,這影響黨的執政基礎和政治威信。

總之,執政的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新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須針對新形勢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規定、提出新要求。而“面對新的形勢和任務,制定一個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修訂黨內監督條例,時機成熟、條件具備,要求迫切,意義重大”。

新部署:

作出了新的制度安排

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制度化、組織化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

中國共產黨是一個擁有8800多萬黨員的大黨,是一個要在13億多人口大國長期執政的黨,黨的制度化、組織化建設關係重大、牽動全局。“文化大革命”之後,鄧小平等中央領導人在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的基礎上,提出了制度建黨和依規治黨的治黨思路,並於1980年制定了《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

這個準則,是對馬克思主義建黨理論的豐富發展,具有開創性意義,其主要原則和規定今天仍然適用。但是,由於這個準則針對的是當時的歷史條件和主要矛盾,現在黨內出現的一些突出矛盾和問題當時尚未遇到,而當時比較突出的一些矛盾和問題現在已經不突出了。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相繼在黨內開展群......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指的是什麼

一準則一條例一規則指的是:《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

準則和條例所根據的原則是什麼

修訂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總書記關於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重要指示,突出執政黨特色、嚴肅黨紀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同步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根據以下原則:

1、堅持以黨章為遵循。

把黨章關於紀律和廉潔自律要求具體化,喚醒全黨黨章黨規黨紀意識,維護黨章權威。

2、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

以德治黨的“德”,主要指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修訂後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突出“關鍵少數”,強調自律,重在立德。修訂後的條例堅持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作為“負面清單”,強調他律,重在立規。

3、堅持問題導向。

重點針對現階段黨紀存在的突出問題、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廉潔自律和遵守紀律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特別是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以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要求轉化為紀律條文。

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原因: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黨中央的要求:修訂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總書記關於修訂《廉政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的重要指示,是突出執政黨特色、嚴肅黨紀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統籌推進的需要。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需要: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的執政地位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歷屆黨中央都強調加強黨的建設必須堅持從嚴治黨的要求。如果不從嚴治黨,很容易助長脫離群眾的危險性,腐敗之風會滋生蔓延。只有從嚴治黨,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才能經得起執政和改革開放的考驗,才能保持黨的先進性,《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制度保證。

修訂《準則》和《條例》是崇廉拒腐的需要:十八大以來後,黨中央認識到黨內違反八項規定,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損害群眾利益、工作作風不實、人個生活奢侈糜爛,少數地方和部門“系統性、塌方式”的嚴重腐敗,“小官巨腐” 等出現的諸多問題,影響黨員在群眾中的良好形象。現行的《廉潔自律準則》和《黨紀處分條例》不適應黨中央在新形勢下強力倡廉和反腐的需要。

哪五大特點讀懂《準則》《條例》

特點一: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準則》在序言部分就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條例》第一條就明確“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無論是《準則》還是《條例》,一個突出的特點就是以黨章為根本依據。

【解讀】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是規範和制約全黨行為的總章程。準則在黨內法規體系中的位階僅次於黨章,是對全黨政治生活、組織生活和全體黨員行為作出的基本規定。條例次之,是對黨的某一領域重要關係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規定。

《準則》和《條例》突出尊崇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著力把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的要求具體化,把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黨中央出臺的重要文件和黨內法規中關於黨內政治生活、黨內監督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系統化,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特點二:堅持問題導向

《準則》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對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剖析,體現了強烈的問題導向和危機意識。《條例》立足從根本上解決主體責任缺失、監督責任缺位、管黨治黨寬鬆軟的問題,把強化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重要基礎性工程。

【解讀】文件針對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立規明矩。不迴避矛盾和問題,是什麼問題就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麼問題。

兩個文件聚焦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著力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推動解決黨內政治生活庸俗化、隨意化、平淡化和黨內監督制度不健全、覆蓋不到位、責任不明晰、執行不力等問題。

特點三:繼承和創新有機統一

新形勢下開展嚴肅認真的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既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和基本規範,又要結合新的形勢和任務與時俱進,推動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

【解讀】兩個文件既深入總結了我們黨在加強自身建設方面的經驗和教訓,繼承和發揚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全面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生動實踐,對全面從嚴治黨的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進行了集納,並深入分析新形勢下黨的建設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針對當前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了明確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順應了新形勢新任務對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的要求。

特別是《準則》重申了1980年準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新老準則相互聯繫、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特點四:體現約束與激勵相結合

“不準”“不能”“禁止”……《準則》和《條例》中,對黨員幹部的行為規範劃定了“底線”“紅線”,尺度更嚴、標準更高。這是約束也是激勵,約束與激勵辯證統一。

【解讀】《準則》規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這對於那些堅持原則、敢講真話的黨員幹部來說,就是保護和鼓勵;《準則》中既提出對黨員幹部要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又明確要求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寬容幹部在工作中特別是改革創新中的失誤。

這些舉措為充分調動黨內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努力在全黨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創造了良好的條件,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特點五:抓住“關鍵少數”突出高級幹部

《準則》在序言部分強調,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

黨內新的條例,準則解讀要點有哪些

1.彰顯一種堅強決心――與時俱進完善黨內法規,切實解決管黨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2.樹立一條道德高線――修訂後的準則成為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黨內廉潔自律規範.

3.釐清一份負面清單――刪除70餘條與國法重複內容,增加“拉幫結派”等違紀條款,條例修訂充分體現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4.傳遞一個明確信號――黨內法規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嚴格按照準則和條例辦事,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體黨員心上.

看看新《準則》《條例》有哪些新提法新要求

1.黨內政治生活中存在“十個主義”等問題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一個時期以來,黨內政治生活中出現了一些突出問題,其中包括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好人主義、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拜金主義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問題突出等。

2.黨內政治生活出現問題造成“四個嚴重”危害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這些問題,嚴重侵蝕黨的思想道德基礎,嚴重破壞黨的團結和集中統一,嚴重損害黨內政治生態和黨的形象,嚴重影響黨和人民事業發展。

3.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四個著力”

《準則》前言部分指出,新形勢下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必須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堅持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群眾路線,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鬥性,著力增強黨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著力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增強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能力,著力維護黨**權威、保證黨的團結統一、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

4.向黨**看齊“三個堅決”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全體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要向黨**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黨**決策部署看齊,做到黨**提倡的堅決響應、黨**決定的堅決執行、黨**禁止的堅決不做。

5.貫徹執行黨**決策部署“三不準”“三個決不允許”

《準則》第三部分指出,對黨**決策部署,任何黨組織和任何黨員都不準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不執行,不準先斬後奏,更不準口是心非、陽奉陰違。

屬於部門和地方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部署,要以貫徹黨**決策部署為前提,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但決不允許自行其是、各自為政,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6.嚴明政治紀律“十二個不準”

《準則》第四部分指出,全黨特別是高級幹部必須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

黨員不準散佈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論,不準公開發表違背黨**決定的言論,不準洩露黨和國家祕密,不準參與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不準製造、傳播政治謠言及醜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

黨員不準搞封建迷信,不準信仰宗教,不準參與邪教,不準縱容和支持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及其活動。

黨員、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不準在黨內搞小山頭、小圈子、小團伙,嚴禁在黨內拉私人關係、培植個人勢力、結成利益集團。

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不準以任何理由和名義縱容、唆使、暗示或強迫下級說假話。

黨內不準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諛奉承。

7.反對“四風”“四個重在”

《準則》第五部分指出,全黨必須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要以身作則。

反對形式主義,重在解決作風飄浮、工作不實,文山會海、表面文章,貪圖虛名、弄虛作假等問題。

反對官僚主義,重在解決脫離實際、脫離群眾,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霸道、迷戀特權等問題。

反對享樂主義,重在解決追名逐利、貪圖享受,講究排場、玩物喪志等問題。

反對奢靡之風,重在解決鋪張浪費、揮霍無度,驕奢**逸、腐化墮落等問題。

8.好乾部“二十字標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選拔任用幹部必須堅持黨章規定的幹部條件,堅持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標準。

9.選人用人“五堅決”“三不準”

《準則》第八部分指出,黨的各級組織必須自覺防範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種種偏向。

堅決禁止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行為,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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